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处分
A. 党员赌博,应该受什么处分
赌博是违法行为,所以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
党员是人民群众的领路人,更不能在基本原则上犯错误。
一般都会根据党员的职务来进行处分,情节不严重的,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严重的甚至开除党籍都有可能。
B. 赌博怎么处罚
以营利抄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1、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2、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3、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4、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5、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未达到上述标准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C. 党员赌博违反什么纪律
党员赌博违反下列纪律: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二十九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
对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十条 党员受到党纪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组织提出建议。
第三十四条 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在对有关方面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进行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组织作出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依法改变原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对原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产生影响的,党组织应当根据改变后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重新作出相应处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九条 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八十六条 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3)赌博处分扩展阅读:
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交通监控指挥中心主任张毅带领本中心民警李丁延、贾鲁、陈亮,以及交巡警总队车管所四分所副所长赵世凯在某茶楼以打麻将方式参与赌博。张毅、陈亮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
张毅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陈亮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李丁延、贾鲁分别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赵世凯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和免职处理。
D. 应当如何处罚赌博行为
参与赌博处罚情况如下:
1、构成赌博罪的,根据具体情节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治安处罚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E. 关于党员干部赌博行为的处罚
《关于共产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处理暂行规定》
2014/12/13 0:33:58 3423次浏览 分类:文件制度
鄂纪发[1993]2号
赌博是指以钱物为赌注比输赢的行为,是一种严重的腐败现象,是社会的一大公害。任何形式的赌博,必须一律禁止。共产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是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不仅败坏了党风、政风、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声誉,而且对社会风气产生不良的影响。为维护纪律,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惩治腐败,根据党章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参与赌博的共产党员及有关责任者作出如下处理规定: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因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被司法机关决定免于起诉或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
(二)因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被司法机关收容劳动教养的;
(三)惯赌或以赌为业,聚赌抽头的;
(四)动用救灾、救济、防汛、抢险、优抚等专项款(物)额在二千元以上作赌资的。
二、赌资数额在一百元以上,不满一千元的,或赌资数额虽不满一百元,但多次参加赌博的,给予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消党内职务处分。赌资数额在一千元以上,不满三千元的,给予撤消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赌资数额在三千元以上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赌资按参赌人个人每参加一次的输赢总额计算。多次参赌未处理的,赌资按累计金额计算。
三、为赌博提供场所、赌具或其它方便条件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消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从中获利在一千元以上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四、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党员负责人,本人虽未参加赌博,但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参与赌博放任不管、知情不报或查禁不力的,给予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消党内职务处分。
五、经营旅馆业、客运交通业、公共文化场所的党员负责人,对其经营的场所、客运工具内发生的赌博放任不管、知情不报或查禁不力的,给予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消党内职务处分。
F. 公务员赌博受到怎样的处分
您好:
根据2007年4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173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2007年4月22日中华人民共版和国国务院令权第495号公布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
1、参与赌博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2、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3、在工作时间赌博的,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屡教不改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4、挪用公款赌博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5、利用赌博索贿、受贿或者行贿的,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