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停车地址不对
Ⅰ 违章停车罚单上的地址和所处地址不符可以上诉吗
可以!前提是有充足证据的情况下!否则别忙活了!违章停车又罚不了多少钱!
Ⅱ 交警开的违停罚单,地点不对,可以申请取消吗
不对!你的证据,证明单开的不对。这样申请才有力!
Ⅲ 违法停车告知单和处罚决定书的停车地点不一样,罚款成立吗
所作的处罚决定不合法。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而如果在处罚前告知的内容与处罚的内容不一致的,属于程序违法,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
但是,如果违章停车的事实成立的,行政机关在撤销该处罚决定的,仍然可以按照实际的违法事实按法定程序,对违章停车行为另行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第四十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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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念《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管理机关执法人员按照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对案情简单、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法案件依法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律文书。
采用简易程序处罚违法行为时,执法人员按照事先制作好的当场处罚决定书填写有关内容,而不通过立案审批等一般程序,节省了时间,便于提高效率,也有利于及时制止违法行为。
2、适用依据 该文书制作的依据是《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违法停车告知单和处罚决定书的停车地点不一样裁定案例
“车身颜色不一致,处罚地点不一致,告知单和决定书上的地点又不一致。”原告代理人陈先生说,他们对原告违停事实并无异议。在原告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贵阳市交通管理局云岩分局就做出处罚决定,暴露了交警在执法过程中的“随意”。交通管理部门在执法中存在“随意”,原告要求被告方撤销处罚决定,并承担诉讼费用。
对此,贵阳市交通管理局云岩分局代理人称,“误差”是一个技术性问题,非执法民警所能克服,但原告的违法事实是真实存在的,执法部门在处罚的过程中,程序也合法,不存在违法行为。
“只是一个地标的参考,并不是准确的地点。”该分局一位交警说,交警在查处违停时,违停位置是由交警估算的,有些也用GPS定位,两者都会存在误差。
对于原告的请求,被告方出示了原告方违停的照片、路边违停标志等,证明原告存在违法事实。
在答辩中,被告代理人称,因在执法仪器中,车辆的颜色均被预设为白色,而交警在执法中,未进行修改,属于交警的失误。此外,在执法仪器中,所有的街道均有编组代码,在对违法进行处理时,交警直接输入代码,系统便主动生成地点,同样,在录入系统时,系统也会自动生成地点。因此,造成了告知书、处罚书在地点上的误差。
Ⅳ 车被开罚单,但是罚单处罚规定不对,地点也不对
这种情况只要你有证据证明你驾驶的车辆没有出现在罚单开具的地点,就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Ⅳ 交警罚单地址开错怎么办
这个如果罚单地址开错,明显不对,你可以去交警队违章处理窗口进行行政复议的,可能会取消你的罚单的。
Ⅵ 违法停车告知单上违法停车地点与实际有误如何处理
如果告知单来登记的地点有误可源以按照规定进行复议,关于违章复议的相关规定为:
被处罚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警告、罚款裁决或者公安机关拘留裁决的,可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向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出申诉,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诉后五日内作出裁决;不服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裁决的,可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被处罚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吊扣驾驶证裁决的,可以在接到裁决书后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或者主管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一次,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和主管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后五日内作出复查决定。
Ⅶ 如果监控查到违章记录与我停车地不符但是给我却发来违章通知那怎么办
一般违章通知都是有理有据的,只要与自己的车不符,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有套牌,滥竽充数。仅供参考祝您好运
Ⅷ 对违章停车行政处罚通知单没有交警签名、停车地点不符、告知受理处罚的地点不符可以提请行政诉讼吗
当然可以申请行政诉讼了。
Ⅸ 违章停车罚单上的地址跟停车地址不一致怎么回事啊
当你在交警按接受处罚时,交警会给你看违章停车现场照片,需要你认证后,才能进行处罚。
Ⅹ 车子违停地点与罚单地点不一样,请问这个要怎么处理
车子违停地点与罚单地点不一样,可以进行申诉,但确属于违章停车的行为,仍需要接受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或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十七条 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执法监督,建立本单位及其所属民警的执法档案,实施执法质量考评、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执法档案可以是电子档案或者纸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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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对违法行为事实清楚,需要按照一般程序处以罚款的,应当自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处罚决定;
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自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自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或者听证程序结束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处罚决定,交通肇事构成犯罪的,应当在人民法院判决后及时作出处罚决定。
第五十条 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以二百元(不含)以上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适用一般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