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违规配
A. 中央对严禁党员干部违规兼职取酬作出了哪些规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九十三条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十四条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经商办企业的;
(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
(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兼职或者兼职取酬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二条规定:“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B. 中央提出的"九个严禁,九个一律"包括哪些内容
中央纪委机关、中组部提出“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参与或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处理。
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五是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是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C. 严禁违规设置职业资格是什么意思
大致是说,以前政府或者相关机构,设立了一些资质认证机构,对从业人员进回行强制认证制度,本来答也是说得过去,只是后来这些认证变的为钱是举了,而且有灰色利益链,而且由于操作相当混乱,给从业者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所以国家禁止政府及监管机构滥用权利和随意出台职业认证制度。
但是有些认证还是会存在的,只是再随意增加额外的新的认证制度就不容易了
D. 七项严禁八项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七项严禁是地方自己制定的,没什么统一规定。
八项规定是中央发的通知,白纸黑字:
1.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4] 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2.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3.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4.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5.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6.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7.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8.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E. 严禁XXX违规大操大办 是病句吗
这是公文里用得吧,是可以这么说的,严禁的是一个完整的事情,而某某某违规大操大内办就是一个完整的事容情陈述,所以是通顺的。你所怀疑的是不是里面的违规和后面的大操大办重复了,因为大操大办本身就是违规,不是重复,因为在实际操作中怎么才叫大操大办呢,这是有明文规定的,所以里面很有必要提到违规大操大办从而区别于生活所通俗说得大操大办。
F. 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是什么时候
来2014年1月9日,中共中央组织源部、中央编办、国家公务员局印发了《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组通字〔2014〕5号)(以下简称“《通知》”),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根据《通知》要求,在党委(党组)的领导下,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采取切实措施,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抓紧整改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有序消化超职数配备的干部,严禁违规超职数配备新的干部。
G. 江西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十严禁纪律规定具体是指什么
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制定下发了《关于从严从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切实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的通知》。《通知》指出,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换届纪律“十严禁”,切实做到严格执行换届纪律不动摇、不变通、不走样。
一是严禁拉帮结派。不准利用宗族、同乡、同学、战友等关系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对拉帮结派的,一律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二是严禁拉票贿选。不准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者依法罢免,并依纪依法处理;对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一律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三是严禁买官卖官。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调整、晋升为目的贿赂他人;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帮他人谋取职务调整、晋升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赂。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再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坚决予以撤销。
四是严禁跑官要官。不准采取托关系、走门子、套近乎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调整、晋升。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并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且记录在案。
五是严禁隐瞒实情。不准在干部考察、信访调查中不如实报告或者有意隐瞒本人或者他人有关问题;不准在干部考察过程中不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和基本信息。对隐瞒实情的,一律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六是严禁蓄意造假。不准涂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不准捏造虚假政绩。对蓄意造假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七是严禁说情打招呼。不准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转任重要岗位说情打招呼;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准利用特殊关系引荐特定人员要求予以关照。对说情打招呼的,一律记录在案,严肃追究责任。
八是严禁违规用人。不准违反标准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对违规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宣布无效,并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九是严禁跑风漏气。不准私自泄露、扩散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涉及换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对跑风漏气的,一律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十是严禁干扰换届。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不准阻挠对违反纪律、风气不正问题的调查和处理。对干扰换届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H. 交通违规的六个严禁是什么
交通没有六个严禁
I. 八项规定十个严禁内容
十个严禁:
(一)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
(二)严禁违规举办年会、节会、庆典等活动或借招商引资之机搞各种形式的论坛,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等拜年活动;
(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四)严禁违规收送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电子红包以及土特产品等节日礼品礼金;
(五)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六)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七)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封建迷信、赌博活动;
(八)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九)严禁在节日期间开展“走秀式”调研和“表演式”慰问;
(十)严禁在节日期间工作打折扣、搞变通,特别是窗口单位对群众需求“推绕拖”。
八项规定:
一、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二、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三、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四、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五、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六、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七、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八、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J. 中央和省委对换届纪律提出哪几个严禁
中央严肃换届纪律要求
九个严禁
一是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五是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是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省委严肃换届纪律要求
十 个 严 禁
一是严禁拉帮结派。不准利用宗族、同乡、同学、战友等关系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对拉帮结派的,一律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二是严禁拉票贿选。不准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者依法罢免,并依纪依法处理;对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一律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三是严禁买官卖官。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调整、晋升为目的贿赂他人;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帮他人谋取职务调整、晋升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赂。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再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坚决予以撤销。
四是严禁跑官要官。不准采取托关系、走门子、套近乎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调整、晋升。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并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且记录在案。
五是严禁隐瞒实情。不准在干部考察、信访调查中不如实报告或者有意隐瞒本人或者他人有关问题;不准在干部考察过程中不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和基本信息。对隐瞒实情的,一律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六是严禁蓄意造假。不准涂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不准捏造虚假政绩。对蓄意造假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七是严禁说情打招呼。不准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转任重要岗位说情打招呼;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准利用特殊关系引荐特定人员要求予以关照。对说情打招呼的,一律记录在案,严肃追究责任。
八是严禁违规用人。不准违反标准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对违规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宣布无效,并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九是严禁跑风漏气。不准私自泄露、扩散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涉及换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对跑风漏气的,一律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十是严禁干扰换届。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不准阻挠对违反纪律、风气不正问题的调查和处理。对干扰换届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 项 规 定
一要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明确的“10个不准”纪律规定,不得自行其是、任意突破。
二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提出的“8条规范”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的“6项纪律”等规定,不得无视规定、触犯纪律。
三要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有关规定,不得姑息迁就、追责不力。
四要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有关规定,不得该报不报、违规操作。
五要严格执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有关规定,不得流于形式、查任脱节。
六要严格执行拟提拔人选廉政报告有关规定,不得瞒报漏报、弄虚作假。
七要严格执行整治违反干部任用标准和程序问题有关规定,不得降低标准、简化程序。
八要严格执行整治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问题有关规定,切实建立发现机制,不得视而不见、听之任之。
九要严格执行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有关规定,不得违规超配、边超边配。
十要严格执行干部档案审核有关规定,不得随意审核甚至不予审核。
市委严肃换届纪律要求
六个从严
一、从严落实中央“九个严禁”和省委“十个严禁”、“十项规定”等严肃换届纪律要求,切实把严肃换届纪律贯穿于干部日常管理之中,让换届纪律要求入脑入心。
二、从严履行党委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纪检机关监督责任、组织部门直接责任和考察组“一岗双责”,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履职担当。
三、从严遵循干部选拔任用标准和程序,严格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实,真正把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善作为、敢担当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四、从严监督关键环节,严把干部“提名关、资格关、廉政关”,做到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廉政情况“凡提必听”、举报反映问题“凡提必查”。
五、从严整治“跑官要官和说情打招呼”、“买官卖官”、“干部档案造假”、“拉票贿选”、“三超两乱”、“裸官”、“违规选人用人”等问题。
六、从严查处拉帮结派、团团伙伙、造谣诬告、干扰换届、跑风漏气、突击提拔等行为,对违规违纪问题“零容忍”,并严格倒查问责,既严格查处当事人,又严格追究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