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理工大学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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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理工大学学生奖励评定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细则是对《天津理工大学关于学生表彰奖励的规定》中涉及的奖励项目及其评选办法的详细规定。
第二条 申报各项奖励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按《天津理工大学关于学生表彰奖励的规定》第五条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奖励时限为一学年内发生的事迹和取得的成绩,各类背景材料应发生在当年8月31日前,上溯到上年9月初。
第二章 评选与奖励细则
第四条 校级先进集体
(一)评选条件
1、政治进步
集体成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爱党、爱国、爱校。积极要求进步,有50%以上成员提交入党申请书,50%以上同学参加了各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研究会的活动。在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稳定的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
2、操行文明
集体成员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并认真贯彻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和管理制度,本学年内无人违法违纪。积极参加各项活动,爱护公物,讲究卫生,维护公共秩序,在校园内自行车不乱放,所使用的教室、实验室、宿舍内整洁文明,不乱写乱画,不乱丢纸屑垃圾,不大声喧哗。尊敬师长,敢于指出并劝戒其他人的不文明行为。
3、学风优良
集体成员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勤奋严谨、学风优良,学习成绩排在同类集体前列,无考试作弊现象。同学团结、先进帮后进。能够结合本专业或团体的特点,开展各类学习竞赛活动和课外科技学术活动,并取得良好成绩。
4、活动突出
积极开展体育活动,体育合格率超过85%,坚持开展群体锻炼,课外活动个人出勤率达到85%以上,积极参加校、院(系)组织的各项体育活动,取得较好成绩。积极参加校园各类文化活动,成绩优良,表现突出。
5、干部优秀
有一支素质较高的学生干部队伍,其中党员骨干,学生干部工作认真负责,团结协作,坚持原则,有较健全的工作制度,积极组织本集体成员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在各项活动或评比考核中取得突出成绩。出色完成校、院(系)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评选办法
1、校级先进集体由各学院根据学生处下达的名额,在学生集体自由申报的基础上,通过竞选的办法,产生初选名单,由各学院(系)学生表彰奖励工作评审组评议,报学生处批准。
2、已正式注册且涉及多个学院(系)的学生社团,可通过校团委申报校级先进集体;只涉及一个学院(系)的学生社团可通过校团委申报,也可向所在学院(系)申报校级先进集体。在社团中通过竞选产生候选先进集体,由校团委常委会讨论评议,由学生处批准。
3、校级先进集体标兵和市级先进集体在基层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经学生处筛选,集体评议后,报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三)奖励办法
1、奖励名额:校级先进集体的获奖名额由学生处根据参评集体数量确定。
2、评为校级先进集体的学生集体,学校将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校级先进集体奖励活动经费500元。在校级先进集体评选的基础上,推荐天津市先进集体,事迹特别突出的集体,由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为校级先进集体标兵。市级先进集体和校级先进集体标兵奖励活动经费1000元。
第五条 校级优良学风集体
(一)评选条件
1、有明确的学习目的和学习态度
全体同学学习目的明确,学习风气浓厚,勤奋好学,团结互助,尊师爱校,认真严谨地对待每一个教学环节。
2、有严明的学习纪律
全体同学能自觉遵守和维护学习纪律,做到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抄袭作业和实验报告、不扰乱学校秩序、考试不作弊、自修时间学习人数多。
3、有良好的学习效果
全体同学在形成优良学风过程中学习效果显著,在全年内考试考查课不及格情况。
4、集体积极组织有利于学风建设的各种活动。
5、本年度内无违反校规校纪或受到纪律处分者。
(二)评选办法
校级优良学风集体由各学院(系)根据学生处下达的名额,在学生集体自由申报的基础上,通过竞选的办法,产生初选名单,由各学院(系)学生表彰奖励工作评审组评议,报学生处批准。
(三)奖励办法
1、奖励名额:校级优良学风集体的获奖名额由学生处根据参评集体数量确定。
2、评为优良学风集体者,学校给与物质和精神奖励,奖励活动经费300元。连续两次获得优良学风集体称号的集体,奖励活动经费500元。先进集体获得者不同时兼得优良学风集体奖励金。
第六条 “理工楷模”特等奖学金
(一)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较高,德才兼备,全面发展,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并具有一定的学术研究能力。
2、有标志性的事迹和成果。
3、“理工楷模”特等奖学金原则上从市级奖励获得者中产生。
(二)评选办法
在各学院(系)评选推荐基础上,由学生处主持,通过竞选答辩选举产生,报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三)奖励办法
每年评选不超过10名。在评选过程中严格依据条件评选,奖励金额为3000元。
第七条 人民奖学金一等奖
(一)评选条件
1、一、二年级本科生(含高职接本生)及一、二年级专科(高职)学生英语考试成绩不低于75分,三、四年级本科生(聋人工学院、艺术学院除外)应通过英语四级(含四级)以上考试。(本款适用于非外语专业学生)
2、学习测评成绩85分以上、主科成绩一般不低于80分(学年制)或平均绩点3.5(含3.5)以上、主科成绩一般不低于3.0(学分制)。
3、综合测评成绩优良,在社会工作、社团活动等集体活动中表现积极,在班集体内有群众基础。
(二)奖励和评选办法
按参评人数的3% 设置奖励名额,学生处按比例将名额分配给各学院,各单位在学生申报和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由包括学生在内的评审组讨论,提出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向全体学生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审批。奖励金额为1000元。(2003年以后入学的学生一等奖学金比例为5%,奖励金额为1200元)
第八条 人民奖学金二等奖、三等奖
(一)评选条件
1、各门功课成绩全部及格。
2、依据综合测评排名情况和本单位名额情况确定获奖者。
3、三等奖可以侧重奖励在综合测评基础上某方面突出、具有特长的学生。
(二)奖励和评选办法
由各学院(系)根据奖励金额度和参评学生数,以及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评比细则,通过评选和公示确定获奖者,并报学生处备案。(2003年以后入学的学生二等奖学金比例为10%,奖励金额为700元;三等奖学金比例为18%,奖励金额为400元)
第九条 新生奖学金
(一)评选条件
1、新生奖学金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
2、新生奖学金一等奖获奖学生应满足如下条件:各科学习成绩平均85分以上、主科成绩一般不低于80分(学年制)或平均绩点3.5(含3.5)以上、主科成绩一般不低于3.0(学分制);
3、新生奖学金二等奖获奖学生应满足如下条件:各科学习成绩平均80分以上、主科成绩一般不低于75分(学年制)或平均绩点3.0(含3.0)以上、主科成绩一般不低于2.5(学分制);
4、新生奖学金三等奖获奖学生应满足如下条件:各科学习成绩平均75分以上、主科成绩一般不低于70分(学年制)或平均绩点2.5(含3.5)以上、主科成绩一般不低于2.0(学分制);
5、日常表现良好,在社会工作、社团活动等集体活动中表现积极,在班集体内有群众基础。
(二)奖励和评选办法
一等奖按参评人数的3%设置奖励名额,奖励金额为1000元。
二等奖按参评人数的3%设置奖励名额,奖励金额为600元。
三等奖按参评人数的6%设置奖励名额,奖励金额为300元。
各单位在学生申报的基础上,由包括学生在内的评审组讨论,提出各等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向全体学生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审批。
第十条 “理工之星”特别贡献奖
(一)评选条件
1、各科学习成绩及格。
2、单项成绩特别突出的学生(特招生除外)。例如:全国学科竞赛三等奖以上(或前六名),全市学科竞赛一等奖(或前三名);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挑战杯”竞赛三等奖以上(或前十名),全市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挑战杯”竞赛一等奖(或前三名)以上;全国文艺汇演竞赛三等奖以上(或前十名),全市文艺汇演竞赛一等奖(或前三名);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或全国性单项赛事个人前八名,全市大学生运动会或全市单项赛事个人前三名;以及其他在全国、全市有影响的竞赛中为学校争得荣誉,取得较好名次者。
(二)奖励和评选办法
1、个人奖励金额2000元,并颁发证书或证章。
2、集体授予“理工之星团队”称号,奖励4000元。
3、学生自由申报,并提供佐证材料,由各学院初审后,报学生处复审,由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第十一条 社会工作优秀奖
(一)评选条件
1、在各类社会公益工作和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群众普遍认可的学生骨干或学生干部。
2、无不及格科目。
(二)奖励和评选办法
1、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评选比例不超过本单位参评学生总数的3%。
2、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获得者奖励金额基础标准为200元,各学院可根据情况上下浮动。
3、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提名办法,在符合条件人数多于规定名额时,由本单位学生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4、各学院(系)在初评公示后,报学生处批准。
5、社会工作优秀奖获得者是学生干部的,同时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第十二条 学科竞赛优胜奖
(一)评选条件
由学校职能部门组织或事先认可,并报学生处备案的校级、校级以上及行业性、区域性专业竞赛的获奖者。
(二)奖励和评选办法
全国学科竞赛优胜奖,全市学科竞赛等级奖(或前十名),全校学科竞赛获一等奖(或前三名)者及行业性、区域性专业竞赛奖项与此相当者,个人奖励200元,集体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学生科技成果奖
(一)评选条件
由学校职能部门组织或事先认可,并报学生处备案的学生科技活动获奖者。
(二)奖励和评选办法
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挑战杯”竞赛优胜奖,全市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挑战杯”竞赛等级奖,全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一等奖者,个人奖励200元,集体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优秀论文奖
(一)评选条件
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科技刊物上发表科技论文者。
(二)奖励和评选办法
1、研究生在核心刊物(含核心期刊)以上等级刊物发表论文奖励200元。
2、本科生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奖励200元;在省市级刊物发表论文奖励100元。
第十五条 文艺汇演优胜奖
(一)评选条件
由学校有关部门组织并报学生处备案的文艺汇演获奖者(特招生除外)。
(二)奖励和评选办法
全市文艺汇演获等级奖,个人奖励200元,集体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体育竞赛优胜奖
(一)评选条件
由学校有关部门组织并报学生处备案的市级以上运动会(含校运动会破记录者)或单项赛事获奖者(特招生除外)。
(二)奖励和评选办法
全市大学生运动会或全市单项赛事个人前四?八名、校运动会破校记录者个人奖励200元,集体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自强自立奖学金
(一)评选条件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已列入学校生活困难学生名单,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学习测评成绩70分以上(学年制)或平均绩点2.0以上(学分制),无不及格科目。此项奖学金旨在鼓励勤俭自强。
(二)奖励和评选办法
天津理工大学自强自立奖学金奖励金额为500元,奖励金由勤工助学经费列支。一般按学校掌握的特困生总数的5%确定名额。在天津理工大学自强自立奖学金评选的基础上,根据天津市教委的要求推荐天津市奖励助学金候选人。 此奖项由学生处将名额下达给各学院(系),与各单位协商依据条件筛选,报学生处审批。
第十八条 外语学习优秀奖学金
(一)评选条件
1、非英语专业学生本学年度通过由学校组织的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中成绩优秀者;
2、参加市级以上(含市级)外语口语(口译)竞赛获奖者。
(二)奖励和评选办法
外语学习优秀奖学金采取本人申报,教务处和各学院(系)提供名单相结合的方式产生获奖者。奖励金额为100元。
第十九条无私奉献奖学金
(一)评选条件
本年度参加无偿献血或对社会及他人提供巨大无私帮助的学生。
(二)奖励和评选办法
在事迹清楚的前提下,由学院(系)提名,学生处审核产生获奖者。奖励金额为100元。
第二十条“理工英才”优秀毕业生奖
(一)评选条件
应届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优秀毕业生:
1、获得国家级奖励或荣誉称号者(国家助学奖学金除外),且毕业实践和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优良。
2、获得一次“市级三好(优秀)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市级优秀共青团员”、“市级优秀团干部”、市级奖学金等荣誉称号和奖励,且毕业实践和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优良。
3、二次获得校级一等奖学金及荣誉称号;一次获得“理工楷模”特等奖学金及荣誉称号;一次获得“理工之星”特别贡献奖及荣誉称号;且毕业实践和毕业论文成绩优良。
(二)评选办法
由各学院(系)每年3月对优秀毕业生资格进行初评,在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完成后给予确认,报学生处审核,在毕业典礼时给予表彰。
(三)奖励办法
1、就业时可获得以校长名义签发的推荐信。
2、学校给予优秀毕业生就业单位的优先选择权,并在新闻媒体或互联网上以学校名义优先推荐毕业生。
3、学校向优秀毕业生颁发证书或证章。
4、学校在校史陈列室设优秀毕业生纪念册,记载每年优秀毕业生的姓名、照片等。
第二十一条“志愿服务西部”优秀毕业生奖
应届毕业生自愿参加“服务西部计划”,被西部省市单位录用且最终成行的毕业生,学校授予“志愿服务西部”优秀毕业生奖,颁发证书或证章,同时奖励2000元。
第二十二条有关说明
本章所涉及奖项除有特别规定外,各种奖励金不可兼得,一般只获得最高奖励金,获奖者可同时获得荣誉称号。若获奖者为团队,10人左右团队奖励金不超过500元,20人左右团队奖励金不超过1000元,30人以上团队奖励金不超过2000元,“理工之星”团队奖励金不超过4000元。享受“理工之星”个人奖励的应是团队中排名前两位或做出贡献最大的学生。不在上述表彰范围之内,有特别突出的贡献或成绩的集体或个人,可由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研究确定奖励办法。
第三章 关于其它奖项
第二十三条 各学院(系)自行设立的奖学金,按设立单位与学生处协商的评选条件及奖励办法执行。共青团系统的表彰奖励由校团委制定奖励办法,报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或自然人设立的奖项,由学生处参照本细则与设立者协商制定细则,报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执行。
第四章 奖励评定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综合测评是学生评定奖学金的依据和基础工作,各学院必须认真公正地操作,特规定如下:
(一)各学院(系)须严格按照《天津理工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做好综合测评工作。综合测评应包括德、智、体、美等各方面,所占权重由各学院(系)自行确定。学习测评成绩所占权重不得低于综合测评成绩的60%(本学年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应全部计算在内)。
(二)对在学生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可由各学院(系)在综合测评成绩核算中考虑酌情加分,加分原因和分值应向学生公布并报学生处批准。加分以后,排序变化不得超过加分前排序结果的3位。
(三)体育测评成绩除考察学生体育课程成绩外,还要考察其在课外体育活动中的表现。体育活动一项都未参加的学生记入体育成绩时要减半,各学院(系)都要提前公布几个本单位组织的标准体育活动项目,并将参加结果由学生工作干部记录在案,如没有组织活动由各学院(系)负责做出说明。
(四)美育的考察主要根据学生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和有关社团活动的情况,由各学院(系)提供活动名单和活动记录,其权重一般在10%。
(五)各学院(系)可以根据《天津理工大学关于学生表彰奖励的规定》和本细则的上述规定,在学校方案的基础上,自行制定综合测评的具体操作办法。
第二十六条 公开、公平、公正是奖励工作的重要原则,关系到学校的形象、育人质量、校园稳定,各学院要做到“四公开”即名额公开、标准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评选结果除有具体规定外,一般要公示3天以上,公示栏设在各学院(系)办公室门前明显位置,如不公示学生有权向学生处反映,并视为评选无效。
第二十七条 要注意评奖工作的严谨性和严肃性,不得弄虚作假。要严格依据权限审批,重要奖励项目需要集体讨论,有分歧时要投票表决。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自2005年9月1日开始施行,此前相关的规定同时废止。
❷ 天津理工大学记过处分影响学士学位怎么办
拿奖学金,一等的。当时我们就有过这政策,去磨磨院里面的老师吧
❸ 我是天津理工大学大二学生.因考试作弊被抓给个留校察看处分,我要考研
考本校的不是太难,天津理工大学的研究生每年都是国家线吧。报考的人不是很多,只要你能过了国家线,基本上就算被录取了
❹ 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 作弊处分什么时候能消
问下导员吧
❺ 天津理工大学是一本吗
1. 教育部门并没有说天津理工大学是一本还是二本,天津理工大学是几本只是民间说法(某大学在本科第一批次招生的话,就说该大学是一本大学,在第二批次招生的话,就说该大学是二本大学)。
2. 天津理工大学在天津既有第一批次招生,也有第二批次招生,所以严格意义上,我们说天津理工大学是二本大学,如果全部在第一批次招生,我们才说天津理工大学是一本大学。
3. 如果你不是天津考生,天津理工大学在你所在的省份是本科一批招生的话,你也可以说天津理工大学是一本大学。
拓展资料:
1. 天津理工大学是天津市属、以工为主,工理结合,工、理、管、文、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入选“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也是“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重点建设大学。
2. 学校始建于1979年,前身为天津理工学院。1996年,与原天津大学分校、天津大学机电分校、天津大学冶金分校三所本科院校合并,组建成新的天津理工学院,2004年更为现名。
3. 截止2015年9月,学校总占地面积160.8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5.01万平方米。藏书170.74万册;设有17个专业学院,62个本科专业,本科以上全日制在校生26482人。
4.2009-2013年末,学校共承担国家“973”、国家“863”、军工“973”、军工“86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科基金等项目238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62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部级一等奖4项;SCI、EI收录论文1951篇;发明专利191项;科研R&D经费总额达9.2亿,年均增长14.75%。
❻ 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怎么样
简介: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是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由天津理工大学和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创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坐落于全国十大魅力城镇的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古镇。 学院紧密依托天津理工大学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和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的雄厚实力,瞄准国家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内涵建设,实施转型发展战略、人才强校战略、校企合作战略、文化引领战略,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努力建设中环特色的应用技术型高校。 学院设置了自动化工程、机械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工程、经济与管理5个系。开设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工程管理、工商管理、物流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23个本科专业(含方向),形成了以工为主,工、管、理多学科协调发展态势。目前,学院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3%,现有在校学生(含高职升本科、中职升本科)7000余人。 学院高度重视实践教学改革和学生动手能力培养,探索工学交替培养模式,与企业、社会机构广泛合作。充分挖掘校企双方的优质资源,通过课程体系与人才需求的有效对接,为学生提高专业技能,强化实践动手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和适应社会能力提供了广阔舞台。已建成校企共建实验室2个、校外实习基地23个,建成自动化控制、机械、电子、计算机网络、管理等66个基础及专业教学实验室。控制工程实验中心、电工电子教学训练中心被列为“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 学院以社会、学生需求为导向,不断加强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积极开展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致力探索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和途径。积极开辟学生就业渠道,加大众创空间建设力度,为毕业生提供创业、就业平台,并推荐优秀毕业生到中环集团下属企业就业。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建院以来共有12600余名莘莘学子从这里出发,开始了人生新的征程。同时,累计有430余名毕业生考取了北京大学、天津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研究生继续深造。百余名学生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专业项目挑战杯、天津市普通高校数学竞赛等国家、省部级大赛中屡获殊荣。 学院现建有现代化教学楼、专业实验室、图书馆、室内外体育场馆、学生公寓等教学生活配套设施,图书馆馆藏丰富。同时,建立了严格的教学、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制度,为学生在校生活提供了安全舒适的环境。校园绿树成荫,环境优雅,学习和学术气氛浓厚。学院距市区15公里,各种交通出行方式便捷。 “十三五”期间,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定转型发展信心,出实招、重实绩,提升核心竞争力,努力向着建设高水平应用技术型高校的宏伟目标阔步前行。
❼ 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怎么样最好是在校生回答哦~~~
烂得要死,学校只有两百亩大,只有四个系,一个教学楼,图书馆也烂得要死,很旧很旧,看不出有一点钢筋结构,学校烂得很,但规矩却很多,基本每天有早自习,还要每天记考勤,逃课查的很严,每天都可以见到导员,逃课还要写检查,系主任经常到处看,严重的还要有处分,晚上九点半就不能出校门了,寝室还要每天签到,每天活得相当辛苦。学费很贵,别来了,考不好复读吧,这个学校就相当于一个高中。其他大学都很自由,可以有时间做自己喜欢的事。我感觉这个学校的那些老师根本拿不到一点教育部的科研项目,所以一天才有闲时间管这些逃课,睡觉,玩手机之类的小事。我觉得大学应该努力给学生创造一个好的学习环境和资源平台,而不是整天用处分去威胁学生去遵守一些所谓不能逃课,条条款款之类的。对于逃课,我觉得大学可以逃课,但不能逃错课,像马克思,政治这些,去了,老师讲的也很枯燥,难免睡觉,这不是在浪费青春吗?不如在寝室看一些有用的课外书,或者发展一些有利于将来就业的特长。真的,无论如何都不要来,要不然你的一辈子都毁了。
❽ 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怎么样啊,我今年打算报那么学校。
我河北的,理科,2006年高考500分,进的这学校,我那年是过线就可以进这学校,学校每年都招不够,理工的自动化专业还行,文科就不知道哪个专业好了,
宿舍一屋6人。新宿舍带阳台,老宿舍没有阳台,大一不给网,大二开始给学校面积不大
❾ 天津理工大学 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是什么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授予学士学位:
(一)政治思想品德方面: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遵守纪律和社会主义法制,品行端正。通过德育答辩,考核合格。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及二次处分。
(二)专业水平方面:在校期间完成人才培养计划要求的全部教学环节,考核合格,取得规定的全部学分,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专业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且通过答辩、成绩合格。普通及聋人特殊教育本科毕业生总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高职升本科毕业生总平均成绩达到70分。
(三)外语水平方面:
1.非外语专业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视为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外语综合能力要求:
(1)国家大学英语四级(CET-4)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标准。
(2)英语演讲练习Ⅰ和英语演讲练习Ⅱ考核成绩均为优秀者。
(3)在学校组织的各项英语竞赛中获一等奖。
(4)入选参加由教务处认定的市级以上(含市级)英语竞赛。
(5)毕业当年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并被录取。
(6)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标准。
(7)在学期间的《大学英语》课程四学期成绩总评达到学校规定标准。
(8)学校按招生规定统一录取的特长生,在学期间的《大学英语》课程成绩总评达到学校规定标准。
(9)学习日语等非英语语种学生的外语综合能力要求参照上述条件执行。
2.外语专业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视同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外语综合能力要求:
(1)英语、日语专业学生参加“专业八级统测”,或英语专业学生参加国家大学英语六级(CET-6)考试、日语专业学生参加日语一级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标准。
(2)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本专业外语竞赛中获一等奖。
(3)入选参加由教务处认定的市级以上(含市级)本专业外语竞赛。
(4)毕业当年参加本专业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并被录取。
❿ 天津理工大学怎么样啊
天津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的学校,属于一本类院校,是非常好的。天津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结合,工、理、管、文、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
天津理工大学有专业学院15个,还设有继续教育学院、工程训练中心、体育教学部、信息技术研究所等机构。现有本科专业6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个(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0)天津理工大学处分扩展阅读:
天津理工大学有国家级工程实验室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研究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个、国家外专局教育部联合创新引智基地1个、教育部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1个、天津市重点实验室10个、天津市工程中心9个、天津市人文社科基地2个及天津市智库1个。
图书馆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无线网络覆盖全馆,纸质藏书211万余册、电子图书193.89万册、电子期刊6万种,拥有Elsevier ScienceDirect、IEL、ACS、Wiley、SciFinder、SCI、EI、CNKI等中外文高水平数据库70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