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议是否违法
㈠ 组织抗议是否合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均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集会,是指聚集于露天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活动。 本法所称游行,是指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行进、表达共同意愿的活动。 本法所称示威,是指在露天公共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要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愿的活动。 第七条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照本法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 第八条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有负责人。 依照本法规定需要申请的集会、游行、示威,其负责人必须在举行日期的五日前向主管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中应当载明集会、游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人数、车辆数、使用音响设备的种类与数量、起止时间、地点(包括集合地和解散地)、路线和负责人的姓名、职业、住址。 第九条 主管机关接到集会、游行、示威申请书后,应当在申请举行日期的二日前,将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书面通知其负责人。不许可的,应当说明理由。逾期不通知的,视为许可。 确因突然发生的事件临时要求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必须立即报告主管机关;主管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审查决定许可或者不许可。 第二十七条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应当予以制止: (一)未依照本法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的; (二)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的; (三)在进行中出现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情况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不听制止的,人民警察现场负责人有权命令解散;拒不解散的,人民警察现场负责人有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决定采取必要措施强行驱散,并对拒不服从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 第二十八条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对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未依照本法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的; (二)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不听制止的;
㈡ 哪些示威行为是违法的
处罚的对象只是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的组织者或者发起人。对于一般的参加者,不应处罚。
㈢ 说去政府抗议违法吗
法律没有规定公民有抗议的权利,也没有限制抗议。
㈣ 示威游行违法吗
国内示威游行要经过事先报备,经过批准后进行的合法,否则违法
㈤ 维护国家统一的聚众示威是违法行为吗
游行示威是通过来有关部门批准自的,同时秩序井然。聚众闹事是聚集一大批人去破坏损坏公共财物或个人财物,或有违法律的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打架、阻挠、堵路、)等
违法行为,维护,聚众\示威
游行示威是通过有关部门批准的,同时秩序井然。聚众闹事是聚集一大批人去破坏损坏公共财物或个人财物,或有违法律的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打架、阻挠、堵路、)等
㈥ 请问在小区微信群里建议业主拉横幅抗议是不是属于违法行为
这个应该不是什么违法行为,
㈦ 工人示威游行是否违法需要政府审批吗
按相关法律规定,示威游行是需要相关政府部门按法律规定进行审批的。工人示威游行没有经过审批的属于违法的。只用经过审批的示威游行才是合法的。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第八条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有负责人。
依照本法规定需要申请的集会、游行、示威,其负责人必须在举行日期的五日前向主管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中应当载明集会、游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人数、车辆数、使用音响设备的种类与数量、起止时间、地点(包括集合地和解散地)、路线和负责人的姓名、职业、住址。
第九条主管机关接到集会、游行、示威申请书后,应当在申请举行日期的二日前,将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书面通知其负责人。不许可的,应当说明理由。逾期不通知的,视为许可。
确因突然发生的事件临时要求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必须立即报告主管机关;主管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审查决定许可或者不许可。
第十二条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许可: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煽动民族分裂的;
有充分根据认定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将直接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
㈧ 游行算违法吗
罪犯抄游行违法
依据最高袭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坚决制止将已决犯、未决犯游街示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
近来有少数地方将已决犯、未决犯游街示众,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在国内外造成很坏的影响,必须坚决制止。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三款明确规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1984年11月21日,中共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出《关于严防反动报刊利用我处决犯人进行造谣诬蔑的通知》中指出:“执行死刑不准游街示众”。1986年7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又发出《关于执行死刑严禁游街示众的通知》,再次强调:“严禁将死刑罪犯游街示众,特别是开放城市更要严加注意,以免对外造成不良影响”。
现再次重申:各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务必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和有关规定,不但对死刑罪犯不准游街示众,对其他已决犯、未决犯以及一切违法的人也一律不准游街示众。如再出现这类现象,必须坚决纠正并要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㈨ 群众抗议是否属于违法
正常的,是反映利益诉求的一种形式,不违法。如果采取过激的形式,影响公共秩序或者社会管理秩序,就违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