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分有追诉期吗
❶ 对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向法院的起诉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六个月内去法院起诉
《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专起诉讼的,应当自属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❷ 行政处罚的追诉期是按照发现违法事件起往前面追究六个月内内 还是在违法嫌疑人承认违法事实后开始计算
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超过六个月未被发现的,不再处罚,是指违法行为实施的那个时间点,如果是持续性的,是从该违法行为终止之日起计算追诉期的。
❸ 公务员行政警告处分是否有期限
公务员行政警告处分有期限,警告为6个月。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七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为:
1、警告,6个月;
2、记过,12个月;
3、记大过,18个月;
4、降级、撤职,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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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第七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记大过,18个月;降级、撤职,24个月。
第八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第九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得再担任公务员职务。
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应当解除处分。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第十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同时有两种以上需要给予处分的行为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处分。应当给予的处分种类不同的,执行其中最重的处分;应当给予撤职以下多个相同种类处分的,执行该处分,并在一个处分期以上、多个处分期之和以下,决定处分期。
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受到新的处分的,其处分期为尚未执行的期限与新处分期限之和。处分期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第十一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2人以上共同违法违纪,需要给予处分的,根据各自应当承担的纪律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参考资料:网络-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❹ 什么是行政处罚追诉期,卖淫嫖娼算不算在里面
算,超过六个月就属于过了追诉期了。采纳谢谢
❺ 行政警告处分有期限吗 期限是多长时间
行政警告处分有期限,期限是六个月,最长不超过两年。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七条规定,行政警告的处分期限为6个月,6个月后会解除处分,如果单位没有发通知,可以选择自己申请。
在警告处分期间有突出贡献的,可以提出申请,然后解除行政警告处分。国家人事部、监察部《关于解除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国家公务员受到行政处分期间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提前解除行政处分。
其中的“特殊贡献”指的是国家公务员受行政处分期间,表现突出,有重大贡献,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
综上所述,关于行政警告处分期限的问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处分期一般为半年、最长不超过两年,期满后由单位通知当事人或当事人自行申请解除,同时,在处分期内,当事人有重大立功表现,获得一等功以上的可提出申请,提前解除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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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警告”指的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规定的相对人所做的训诫、谴责。
“罚款”通常指违法人员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向指定银行缴纳一定数量的金钱,如《道路安全法》规定,遮挡车牌在公路上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中的前者指违法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如贩卖盗版光碟的收入,后者则是指非法行为中的工具。
“责令停产停业”指暂停生产经营或资格,如工商局责令丽江的一些违规营运的饭店停业整顿。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比较常见的就是交警对违规驾驶人员吊销或暂扣驾驶执照。
“行政拘留”只能由公安机关执行,对于一些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人员限制其自由的一种处罚方式。
第七种属于兜底性条款,例如外国人在我国境内违反行政管理法规,行政机关可以驱逐出境。
❻ 行政处罚时效是两年吗,超过就不追究了吗
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行政处罚的时效期间是两年,即如果违法行为在两年没有被发现的,两年后即使发现,也不再追究。 当然,如果违法行为已经被发现,只是没有找到违法行为人或者证据尚不确凿的,不论经过多长时间,都可以追究。
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九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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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张某某在县城规划区的集体土地上有住宅及宅院一处,1997年因生活需要在该宅院上搭建临时厨房两间。2013年4月10日县城管局以张某某在县城规划区内未经县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建两间临时房,属严重违法行为。
根据2007年施行的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作出限期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将依法强制拆除的处罚决定。张某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对张某某的行为是否应予处罚,有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张某某在城市规划区内临时搭建,属违法行为,且该违反规划的行为属连续或者继续状态,行政处罚决定应予维持。
第二种意见认为张某某的建设行为发生在1997年,距离行政处罚时间已经16年,该行为一直未被发现,说明不实际影响城市规划,应适用行政处罚2年的时效,行政处罚决定应予撤销。第三种意见认为本案行政处罚应予撤销,并责令行政机关重作。
在行政处罚时效方面,本案当事人的违法建设行为发生于1997年,2013年被发现并受处罚,虽然表面上超出了二年的时效,但涉及的违法建设行为实质上处于继续状态,违法行为尚未终了,二年的处罚时效并未开始计算,当然也就不存在超期的问题,本案第二种意见是错误的。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本案当事人的建设行为虽已停止,但未依法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这一事实依然存在,建筑物处于违法存继状态,故其违法行为处于继续状态并未终止,并未超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
❼ 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
现在追究汽车厂家的行政责任没有超过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行政处回罚追究时效的期限答是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之日”是指违法行为完成或者停止日,对于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违法行为终了之日起算。上述情况是从上个月终审判决判定汽车有质量问题之日起。
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追究时效期限内发现违法行为,但最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超过行政处罚追究期限的,对这种情况法院不以超出行政处罚追究时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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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行政处罚追诉时效,是指在违法行为发生后,对该违法行为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未发现这一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事实,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才发现的,对当时的违法行为人不再给予处罚。
❽ 刑事犯罪行政处罚后再追究刑事有追诉期限制吗
有的。只要没有逃避侦查或者审判,都会有追诉期限制的。
刑事案件追诉时效的期限是回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答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❾ 党纪,行政处分有追诉期吗
违法的依据法律的标准执行
违纪不够法律处理的
依据党纪和公务员法处理,只要发现问题谁是处理
可以说是不存在追诉期,因为发现就处理,事实清楚就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