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发绩效工资违法吗
1. 绩效属于产假工资吗不发放绩效属于违法吗
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
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由所在单位补足差额。没有参加生育
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按产假前工资支付,女职工产假前工资包括绩效工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十五条 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第十七条 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
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职工依法享受的生育津贴,按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本条所称职工原工资标准,是指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职工依法享受假期前参加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月份数计算。
2. 企业年终不支付绩效工资违法吗
首先:1、从员工入职那天开始公司就应为其缴纳社保。即使是试用期的不全额内缴纳,容也应补缴。(新劳动是从08年1月1日起执行的,可能也会不补缴)
2、06年新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基本工资加绩效,那么这次劳动期满后,是你个人不愿意续签,还是公司的原因,如果是公司的原因那么公司应该支付你赔偿金。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满两年,然后公司没有提前30天通知你不和你续签,故应支付你三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此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是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指全额工资,包括奖金,加班加点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及补贴等。)而劳动法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形式中包括:计时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以及延长工作时间应向其支付的工资。
PS:如果在其合同中标明应向你支付绩效工资,理应是可以拿回来的,但是就怕用人单位会以你几个月的绩效不合格为理由给扣除。
3. 正常离职后公司没发绩效合法吗
法律上不抄合法。
1、离职后公司不发应得袭的绩效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的。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4. 拖欠三个月的绩效不发,算不算违反劳动法
找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申诉,要求解决。
按照《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可以发放上月的工资,但跨月违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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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5. 只发基本工资,不发绩效工资算不算违反劳动法
不算。绩效工资就是绩效考核过关才有的,不过关的话没有
6. 单位可以不发绩效奖金吗
一般来说,单位不发奖金违反了劳动合同法,除非合同里明确了相关内容。
根据《回劳动合同法》的第六十二条第三答点,奖金是工资的一部分,是劳动者应得的待遇,向劳动者支付绩效奖金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应该注意的是,奖金与其他方式的工资一样,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约定或由用人单位有关制度规定的。
如果劳动者与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奖金,或者用人单位通过工资支付、绩效考评等制度规定了奖金的发放方式,而用人单位不支付,则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索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则劳动者可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要求支付报酬,包括奖金。
《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7. 绩效工资无故不发,是不是违法的
首先你要弄明白,你公司的工资结构是怎么样的,如果一直以来绩效工资是总体工版资的一部分的话,那当权然要发给你了,如果绩效只是工作中一种奖金形式,当然企业有权取消奖金的发放,不过一般都要事先通知劳动者,不通知的话,在这种情况奖金只是工资额外的部分,就算告到劳动部门也很难得到奖金的.除非是前种情况,假如事先说好的,企业给你的工资是2000元,一千元的底薪,1000元的绩效工资,如在绩效考核中,有可能你拿不到1000元,不过在这种情况下不绩效考核了,那你就应该是2000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