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亏损违法
⑴ 公司法哪条具体规定了亏损企业不可以分红,要具体点的
第一百六十七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分红的钱从未分配利润里出,如果亏损不够弥补的话,哪里有钱分红
⑵ 公司以亏损为由降低管理人员工资属违法吗
公司,亏大了!减薪!自保!不违法!但。可和公司!多协商!要求加工资!钱少了!日子!不好过!
⑶ 公司转让将盈利做成亏损犯法吗
这个行为可能是违法的。
因为公司转让时,公司的资产是转让价格的主要因素,将资回产缩减,显答然有利于接受的一方而不利于公司原来的股东。
不能一概而论是否违法,因为公司的股本结构五花八门,当公司是一人公司或者私人公司时公司股东一致同意将公司资产缩减,就不能认定是违法。而公司是其他股本结构时,缩减公司资产的行为就可能影响到公司其他股东的权益,这个时候,将盈利做成亏损,有可能构成挪用公司资金或者侵占公司资金的犯罪。
⑷ 企业亏钱扣员工工资违法吗
这叫克扣工资。解决这个问题的法律规定如下:
http://ke..com/view/20830.htm
《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内有克扣工资的定义。再看《劳动合同法》第85条。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就是克扣。
建议你看一下《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也才能更全面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⑸ 突然自离导致公司亏损犯法吗
擅离职守导致公司亏损大的是要付法律责任的。
⑹ 以公司亏损严重辞退员工是否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⑺ 公司出现重大违法行为主要法律责任由谁承担(法人还是最大股东)
公司出现重大违法行为主要法律责任由法人来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八条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7)企业亏损违法扩展阅读
法人具有以下一般特征:
一、法人不是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是一种集合体,是由法律赋予法律人格的组织集合体。
这是法人与自然人的根本区别。它可以是个人的集合体,也可以是财产的集合体。不以组织集合体名义出现在民事主体的,不能为法人。
二、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和行使民事权利,设定和承担民事义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三、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它有自己独立的权益,可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可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区别法人组织和其它组织的重要标志。《民法总则》第60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⑻ 如果因为公司亏损,辞退员工是否违反劳动法如何补偿
如果是经济性裁员,必须要报劳动行政部门,同时要召开职工大会,然后才可版以解除劳动合同,权同时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未履行程序,或者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应该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是你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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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公司在不盈利的情况下降员工工资是否违法
下降不抄低于招聘时合同约束原基本工资不算违法,比如你原基本工资是3000元,以后几年企业效益较好,老板给你月加工资500元,包括有工龄加工资你现在基本工资是工资3700元,其他奖金是另为的。前三年到如今企业连续经营效益不好,利润连续亏损到150万,所以老板小气了不必精打细算,工资一点当然也是成本细算,另一点公司当然考虑到要保持员工的情绪,和员工做出思想勾通的决定,因为利润亏损暂时流动资金紧张,所以决定基本工资降低一点,把你工资每月降了300元,你基本工资还保持着3400元,所以说在原则上降低工资不算违法,包括年终奖比以前年度少。
贵公司真的决定把基本工资降一半,在盈利的情况下在返还,这算是违法的。
公司违法乱降工资,你不想在继续上班,你以连续上班了5年半,不管有签订合同或未签订合同,自行辞职都要按劳动法补贴工资。如果不是违法乱降工资,你有签订合同未到期算自动离职,劳动法就没有保护你辞职补贴工资。
⑽ 对方公司违法经营导致我的投资亏损能不能通过法律手段追回
这个主要看你们当时签订的合同有什么约定没有,如果明显违反合同规定的经营,是可以起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