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误违法吗
① 蚂蚁集团发声之后李开复道歉具体都说了什么
李开复早前在演讲中提及旷视科技公司与美图、蚂蚁金服等一些企业的合作,在演讲中,提到旷视科技曾拿到过人脸数据等一些有关个人信息的数据。之后就引起了很大的关注,群众热议。
随后蚂蚁集团立刻澄清,表示与旷视科技的合作与李开复先生没有接触,合作也只是技术方面的并不涉及到个人信息。之后李开复也发微博道歉,他表示,自己只是口误,给大家造成了误解,之前提及的合作也只是技术方面不涉及信息层面。
希望这件事情能给那些已经和将要演讲的人一些警示,公共场合要注意自己的言行,尤其是那些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人。另外,也给企业一些警示,不要企图泄露个人信息。
② 伊一口误说成什么了
我听见的只有两处(把那英组的“小二班”说成了“小二哥”,以及把“加多宝中国好声音”说成“中国加多宝好声音”,并没有像楼上说的把加多宝说成王老吉,我最讨厌像楼上以讹传讹的人,不了解情况乱说。
③ 电话录音口误我说打了他算确凿证据吗
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八条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第七十条 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要使录音证据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二是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的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比如在其工作处所或者住所以窃听方式取得的录音资料,就属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诉讼证据使用。
三是对方未提出反驳或反驳理由不成立。法院在把录音证据作为判案依据时,还要对录音证据是否有疑点进行审查。如果对方当事人对录音资料表示质疑,并提出足够的证据加以反驳,那么该录音证据便失去证明力;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加以反驳,法院就应当确认该录音证据的证明力。
另外,在采取偷录的方式收集自己所需的证据时,应当尽量采用先进的录制设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尽量选择杂音干扰少的地方录制。在偷录中,应先表明自己的身份及录制时间,并巧妙地引导或提示对方表明身份,以增强证据的可信程度。
未经对方同意的录音能作为有效的证据吗?
根据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明确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该条文是对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则。明确规定了除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包括侵害公共利益和他人隐私)或采用违法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如擅自将偷录设备安装到
他人住所)取得的证据外,其他情形取得的录音证据不视为违法。
由此可知,如果录音是未经对方同意,但只要没有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就不属于违法行为。该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供。当然,在取得录音证据的同时,尽可能有其它证据相佐证,以充实其证明力。
小提示:
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④ 党员在外务工,没时间回家参加农村换届选举,接到说要把该党员组织重新迁回街道算不算违法
不违法,首先党组织关系迁转属于党内规定,并不是受法律规范情况,如果党员长时间在外务工,应该在乡镇街道党委注册为流动党员,否则时间超过6个月不参加所在党组织活动,是会被认为离开党组织的,说要把党员组织重新迁回街道应该只是口误,如果你已经注册为流动党员,在常住地参加党组织活动也是可以的。
⑤ 我的身份证上的生日由于当时上户口时的口误,比实际出生年月早一天,请问合法吗
怎么是犯法,这种事情非常的多,你只是错一天,有的都是错好几年,没有影响,但是却不容易更正,因为派出所更正他们也很费劲,现在身份证办理是全国联网,很费劲,估计到省里可以改,好像是自己去。我们这里就有个这样的事,一个人入户口,派出所给打错时间早了三年,当时当事人要求改过来,派出所就不给改。
⑥ 告诉别人某某与某某是夫妻,后来发现不是的,违法吗
这个是误传,只要不是恶意,也没有造成恶劣影响,就没什么。
⑦ 在百度知道提问被别人举报怎么才能解释会违法吗
网络知道投诉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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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台主播推销凤梨“一颗10块三颗50块”,这是无知还是口误
台湾楼主播推销凤梨的时候,表示一颗凤梨十块钱三颗凤梨五十块钱。对此我认为更多的是一种口误。毕竟如果将其作为无知来说,这种可能性不大。这是因为数学的最基本运算对于每个人而言都能够进行掌握。能够做到主播,很显然在数学方面对于最简单的加减法必然是能够掌握的。因此,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由于口误所导致的。由于台湾的主播的滑稽行为,在网上有许多的网友评论表示,让该主播改行做生意肯定能够赚大。
新闻工作者在工作的时候必须要保持一种负责任的态度,这样的错误应当减少发生,并且如果发生了这样的现象,应当运用相应的方法去解决这一类型的问题。
⑨ 经典爆笑口误
气死老师了
一天,老师走进课堂,学生们一齐起立喊:“老师早上好!” 老师愤愤地说:只叫早上好?那我下午呢?难道就不好了吗?”
于是学生们又一齐喊:“老师下午好!”
老师又愤愤地说:“那我晚上呢?”
学生们又一齐喊:“老师晚上也好!”
老师点点头说道:“这样才行,现在重新喊一遍!”
学生们一齐喊:“老师早上好,下午好,晚上也好!
老师说道:“坐下!今天我们要复习反义词,我们这样练习,我说一你讲不宜说话,将会 - 10分!,你们大声说出反义词。现在开始。
老师:“今天天气很好。学生:“今天天气很坏。”
老师:“到处阳光明媚。” 学生:“到处阴云密布。”
老师:“马路上人山人海。” 学生:“马路上空无一人。”
老师:“年轻。” 学生:“年老。”
老师:“站立。” 学生:“躺倒”
老师:“有个年轻人站立在路上。” 学生:“有个年老人躺倒在路上。”
老师:“我捡到一元钱。” 学生:“我丢了一元钱。”
老师:“我捡到一元钱,交给老师。” 学生:“我丢了一元钱,去偷老师。” 老师:“错误,不能这样说!” 学生:“正确,应该这样说!”
老师:“错误。” 学生:“正确。”
老师:“这不行,这是违法行为;!” 学生:“这可以,这是合法行为;!”
老师:“我说错误。” 学生:“我们说正确。”
老师:“听老师的,老师说的才是正确!” 学生:“听我们的,老师说的都是错误!”
老师:“你们愚蠢。” 学生:“我们聪明。”
老师:“停止!” 学生:“继续!”
老师:“你们现在停止!别说了!” 学生:“我们现在继续!还要说!”
老师:“你们这些蠢猪,我说停止!” 学生:“我们都是天才,我们说继续!”
老师:“你们听老师的!” 学生:“老师听我们的!”
老师:“学生都得听老师的!” 学生:“老师都得听学生的!”
老师:“现在你们停止练习!” 学生:“现在我们继续练习!”
老师:“你们没完没了了吗?” 学生:“我们有始有终的呀!”
老师:“那你们就停止!蠢猪!” 学生:“那我们该继续!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