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代公司返佣金违法
㈠ 外贸业务员和货代之间回扣的问题
一般是不需要老板知道的,除非是很小货代公司,那老板肯定知道;或者你回扣(也叫做 退佣内)的金额比较容大,需要老板批准,因为金额大的话,从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是洗钱行为。我明白你的意思,如果你们要签合约的话也可以,不过通常只是要求货代提供一份书面报价就可以了。比如说货代给你报的四万五,但是你想要五千块回扣,那么就让他给你的书面报价写作5万,那么到时候货代公司就给你开5万块的发票,你们公司就付5万给货代公司。这样你们两个公司的帐就结清了。剩下的就是你跟货代公司谈好的多付5千块可以打到你的个人账户上,不过很多公司都要扣税的,差不多5%左右吧,因为实际上相当于给你多开了5000块的发票。谈不上犯法,因为佣金在国内国外都很普遍,老外叫commision,不都公开的要吗?!
自我评价:回答的比较清楚,因为这套我太。。。。。熟悉了。不过已经不做货代了。
㈡ 返利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返利行为有两种情况:
1、明示出来的,合同有约定有记账的是不违法的;
2、暗地里的回扣则是违返相关规定的,属于不正当竞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1、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
2、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3、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
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可以以明示方式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或者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经营者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的,应当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也应当如实入账。
经营者的工作人员进行贿赂的,应当认定为经营者的行为;但是,经营者有证据证明该工作人员的行为与为经营者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无关的除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监督检查部门调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
(二)询问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及其他有关单位、个人,要求其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提供与被调查行为有关的其他资料;
(三)查询、复制与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协议、账簿、单据、文件、记录、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
(四)查封、扣押与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
(五)查询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者的银行账户。
采取前款规定的措施,应当向监督检查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告,并经批准。采取前款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措施,应当向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监督检查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告,并经批准。
监督检查部门调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应当将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2)货代公司返佣金违法扩展阅读:
一般而言,返利能否兑现主要与经销商是否存在严重违规行为有关。行业认定的严重违规行为有:
1、扰乱市场正常价格秩序;
2、跨区域销售;
3、违约销售竞争品牌产品;
4、销售假冒企业品牌产品;
5、假冒企业名义进行违规经营。
存在较大风险的返利模式
1、高额返利
返利资金主要来源于商品溢价收入、会员和加盟商缴纳的费用,多数平台不存在与其承诺回报相匹配的正当实体经济和收益,资金运转和高额返利难以长期维系。
2、资金安全
一些平台通过线上、线下途径,以“预付消费”“充值”等方式吸收公众和商家资金,大量资金由平台控制,存在转移资金、卷款跑路的风险。
3、运营模式存在违法风险
一些平台虚构盈利前景、承诺高额回报,授意或默许会员、加盟商虚构商品交易,直接向平台缴纳一定比例费用,谋取高额返利,平台则通过此方式达到快速吸收公众资金的目的。
部分平台还采用传销的手法,以所谓“动态收益”为诱饵,要求加入者缴纳入门费并“拉人头”发展人员加入,靠发展下线获取提成。平台及参与人员的上述行为具有非法集资、传销等违法行为的特征。
此类平台运作模式违背价值规律,一旦资金链断裂,参与者将面临严重损失。按照有关规定,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参与传销属违法行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㈢ 货代骗公司自己拿佣金犯法吗
这个货代自己傻,这是不能说的,佣金就相当于回扣,你去买东西的时候商家拿回扣会告专诉你吗?属拿回扣犯法吗?买卖交易,愿者上钩,就像麦当劳成本1块钱的汉堡能卖到12块钱,还不是照样生意红火,它犯法了吗?你只有在选择价格的时候多一点渠道进行比较。
㈣ 您好,想咨询您,销售以公司名义支付给国外客户佣金,国外客户再返还一部分给销售,销售这样的行为违法吗
返佣之行为,已构成商业行贿,当然违法。
㈤ 货代退佣金给个人,货代算犯法吗
算不算违法,这不好说,现在好多货代都会做这种,有钱一起赚的
㈥ 关于买保险反佣金是不是违法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佣金是商业活动中的一种劳务报酬,是具有独立地位和经营资格的中间人在商业活动中为他人提供服务所得到的报酬。”法律上明确了合法的中间人可以通过合法的服务获得合法收入的规定。为区别佣金和折扣、回扣的界限,第2款对佣金的概念作了规定,即“本规定所称的佣金,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给予为其提供服务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间人的劳务报酬。”
《保险法》第125条“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险人,保险公司应依法支付代理人(保险营销员)手续费(佣金)。佣金是保险公司给营销员的报酬,与投保的保户不发生直接关系。
佣金通常仅指首期佣金和续期佣金,还包括附加佣金(即业内通常所说的OR),附加佣金通常是以增员奖金、管理津贴的形式出现。根据不同险种,保险公司给付营销员的佣金有所区别,但支付的佣金率要经国家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特别在寿险方面,大部分是长期的保险合同,保险期间有的要从儿童开始一直到终身,长达几十年。一般来说,保险公司支付的佣金只是在首年多些,然后逐年大幅度降低,最多支付5年。如果将营销员的佣金平均到几十年,实际上保险公司支付的佣金是很有限的。
佣金制度与保险市场发展程度相关
保险经纪人作为保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凭借其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为保险供需双方提供专业化服务的同时,需要收取合理、合法的费用以维持其良性发展。
世界各国由于法律法规、商业习惯的不同,保险经纪人的收入来源和收费标准各不相同。欧美保险市场经过上百年的发展已成为世界上最成熟和最先进的地区之一,其保险经纪人的收入已经形成比较完备的体系。佣金来源一般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1.普通佣金或正常佣金。即保险公司根据经纪人带来的业务量,按约定比例支付的经纪佣金;2.业务量佣金。经纪人为保险公司带来的业务量超过一定额度时,可以得到这种额外的佣金;3.提成佣金或利润佣金。保险公司根据经纪公司带来业务所产生的利润,按一定比例返还给经纪公司,一般为10%左右;4.续转佣金。新成立的保险公司为了获得业务,在正常的佣金标准外,给予经纪公司将从其他保险公司转过来的业务的一种追加奖励佣金;5.赔付率佣金。
㈦ 货代回扣能给多少
货代返佣金一般各个公司都有自己的规定,不尽相同,一般的来说返佣方法是美金按当天的汇率折合成人民币,再扣除5%的营业税,剩下的打到出口公司经手人银行卡上。第一个问题,虽然各个公司都有不同的规定,但那实际上是说辞,原则上来说多少都可以返,但一般操作起来的话,我返过三倍佣金,我一朋友返过5倍,这都看双方的信任程度,也看实际的情况,如果货代的利润是10美金 你非要返100美金那似乎不太公平了,如果你保证了货代的利润,比如货代的利润是100美金,那你要求返300美金我觉得都可以接受,要说原则的话我觉得即使是台下交易也要公平一点。第二个问题,佣金也算入货代的收入,因为交易过程都要开据发票的,货代的收入就是运费差额,营业税肯定是要有的,在返佣的时候会扣除,而且这些流出的资金公司一般都会想一些办法找发票补上,比如找点餐饮发票入帐等等。
一般来说货代不会拒绝货主的返佣要求,但也比较讨厌那种想一票货发财的货主的,这样的合作似乎也比较脆弱,毕竟来日方长么,差不多就行,最好大家都有钱赚,各得其所,何乐而不为呢。
你说的Hi-fax我们也在用,他们有个软件做电子章很简单(但好像是盗版的),你向他们客服要,他们会给你的。
㈧ 货代佣金的合法性
货代行业的佣金有两种:
一种是船东给订舱代理的佣金,一般在版2.5%-4.25%之间。这是合法的。权是订舱代理应得的利润和报酬。
还有一种是货代给客户的回扣,这就不合法了。但是目前在中国这种国情下,货代要是不给客户回扣,基本就没法生存,所以税务局对此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另外货代公司在给客户回扣的时候,怎么做帐也是一门技巧。同时给客户退的佣金或回扣也都要扣税的。
㈨ 关于货代退佣
严格意义来说,拿退佣是非法行为,等于是非法侵占公司财物。专适当的给一点佣属金,可以是以揽货奖励的名义发放。但退佣金额过高的话,等于是运价要拔高不少。浙江已经发生了一起案例,一家外贸公司跟货代签订出货协议,由于外贸公司相关人员要退佣,于是船公司运价下调时,货代没有通知外贸公司,把相差部分做为退佣给了外贸公司相关人员。结果今年外贸不景气,外贸公司老板想从运费这一块挤一点利润,结果跟船公司沟通后,发觉货代多赚走了一百多万的差价,于是要求货代公司返还差价。这样一来,货代公司就陷入了两难境地,要么自己赔钱,要么把实情抖出来,而实情抖出来的话,外贸公司相关人员就要去坐牢。
另外一方面,税务部门对货代公司也有税收监管,退佣的话,没有发票入帐,就很麻烦。
这样一来,正规一点的货代公司一般不支持客人拿退佣,或者可以拿的话,一般也有金额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