代替消违章
『壹』 新交规能用别人的驾照代消分吗
在新规定下,“友情消分”勉强可以,但对于涉及买分卖分的“生意”行为,交管部门将予以严罚。
『贰』 怎么替别人交罚单
1,根据交警部门的规定,代他人处理违章,缴纳罚款,需要带他人的身份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还要带上代办人的身份证,到当地车管所进行办理。
(2)代替消违章扩展阅读
传统缴费
交通违章缴费流程有两种:
一种是个人违章车辆缴费,只需带上车主身份证,驾驶证及违章车辆行驶证的复印件即可在办理窗口办理;
另一种是公司违章车辆缴费,除了需要个人违章车辆缴费所需证件的复印件外,还需带上违章车辆所属公司开具的委托书、营业执照和代码证的复印件,且需盖上公章,方可办理。
网上缴费
各地交管部门技术监控资料记录且依法可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即依法给予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可以在线销单,但营运客货车、危化品运输车辆和校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外。
『叁』 去交警队处理违章代替车主去可以么
是可以的。如果只是交通违章的违法信息通知单,那么,同样可以分两种情况处理:通知显示是电子警察拍摄的违章行为,假如是正面拍摄的,需要本人前去处理,如果是后面拍摄的,那么,只要拥有有效的正式驾驶证就可以去处理。不一定非得本人去,别人愿意接受扣分处罚的,是可以操作的,但是,所有接受处罚的驾驶证,都是需要本人到场接受处罚。
『肆』 违章处理时,本人不去,由他人代替去可以吗
由他人代为处理交通违章的,需要携带交通违章驾驶人的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和代办人的身份证、驾驶证,交通违章处罚单,现金或银行卡到交通违章地或者驾驶证核发地交通管理部门处理违章。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一百一十条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伍』 车辆违章有别人代替处理的吗
具体要看违章性质。
如果是普通车辆违章,比如违章停车、闯信号灯被电子眼拍照之版类的情况,只要有驾驶证就可权以去处理,无论谁的驾驶证都一样,因为交警部门根本不知道当时到底是谁违章,他们会对你带的那个证扣分处理。
如果是交通肇事,比如撞车、刮擦、酒驾等情况,交警在事故现场会登记驾驶证的,所以日后去接受处理也只能是当事人的驾驶证,不可替代。
『陆』 处理违章可以别人代替吗,拿复印的行驶证可以吗
驾驶人无法本人到场处理交通违章的,可以由他人代为办理,需要驾驶人的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以上证据的原件或者复印件都可以)、处罚通知单和代办人的驾驶证、行驶证和钱到交通违法地或者驾驶人驾驶证的核发地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一百一十条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柒』 别人委托我代替处理违章,对自己有什么影响
如果你拿他的驾照处理违章对你就没有什么影响
『捌』 代为消除违章是否违法
由违章驾驶人委托他人代为处理交通违章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是顶替违章驾驶人专处理交通违属章,那么是违法的。
由他人代为处理违章时,需要代办人携带:交通违章驾驶人的驾驶证、身份证、行驶证、罚单和委托书,以及代办人的驾驶证、行驶证和身份证等材料,在收到交通违章处罚单的15天内到交通违法地或者驾驶证核发地交通管理部门缴纳罚款。
『玖』 别人能不能代替处理违章
别人不能代替处理违章。
自2015年10月30日起,市民前往交通违法版处理窗口处理本人权的非现场交通违法时,需携带好本人二代身份证、驾驶证和机动车行驶证等证件,以便及时顺利处理交通违法行为。
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软件升级后,为进一步规范全市道路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工作流程,严格对交通违法处理当事人的身份进行鉴别认定,坚决杜绝“买分卖分”现象。
所有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在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时,必须通过二代身份证读写设备读取当事人身份证信息。否则,窗口将无法进行交通违法处理。
(9)代替消违章扩展阅读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
第四十四条制发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
(二)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三)制作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并通知当事人在十五日内接受处理。
第五十条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