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征用
① 什么是违法征收税款
征收税款是税务机关和其他行政机关依据我国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纳税义务征收税余。
行政机关合法征收税款,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征收税款的主体,必须是具有征税职权的行政机关。根据我国有关税法的规定,征税职权均由税务机关行使。具有征税职权的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律、法规授权的范围内行使征税职权,不得超曲法律、法规授权的范围。这里须特别指出,这些行政机关的内部机构无权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行使征税职权,否则属越权行为。
征收的对象必须是纳税义务人或扣缴义务人。向没有纳税义务或扣缴义务人的人征收税款,则属违法行为。
征收税款的数额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征收,不得随意减免税款和增加税款。凡不符合上述三个条件之一的,即属违法征收税款的行为。
② 举报信写违法征用农民集体土地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潭边村一队集体农用耕地在92年被镇政府以开发推鱼塘形式征用该集体农用地,该农用地位于明城镇明七路北侧,当时征用该农用地时没有经过生产队队长及村民到现场进行测量该集体农用地总面积,合同签名也不是生产队队长本人签名,当时没有得到任何青苗补偿费就将集体农用地进行填土,当时村民也感到好无奈,当时测量总面积相差实在太大,田基和排灌水渠也没有计入测量总面积在内,经过多年来向当地相关部门进行走访却没有任何结果,直至2014年的一次走访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后镇政府才同意返还当时部分田基排灌水渠土地面积,排灌水渠面积为22亩,但青苗补偿方面却没有得到补偿,村民也感到气愤,该农用地填土后一直没有用于开发且一直荒废着无法耕种,直到去年该农用地被镇政府出让给开发商用于建设商品楼用途,经过村民知道该农用地用于建设商品楼后村民感到好气愤马上向开发商作出警告叫开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潭边村一队集体农用耕地在92年被镇政府以开发推鱼塘形式征用该集体农用地,该农用地位于明城镇明七路北侧,当时征用该农用地时没有经过生产队队长及村民到现场进行测量该集体农用地总面积,合同签名也不是生产队队长本人签名,当时没有得到任何青苗补偿费就将集体农用地进行填土,当时村民也感到好无奈,当时测量总面积相差实在太大,田基和排灌水渠也没有计入测量总面积在内,经过多年来向当地相关部门进行走访却没有任何结果,直至2014年的一次走访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后镇政府才同意返还当时部分田基排灌水渠土地面积,排灌水渠面积为22亩,但青苗补偿方面却没有得到补偿,村民也感到气愤,该农用地填土后一直没有用于开发且一直荒废着无法耕种,直到去年该农用地被镇政府出让给开发商用于建设商品楼用途,经过村民知道该农用地用于建设商品楼后村民感到好气愤马上向开发商作出警告叫开发商停止施工。发商停止施工。
③ 政府违法征收土地怎么办
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的规定,对违法违规征地、采取暴力方式征地等侵害农民利益行为,引发群体性或恶性事件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如果发现有基层政府有违法征地,可以向其上一级人民政府举报,问题严重,构成犯罪的,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
下面是《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的规定。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
五、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实行监督问责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有关精神,省级政府要加强对征地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市、县政府对征地管理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落实好征地的各项制度规定。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征地工作的指导监督,督促市、县政府切实履行责任;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依法制定征地方案,严格履行征地程序,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征地批后实施工作。
各地区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依法治理违法违规征地行为,确保依法征地、和谐征地,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对违法违规征地、采取暴力方式征地等侵害农民利益行为,引发群体性或恶性事件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同时,要严格文明执法,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相关恶性事件。
④ 征收土地违规违法怎么办
政府征收土地应当履行“两审批、两公告一登记、一听证一裁决。”的程序, 两审批,即:“农用地转用审批”和“征收审批。前者是农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后者是集体所有转为国家所有”的审批程序,审批权均在国务院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两公告一登记。两公告即征用土地公告及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一登记即被征收人就补偿事项进行申报登记。 一听证,被征收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有权要求举行听证会。 一裁决,被征收人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申请争议协调、裁决程序。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集体土地的征收必须经过国务院、省、自治区及直辖区的批准。一般情况下,基本农田、耕地超过35公顷,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上述情况以外的土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土地征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这是征收土地的基本程序,如果没有按照这个程序,就是有法律漏洞,您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护利益
⑤ 政府违法征地将会受到哪些处罚
往往政府也是为了完成任务,完成指标,所以只能争取自己最大的利益!
根据《刑法》第228条规定: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例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罚金。”
⑥ 违法征地怎么解决
是否属于依法征地,要看是否经过省级政府或国务院批准,并且要审核批准程序是否合法。本律师建议,既然你们现在都未见到征地公告,可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申请查阅征地批准文件,查询到批准文件之后可以申请复议要求撤销。同时附带其他程序,可以有效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⑦ 公司征用农村土地常见的违法违法行为有哪些
1.未批先征
我国的法律明确规定,建设用地应该使用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只有先征收为国有,才能交给用地单位使用。但是实践中,出现了什么情况呢?就是开发商还没有提出用地申请,各级政府还没有审批,农民的土地已经被强占使用。
老百姓可以申请信息公开,请求公开一书四方案,征地批文等信息。如果没有,那么就是违法的。可以通过起诉来争取谈判的良机。
2.先拆后补
法律规定,先补偿后拆迁。但是往往征收部门考虑到拆迁任务,就先斩后奏,先拆房,后补偿。拖着拖着,老百姓强拆之诉就过期,很难立案,到时候只给一点补偿。愿意也得愿意,不愿意也得愿意,强买强卖。
这个是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记住如果房屋遭遇强拆,首先就是保存证据,其次,报警,最后立马起诉。千万不要再拖延了,一般强拆之诉起诉期是6个月。如果过了起诉期,意味着胜诉的可能性又小了。
3.无证违建
在广大的农村,无证房很多的,有的少规划许可证,有的没有房产证,只有土地使用权证。有的什么证件都没有,只有村委会的说明。这样的状况对于老百姓非常不利。尽管我国相关的文件中,要按照历史、社会等因素来综合考虑房屋是否违建。但是实践中往往一刀切。这样不仅降低补偿标准,还能为强拆找来借口。
所以,老百姓最好的方式就是有什么证件,说明、证明的都要保存好。这是证据,哪怕是房屋买卖,继承下来的房屋,都尽量有凭证。
4.强拆不承认
有的征收部门私自强拆,到了诉讼的时候,找个开发商背锅就可以了。实际上,这种情况在法院行不通了,一大部分的法院都确立了征收范围以内,强拆推定为市县级政府。这一方面确立了政府的主体职责,同时,又促进征收部门依法行政。
5.村委会私自签协议
集体土地的所有者是村集体,征地一般是村集体和征收部门签字。但是在签字之前应该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很多的地方征地都是私自签协议。结果村民知道的时候,土地已经被强占。这种情况,村民可以申请公开协议。
⑧ 土地被违法征用触犯哪条法律
《土地管理法》第78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专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属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