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筑占地
① 遇到违法占地怎么办相关法律有哪些
违法占地
案件如何定性,关键要根据土地的取得方式和合作协议的具体内容来确定。如果涉及土地由村委会统一从承包农户转包后,以作价入股的形式与企业合作建房,并分取房产或利润,则应界定为违法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用于非农业建设。如果村委会和企业一起从承包农户转包土地使用权后共同开发建设,则应界定为企业和村委会共同违法占地。该案案情未对合作用地的取得方式和合作协议的具体内容进行说明。
该案对村委会和违法用地企业一并进行了严厉查处,值得充分肯定。当前,许多发生在集体土地上的违法用地行为,都涉及村委会这一违法主体。有的是村委会将集体土地违法出租、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有的和企业或个人合作共同违法占地建设。在此类案件查处过程中,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往往只注重对违法占地企业或个人的查处,忽略或碍于难于执行到位,而未对村委会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既有碍执法公正,也是违法占地行为屡禁不止的一个原因。该案对违法企业和村委会均进行了严肃查处,除行政处罚外,还分别追究了村委会主任和企业法人代表的刑事责任,起到引良好的惩戒和警示作用,值得学习和借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将《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修改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只对违法占用、破坏耕地和林地的具体数量标准作出了规定,对于违法占用、破坏其他农用地的数量标准尚未作出解释。但是,由于修改后的《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的是违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因此,对违法占用、毁坏耕地、林地之外的其他农用地数量较大、毁坏严重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也应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该案中国土资源局的有关做法符合法律规定,该案也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法院判决构成违法占用农用地罪。
② 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怎么处理
对已经规划复验收的建设项制目出现的违法建设作以下处理:
(一)机关事业单位违法建设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取消单位当年评先资格。
(二)生产经营单位违法建设的有关部门按规定依法吊销有关证照。
(三)住宅小区内违法建设的,责令业主自行限期拆除,否则依法拆除并处罚款。
对于下列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进行依法及时拆除处理:
(一)对在已接受征用的土地内突击进行违法乱搭乱建的;
(二)违法多占宅基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
(三)违反城市规划经过调查确认的无主建筑物、构筑物;
(四)影响城市道路和市容景观的建筑物、构筑物;
(五)占用耕地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
③ 户屋违章建筑按占地面积还是按建筑面积来罚款
违章建筑罚款,按违章建筑面积或长度计算。属临时性建筑,每平方米回罚款二百元;属永久答性建筑,每平方米罚款六百元;永久性建筑物屋顶违章搭建的每平方米罚款三百元。凡一九八二年三月二十九日以后的私人违章建房,超过三层以上部分及扩大占地部分,均应拆除,三层以下违章部分每平方米罚款五百元。
④ 违法占地判定的法律依据都有哪些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除兴办乡镇企业、村民建设住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回业建设答经依法批准可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第四十四条明确建设占用农用地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第五十三条至五十六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八条至第二十四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至二十三条明确了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条件和程序;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了临时用地的条件和程序;
第五十九至六十二条明确了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条件和程序;
第六十四条明确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重建、扩建;
第七十六条明确了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七十八条明确了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违法占地论处;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确了建设项目使用国有未利用地的条件和程序。
⑤ 没收的违法占地建筑物如何处置
、手段违法性。违法所得是行为人通过法律禁止的手段获取的,如果行为人通过合法的手段或途径获取的财产则不在违法所得的讨论范围之列。违法所得的这个根本特性将违法所得与行为人的个人财产区分开来,个人财产是行为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可以作为罚款、没收财产等刑罚措施的对象,如无证运输中的运输工具就不能认定为违法所得。违法所得的这个特征也将其与一般意义上的物区别开来,一般意义上的物只有被违法行为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之后才能成为违法所得。正是由于违法所得的获取渠道是违法的,因此即使行政相对人事实上占有了金钱或财物,也不能获得法律所承认的所有权,如某卷烟零售户购进假冒商标烟草制品或走私烟草制品,这也正是对违法所得进行没收或者退赔处理的理论基础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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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有经济价值。行为人通过各种违法犯罪手段获取违法所得的根本原因在于行为人追求这些财物的经济价值。违法所得首先是指行为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物质实体,即赃款和赃物,这是违法所得最常见的形式。
3、具有证据价值。违法所得的证据价值,即指违法所得与案件之间的紧密联系性,违法所得对违法行为的发生以及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起到证明的作用,与违法行为没有关系的财物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违法所得。
4、违法所得的性质。违法所得的性质只能由国家授权的特定机关通过一定程序才能认定。违法所得的定性问题直接关系到被害人财产权益的维护,关系到违法行为人合法财产与非法财产之间的正确界定,也关系到国家机关之间的分工与廉洁,因此,违法所得的性质必须由特定的机关通过一定的程序加以认定,不是任何人任何机关可以随便认定的。这里的特定机关包括两种情况:行政执法机关依照有关行政法规,对行政相对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司法机关对刑事案件中的违法所得依法作出追缴或退赔的裁决。无论是哪种情况,违法所得的定性都以行为人违法行为的成立为前提,因此在有关机关对行为人的行为作出认定之前,违法所得的性质是不能确定的,这里体现出程序最基本的意义。
关于没收建筑物处置问题,《土地管理法》并没明确规定,实践中各地是参照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置。比如,笔者所在的天津市规定,没收建筑物由土地整理机构负责管理,待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后再统一确定建筑物所有权。所以,在地方性法规、规章没有作出规定的情况下,建议由国土部门临时代管,待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收为国有后再作统一处置。在地方性法规、规章并无规定的情况下,移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并无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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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对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有哪几种城市规划行政处罚措施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没有取得规划用地许可的违法占地和没有取得规划建设许可证的违法建设工程按照规定进行拆除和恢复原状,并处以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五到十的罚款。
⑦ 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有何异同
非法占地与违法占地有何区别所谓非法占地是指:占用土地没有合法的批准依据,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用
⑧ 土地部门对非法占地的建筑物怎么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专让土地的,由县级属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对违法占地上的新建建筑物应当由县级国土局予以没收,前提是该建设物占地在当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上标明为建设用地。
没收后,自然是上缴国库。
⑨ 违法占地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一、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的处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81条规定,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主管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二、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处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73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