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违法乱纪
无票经营,应该是无证经营吧,可以到工商局投诉,举报。
巨额贿赂税务官内员,涉嫌行贿罪倒容卖发票,涉嫌非法买卖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件由公安局管辖,可以到公安局报案。
《刑法》
第二百零七条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零八条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❷ 造成违法乱纪的原因是什么
开除是来指用人单位自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而又屡教不改的职工,依法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最高行政处分。实际上,企业通常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只要其错误不十分严重,并愿意改正错误,就不马上开除,可先给予留用察看处分,以观后效。
条件:
单位以职工违反劳动纪律等理由解除劳动合同,要达到一定程度才可以,或者是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或者是单位规章制度明确规定的。
开除是解除被处分人与行政机关人事关系的纪律制裁方式,也是最为严厉的制裁方式。被开除后,被处分人不再具有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身份。
❸ 局长做什么违法乱纪
一、富平县法院判决彭新正与张金会([2003]富民初字第0672号)离婚一案,在一审办案时,法官杨军与张金会同住一个房子,暗中勾结制造假的证据。 在庭审中,我们将原始合同、还有23万元外账证明向法院予以提交。张金会则伪造了一份假的合同,也向法院予以提交。我们发现该假合同时,要求法院对该假合 同予以鉴定,但富平法院未予采纳。法院最终采信了该假合同,并按该假合同予以判决。富平法院枉法裁决,致使该案无法执行,给了张金会**的理由。2011年,我们向渭南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中级法院以[2011]渭中法民监字第00017号民事裁定书,认定本院于2004年5月9日作出的[2004]渭中法民一终字第084号民事判决书程序违法,认定主要事实证据不足,确有错误,应予再审。但再审最终以[2011]渭中法民再终字第00025号维持了原判。为此,我们请求对该案予以认真查实,对张金会提供的假合同和我们所提供的原始合同,都予以鉴定,作出正确的判决,还我们一个公 道。
二、法院违法执行迫害老人。2005年1月11日,张金会带领县法院杨军、杨建华等人,在没有出示搜查证明的情况下,闯进我父亲的家,当时只有母亲一人在 家,他们恶狠狠地问我母亲要金子,强迫我母亲打开柜子将书本里面夹的2200元现金强行抢走,母亲说:这是我们的活命钱和孩子的学费,法院的人说:我不管 你活命不活命,还盗走了我94年保存的北宋时期的莲花小瓷碟,家中被翻得一片狼藉,然后逍遥而去。在路上碰见我年迈的父亲,在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 下将我父亲强行拉入车内,张金会和杨军坐一辆面包车一共三辆车,到了法院就给我父亲带上了手铐,一等就是36小时。晚上父亲的房间没有任何取暖设施,第二 天就得了重感冒,他们先后把父亲拷在栏杆上、梧桐树上进行非法刑讯,逼供签字画押,造成老人手腕失血过多留下深深的伤痕,家中现金被张金会一伙抢光无钱医 治,加上精神伤害,使病情加重,引发多种病症。
2010年11月份,为了逼死他人灭口,他们先后4次去老人家中威胁,最后查封了老人的房产,致使老人遭受严重的创伤,我父亲整晚整晚地不能入睡,精神临近崩溃。
2011年4月26日中午两点半在富平县法院召开的听证会上,在事实不符的情况下,老人听到了这种利用伪造证据错判的案件,身心受到极大的打击,于29日 病情急度恶化,当晚便含冤去世,这离婚案件对无辜的老人有什么关系呢?张金会在老人过世前,多次扬言要致于彭新正及家人受死吧。张金会说:我让法院咋判案 法院就得咋判,我让法院干啥法院就得干啥。
三、综上所述,我们请求:
1、对该案停止执行予以重新审理,做出公正判决;
❹ 怎样检举干部违法乱纪行为
有以下途径可参考:
1、向当地纪检委举报;
2、向主管领导(一把手通常管人事及党版政风建权设)反应;
3、在相关领导(如局长)接待日反应;
4、向检察院检举,调查确认后由其向涉案人员提起公诉……
以上方法无效的情况下,可以向媒体反应,毕竟现在媒体在维护社会正义、正气方面的作用愈来显现。(另可在热门网站发帖,引发社会关注,扩大影响面,提起相关领域的关注和处理。)
❺ 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人民法院如何判案
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程序,公开公平公正执法。富平县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服务大局和司法为民,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化解社会矛盾为切入点,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院党组结合新时期司法工作的任务和我院的审判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定和提出了“准立案、重调解、慎下判、强执行、审执兼顾、案结事了”的指导和规范当前审判工作的二十字方针,全院各项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审判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有力地维护了全县大局稳定和社会和谐。
如果个人认为有违法乱纪,徇私舞弊行为的,可进行举报投诉,维护自身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❻ 我想举报村里领导违法乱纪的行为却状告无门,无人受理我该怎么办
县纪委 ,但是你要有充份的准备,并不是你说想举报谁就可以的,要有证明材料,违法乱纪的证明,还有证明人现在国家对农村干部查的力度很高,
❼ 怎样举报违法乱纪的官员
当事人要举报官员,看要举报什么,如果是经济问题或者一般的违法行为,可以专向当地或者上级纪检部门举报属。电话12388。如果涉嫌经济犯罪,则可以向检察院举报。电话12309。已经辞职,不影响对其在职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追究,纪检或者检察院会找到行为人的。法律链接:《纪律处分条例》第六条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❽ 如何举报公务员违法乱纪
可以直接拨打检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12309”。
检察机关是代表国家依法行使检察权的国家机关,其主要职责是追究刑事责任,提起公诉和实施法律监督。资本主义国家的检察机关,有的附属于法院系统(大陆法系国家),有的独立设置(英美法系国家)。
在中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检察院与人民法院、政府并列,称为“一府两院”。
其职权主要有:审查批准逮捕、决定起诉并出席法庭支持公诉的职能。中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对公务员违纪违法的处理有如下规定:
第五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三条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四条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二十六条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七条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八条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第三十条参与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三十一条吸食、注射毒品或者组织、支持、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三十二条参与赌博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在工作时间赌博的,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屡教不改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挪用公款赌博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利用赌博索贿、受贿或者行贿的,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给予处分。
第三十三条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8)富平违法乱纪扩展阅读: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第一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四)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六)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第二条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第三条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三)私存私放公款;
(四)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五)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六)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八)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第四条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二)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三)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四)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五)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六)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七)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八)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第五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
(二)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
(三)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
(四)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
(五)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
(六)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七)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
(八)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第六条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二)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
(三)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
(四)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
(五)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庆典活动。
第七条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
(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
(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
(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
(五)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
第八条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
(二)虚报工作业绩;
(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四)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
(五)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
(六)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❾ 违法乱纪的行为包括哪些
违法乱纪,意思为违犯法令,破坏纲纪。
违法乱纪的行为包括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刑讯逼供,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吃请受礼等违法乱纪行为,以及对待群众冷漠生硬,办事拖拉、敷衍塞责等现象。
随着时代的发展,经济和社会结构的变化,利益格局和人们道德观念的多样化,西方国家生活方式、文化观念、政治观念的冲击,诱发腐败的因素增多,表现出的特点也与以往不同。主要表现在:
1、领导干部违法乱纪涉及领域广泛、涉及层面更多,案件数量大增。领导干部违法乱纪已经由过去单一的特定领域的违法乱纪逐步发展为复杂的多领域违法乱纪,多层次、跨行业、跨领域的违法乱纪行为已逐渐增多,其侵犯的客体也日趋错综复杂,对违法乱纪案件的查处也愈加困难。他们在政治上拉帮结派,经济上相互牵连,结成了广泛的利益同盟,呈现出明显的群体性特征。往往查出一个带出一帮,抓住一个牵出一伙,案件牵涉面广,串案窝案较多。涉案领域也从金融、行政执法、司法领域向一般领域蔓延,从掌握钱、财、物等关键岗位向一般领导岗位渗透,从乡科级、县处级、省部级甚至更高级别的领导人,各个层级都有。
目前,腐败案件发案率比较高的热点部位,大多分布在国有企业改制、股票上市、房地产开发、建筑、国有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财政拨款项目等领域里。
2、违纪金额大增,对社会危害巨大。一些领导干部涉案数额之巨、犯罪危害之大、情节之严重,令人触目惊心。如成克杰涉案金额4000多万元,余振东涉案金额20亿元,湛江走私案涉案总金额为114亿元,厦门走私案涉案总金额超过800亿元,陈良宇案涉案金额37亿元。“广西第一贪”的李乘龙,总共贪赂1600余万元.重庆的文强利用其先后担任市公安局、市司法局领导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职务晋升、工作调动、就业安置、承揽工程等谋取利益,先后多次单独或伙同其妻周晓亚收受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在内的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211万余元,并对1044万余元财物不能说明来源,二审被处死刑。就江西而言,贵溪市委李长华因收受贿赂98.9万余元,另有205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来源,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省国土资源厅李江华因收受他人贿赂财物共计人民币574万余元,被判处无期徒刑。等等。
3、单位一把手违纪案增加,窝案、串案呈高发态势。“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这已成为世人公认的定理。这些年来,“一把手”频频出问题就证明了这一点。由于“一把手”处于核心地位,其权力空间大得无边,可以凌驾于制度之上,而且由于现行体制的弊端,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制度对“第一把手”来说,都是“牛栏关鼠”,导致“一把手”在腐败问题上比其他领导干部机会更多、成本更低。如,在慕绥新、马向东等违纪违法案件涉案的23名主要领导干部中有17人是党政“一把手”,占涉案人员的74%;在广西,就有这样四个人,他们都先后担任了宁明县的党政“第一把手”,后因腐败行为而先后受到严肃查处。
4、违纪者作案手段更专业、更隐蔽,规避查处能力更。他们有的利用法律法规和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不健全不完善之处钻空子,借机获取好处;有的利用法律政策的便利,借着集体研究的晃子,直接制定合乎自己需要的规章制度,为自己的腐败行为披上合法的外衣;有的在干部提拔或工程招投标等方面,表面上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合理合法,看不出任何破绽,实际上却暗箱操作,行权钱交易之实。还有的利用高科技手段作案,有的订立攻守同盟,有的在作案之前就想好了应对之策,反调查能力极强,给今后的查处工作增加了很大的难度。等等。
5、案件性质更恶劣,外向型案件增加,对外负面影响更大。一是资本积累型腐败特征显露。腐败分子从对生活资料的占有发展到对生产资料的占有,从享乐型的财富积累发展到资本的积累,从经济腐败向政治腐败和司法腐败发展,危害甚大。二是案件性质恶劣。一些党员干部丧失党性原则,拉帮结派,循私枉法,胆大妄为。有的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有的甚至雇凶杀人,直接沦为罪犯。三是权钱交易严重。近些年来,几乎每个被查处的高官背后,都有大款和商人的影子,都有权钱交易的勾当。四是生活作风腐化堕落。大多数贪官往往集政治蜕变、经济贪婪、生活腐化、作风专横于一身,恶劣行径令人发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