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违法
㈠ 内地人在香港违法会怎么样
在香港被捉了,会提上香港法庭审理,当然是在香港坐牢,不是送回大陆坐牢
㈡ 在香港什么言论算违法
香港是言论自由,想讲什麼都可以。
但是,在公开的环境下,诽谤和人身攻击不可以
㈢ 大陆居民去香港非法工作有什么处罚决定
相关处罚如下:
1、香港非法劳工初犯会受到刑事拘留的处罚。
2、所有旅客在未获入境处处长批准前,无论受薪与否,均不得从事任何雇佣工作.违例者会遭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两年。
3、任何人士如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均属违法,最高刑罚为罚款三十五万元及入狱三年.至於非法逗留香港及涉嫌协助及教唆他人非法逗留香港的人士,最高刑罚均为罚款二万五千元及入狱三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法律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聘用未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
(3)香港违法扩展阅读:
根据补充劳工计划来港就业的输入劳工的入境签证/进入许可申请,如符合下列准则,可获考虑批准:
1、申请人具备适合该职位的资历及经验。
2、聘用条款与本地市场所提供的条款相若。
3、申请人将由雇主直接聘用及受雇于指定的职位 ,而并非以合约分判形式受雇于其他公司或次承判商 。
4、申请人及雇主没有不利于申请的不良记录;以及雇主有足够的经济能力雇用该名申请人,为他/ 她提供适当的住宿,并保证负担他/她的生活费和在合约终止后把他/她送返原居地的费用。
6、一般而言,除拥有香港特区居留权或入境权的人士外,任 何 人 士 如 欲 来 港 就 业 ,均须申领入境签证/进入许可。虽然入境事务处会因应每宗申请的个别情况作出考 虑 , 惟 申 请 人 必 须 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
(例如:持有用以返回原居国或所属国的有效旅行证件;没有刑事记录,且 其 入 境 不 会 对 香 港构成保安或刑事问题;以及不可能成为香港的负担等),并符合上文详列的有关资格准则,方可获考虑发给签证/进入许可。
资料来源: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受雇为输入劳工
㈣ 香港怎么判非法入境罪
香港入境处打击非法劳工香港特区入境处表示:《2009年入境(修订)条例》已经生效,禁止非法入境者及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或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 香港特区入境处表示:《2009年入境(修订)条例》于已经生效,禁止非法入境者及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或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
发言人表示,香港特区政府一向致力打击非法劳工,以保障本地工人的就业机会。《入境条例》经修订后,可使入境处更有效地处理非法入境者接受雇佣工作的问题。非法入境者即使在留港期间取得担保书,如果从事非法工作,同样会受到刑事制裁。违例者经定罪后,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元及监禁3年。
修订条例生效后,入境处会继续严厉执法打击非法劳工,藉此对有意偷渡来港接受雇佣工作的人士起阻吓作用。发言人亦呼吁雇主切勿聘用非法劳工,并重申任何人士如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也属违法。违例者经定罪后,最高可被判罚款35万元及监禁3年。
㈤ 中国大陆公民在中国香港犯法,香港该怎么处理
我国在香港地区实行一国两制,内地与香港的法律体系并不统一,内地尊重香港特区的司法管辖权,大陆居民在香港犯罪的,以香港特区的法律进行处理。当然,大陆对该案件也能行使管辖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第八条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5)香港违法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九条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第十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第十一条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㈥ 香港居民在国内有违法嫌疑是香港方面处理还是国内公安处理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应当适用中国的法律,具体的,应当由大陆地区的违法、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一、《刑法》第六条【属地管辖权】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2、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3、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 第一款: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三、《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条第一款:
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但是涉及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的案件除外。
㈦ 外国人在中国内地或香港犯法,内地或香港的法律可以制裁他吗
如在香港犯罪,则适用香港的刑法。不知道他对于外国人犯罪是怎么规定的..
如在内地犯罪,则使用内地的刑法。《刑法》 第八条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不必引渡。告他去。
㈧ 在香港做传销违法吗那在其他国家呢
传销就是多层次传销,又称结构行销或多层次直销;这是直销行业规模扩大後的一种专行销模式,属发源於20世纪的美国。
多层次的传销经营手法备受争议,多年来受到不少批评;因此受到许多国家的禁止,如欧盟国家和澳大利亚。在中国,多层次传销与金字塔式销售被统称为传销,属於经济犯罪。
在台湾,多层次传销是合法的商业行为,广为正规经营的大型「直销」业者采用,而该行业也被主管机关(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定位为「多层次传销事业」,受到《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约束。相形之下,俗称「老鼠会」的金字塔式销售,则为法律所不容。
香港法例也禁止金字塔式销售(香港政府称之为「层压式推销」,受到香港法例第617章《禁止层压式推销法条例》约束),但没有禁止多层次传销。为推动直销业的专业性和从业员的操守,业界成立香港直销协会,目前有数间传销公司已成为香港直销协会的会员。
㈨ 去香港带货犯法吗
是合法的,因你是旅游签注,在香港是旅游,如你买货带回中国销售,是不合你所签发的签注目的,因此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