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违法
1. 民法典规定跟宗绩务人儿子违法吗
民法典规定跟踪债务人儿子是不违法的,因为要提供债务人的财产线索。
2. 民法典性骚扰怎样处罚
《民法典》第1010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本条确立了“个人+单位”的反性骚扰机制。
一、行为人的责任构成
由于《民法典·人格权编》《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对人格权保护、侵权保护采纳了一般条款模式,即便本条不予规定,实施性骚扰的行为人也应承担民事责任。但本条规定了性骚扰行为的责任构成与单位的安全保障义务。就行为人责任而言,本条明确的构成要件有二。
一是在侵权行为上,“对他人实施性骚扰”意味着,性骚扰不限于异性之间,同性之间的性骚扰也在禁止之列。
就空间而言,性骚扰行为不限于工作的场所、学习的场所,还包括其他与工作、学习内容有关的场所、空间,比如出差地、旅馆、饭店等。
二是在过错方面,只有故意才叫“骚扰”,性骚扰行为应以故意为要件,过失行为难以构成性骚扰。这就将性骚扰与对他人私密部位的“误伤”区别开来。
值得注意的是,在集体工作时讲荤段子的情形,对其是否构成侵权的判断,应作此区分:若行为人并未针对特定主体,受害人也没有表示反对的,不应构成性骚扰;若行为人针对特定主体,又违背他人意愿的,应当构成性骚扰。
二、单位的安全保障义务
《民法典》第1010条第2款规定,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有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以防止和制止性骚扰行为的义务。这就意味着,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负有预防、处理性骚扰行为的安全保障义务。
此种安全保障义务的确立,在预防、处置性骚扰行为的功能之外,也有利于受害人收集证据。
关于本条第2款“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的理解,“等”字昭示,不应将“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作为单位承担责任的构成要件,而应将其作为单位安全保障义务的内容,意在强调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的违法性。因此,行为人未利用职权、从属关系实施性骚扰的,单位若违反了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的安全保障义务的,仍应承担责任。
三、单位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形式
《民法典》第1010条第2款虽然规定了单位有防止和制止性骚扰的安全保障义务,却未言明违反义务时的责任形式,从而留下了解释的空间。对此,我国学者普遍承认性骚扰行为的用人单位的替代责任(雇主责任)。少数学者认为,用人单位(雇主)的此种责任实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过错责任。
我们认为,雇主责任的理论基础旨在保护雇员,防止其因执行工作任务而动辄得咎,但(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的)性骚扰则超出了这一规范目的,二者不能等同。
在性骚扰的法律规制中,单位(尤其是用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依据在于:通过个人诉讼无助于解决性骚扰的普遍化,强化单位(尤其是用人单位)的内部责任才是最为高效、低廉的问题解决方式。因此,本质上属于过错责任,应类推《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关于安全保障义务的补充责任(过错责任)。这也符合非工作场所内性骚扰的规制要求。
3. 民法典老人闹事违法吗
可以适用治安处罚法、侵权责任法调整,如果是高龄老人(法律不适应追究相应责任的老人),其监护人有监护、看护、保护、代为承担侵权责的义务。
4. 2019违法现在可按民法典处理吗
2015年按照民法典的处理还是看看就是说相关的规定和鲜花的相关的司法解释,所以说这都是遵守法的规定。
5. 民法典规定跟宗债务人儿子违法吗
每个成年人都是独立的个体,父亲是债务人你就给父亲要债,跟踪债务人儿子没有道理,但不是违法。
6. 2020民法典发脾气砸东西违法吗
破坏公共财物,为了发现缓解压力而损害他人的事情是违反了民法典,如果破坏自己的东西,影响危害了他人,也是违法了民法典。
7. 民法典实施以后,政府部门,执法部门应该怎么做
民法典实施以后,执法部门在遇到民事纠纷的时候,应该按照新的民法典来实施
8. 2020民法典中与已婚女士开房违法吗,会受到什么处罚
你好,目前没有抄明确的规定袭说这种行为违法,但是这是不道德的,不能因为不违法就去实施。同时,在目前婚姻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中,已婚出轨若同居这些可能被认定过错,在离婚时对方是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同时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也会考虑这些新因素。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