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大过处分
1. 什么是党内严重警告和记大过处分
党内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2007年4月22日,国务院总理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5号),正式公布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该条例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所谓行政处分,是指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条例给予的政纪处分。《条例》规定:行政处分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类型。受处分的期限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记大过,18个月;降级、撤职,24个月。违纪人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2. 行政记大过是什么样的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六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记大过为第三等级处分。
第五十八条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第五十九条 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机关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根据公务员法的上述规定,警告和记大过受处分的期间分别为六个月和十八个月,处分期间保留原职,而且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2)记大过处分扩展阅读:
记大过处分的情节如下: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能被处于记大过处分。
第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务员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或者改变集体作出的重大决定的;
(二)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命令的;
(三)拒不执行机关的交流决定的;
(四)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或者监察机关、审计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决定的;
(五)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
(六)离任、辞职或者被辞退时,拒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或者拒不接受审计的;
(七)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造成不良影响的;
(八)其他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行政记大过处分
网络-行政记过处分
3. 什么叫“记大过”处分很严重吗对未来发展有影响吗
记大过是处分的一种,介于记过和降职之间的一种处分方式。
是一种内部的处罚行为,相对来说,不是很严重;但会记录在你的档案上。
对未来发展的影响如下:
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行政处分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一共六种。记过、记大过。这是两种程度有所区别的行政处分。一般来说,记过、记大过适用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违反了行政法的规定,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给予警告处分过轻,给予降级处分过重的情况。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给予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依法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决定;其中给予开除处分的,应当报上级机关备案。
(3)记大过处分扩展阅读:
被记过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被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
1、记过处分是出自2007年6月1日颁布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2、是指对有过错的行政机关公务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处罚的种类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每种处罚都有其对应的处罚时间,这些都有相关的具条例规定。任免机关必须按照一定的处罚条例对违规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我们在生活中容易混淆记过与记大过这两个处分,其实他们是不同的,记大过比记过更严重。
3、事业单位的:
根据规定,被记过人员的受处分期间为12个月。 自决定处分之日起12个月内, 被记过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被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得参加本专业 (技术、技能)领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工勤技能人员技术等级考试 (评审)。 应当取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职业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4、公务员的:
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4. 被记大过处分,会有什么影响
被记过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被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
5. 什么是行政记大过处分
行政记大过处分: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三、违反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造成不良后果的。
四、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选举的。
五、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六、非法出境,或者违反规定滞留境外不归的。
七、未经批准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
八、其他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九、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务员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或者改变集体作出的重大决定的。
十、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命令的。
十一、拒不执行机关的交流决定的。
十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或者监察机关、审计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决定的。
十三、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
十四、离任、辞职或者被辞退时,拒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或者拒不接受审计的。
十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六、其他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
十七、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可以避免的爆炸、火灾、传染病传播流行、严重环境污染、严重人员伤亡等重大事故或者群体性事件发生的。
十八、发生重大事故、灾害、事件或者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不按规定报告、处理的。
十九、对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社会保险、征地补偿等专项款物疏于管理,致使款物被贪污、挪用,或者毁损、灭失的。
二十、其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
二十一、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违反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十二、违法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十三、违法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处罚的。
二十四、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行政委托的。
二十五、对需要政府、政府部门决定的招标投标、征收征用、城市房屋拆迁、拍卖等事项违反规定办理的。
6. 行政机关公务员受记大过处分的期限是多久
公务员受记大过处分的期限是十八个月。
根据《公务员法》第五十八条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6)记大过处分扩展阅读:
《公务员法》
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四)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五)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六)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七)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八)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九)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十一)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十二)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十三)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十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十六)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
7. 记大过处分有多大
1、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的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受处分的期间为:十八个月
2、处分期间保留原职,而且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8. 记过和处分哪个严重....有什么区别....后果怎样
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等,记过是处分的一种,处分是统称,没法比的。分析如下:
一、处分的常见种类:
1、警告:是一种警戒性的纪律制裁方式,也是最轻微的一种制裁方式,是指公务员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纪,应当予以及时纠正和警示。
2、严重警告:介于警告和记过之间的一种处分方式,比警告更严重。
3、记过:指记录过失,给予过失者的一种处分。也指对于违法违纪行为的过错予以记载,也是警戒性的纪律制裁方式。
4、记大过:前款规定的处分项目,依次以警告为最低处分,开除军籍为最高处分。 降职不适用于副班长;降衔不适用于列兵和各级士官;降衔级工资档次不适用于最低衔级工资档次的各级士官;降职或者降衔(衔级工资档次)通常只降一职或者一衔(一档)。
5、撤职:是指撤销公务员所担任的职务的纪律制裁方式。受撤职处分的,应当降低级别。
(8)记大过处分扩展阅读:
一般的管理机构分为以下几种处分:
1、通报批评——通报给全单位的人知道;
2、警告处分——比通报批评高,记入个人档案;
3、严重警告处分——同上;
4、留校(院、所、厂)查看——处于审查半隔离状态,在此期间不得再犯错误,如果犯错误,勒令退学(开除)
5、劝退——做最后的工作,基本上代表着该被处分人被开除了。
6、开除——直接断绝与被处分人的关系。
9. 什么是记过处分…
希望对你有帮助!
中学处分没撤销的话,就会记入档案的。(具体请看下面答案)
中学违纪学生处分条例
为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纠正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行为,遏制违纪事件的发生,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净化校园环境,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的接班人,根据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每名学生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违反校纪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下列之一的处分.
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留校察看;5,劝退;6,开除学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1,不尊敬老师,给老师起绰号,顶撞老师者;
2,经常不及时完成学习任务,作业马虎,借口逃避检查;经常课上不守纪律,随便讲话,随便下位,做与课堂无关的事,故意起哄,吵闹者(包括自习课,午休时间)
3,经常无故迟到,迟到三次算旷课一次,旷课累计半天以上者;
4,不讲卫生,乱抛瓜皮果壳,纸屑,课间餐点,包装袋等杂物者;从楼上往楼下吐痰,多次教育不改者;
5,逃避劳动,值日或值日工作严重不负责者;
6,校园内骑车且屡教不改者;
7,在校园的墙壁,公告处乱画乱涂或在实验室,阶梯教室的桌椅上乱画乱涂,乱刻者;
8,考试作弊者;(除处分外,该科以0分计算)
9,看不健康书籍,录像,影碟者;
10,举止不文明,说粗话,打架,骂人者;
11,有吸烟,饮酒现象屡教不改者;
12,未经家长或老师同意,晚上不回家(回校)住宿,深夜外出者;
13,违反学校其他有关规定,经教育不改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并记入档案:
1,已经受警告处分,再次触犯警告处分条例者;
2,恐吓,辱骂学校教职工,造成不良影响者;
3,故意损坏公物和他人财物或偷集体和他人财物数额一百元以下者;(除赔偿和退赔外,给予记过处分)
4,上学期间打游戏机,赌博,看不健康音像制品者;
5,购买并传播黄色书刊,音像制品,造成不良影响者;
6,触犯学校有关安全规定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并记入档案:
1,已经受记过处分,再次触犯记过处分条例者;
2,严重扰乱课堂教学秩序,屡教不改者;
3,学期连续旷课在三十六学时以上者,累计旷课在七十二学时以下者.
4,辱骂或动手打学校教职工,造成严重后果者;
5,对小偷小摸屡教不改者.
6,对组织和煽动闹事者,扰乱社会治安和正常教学秩序,破坏安定团结,给予记过留校察看,劝退或开除学籍处分.
7,对拉帮结伙,打架斗殴,持刀行凶者,作如下处理:
1.策划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2.打架者:(1)动手打人未伤他人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2)致他人受伤者,除承担所有医疗费用外,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3)打架事件己终止,事后又报复打人者,给予劝退或开除学籍处分.
3.参与者: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促使斗殴事态发展,造成后果者,给予严重警告,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4.伪证者:目击者故意为他人作证,并给调查造成困难,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5.对持刀行凶伤人未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造成伤害者,给予留校察看,劝退或开除学籍处分,并报送公安部门备案解决.
6.对结伙斗殴为首者,加重一级处分.
7.对于在打架现象,本可以制止而不加以制止者或调查时不愿提供证据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8.打架致伤事件的医疗费和营养费由双方家长协商解决,学校可从中协调.
处分撤销办法
1,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学校视其情节轻重,认识态度好坏,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劝退,开除学籍的处分.
2,凡受警告,严重警告的学生,经过一学期的教育.若能认识错误并确有悔改表现的,经本人申请,师生评议,学校批准可撤销其处分.
3,凡受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期限为一学年.在处分期间有明显改正表现的,可撤销其处分,但处分决定应记入该生档案,处分期间无改正表现,毕业班学生不予毕业,非毕业生学生报请上级机关做出更严厉的处分.记过,留校察看,劝退,开除学籍的处分应记入学生档案.
4,凡受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的学生,其当年的操行评定只能评为"及格".凡受记过以上处分的其当年的操行评定为"不及格".一年内不能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或其它先进.
打架事件的处分如果没撤销,就会记在档案里。
10. 记过处分的处罚种类
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为:
(一)警告,6个月;
(二)记过,12个月;
(三)记大过,18个月;
(四)降级、撤职,24个月。
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对记过处分规定:
第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务员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或者改变集体作出的重大决定的;
(二)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命令的;
(三)拒不执行机关的交流决定的;
(四)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或者监察机关、审计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决定的;
(五)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
(六)离任、辞职或者被辞退时,拒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或者拒不接受审计的;
(七)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造成不良影响的;
(八)其他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
第二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可以避免的爆炸、火灾、传染病传播流行、严重环境污染、严重人员伤亡等重大事故或者群体性事件发生的;
(二)发生重大事故、灾害、事件或者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不按规定报告、处理的;
(三)对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社会保险、征地补偿等专项款物疏于管理,致使款物被贪污、挪用,或者毁损、灭失的;
(四)其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给予撤职处分:
(一)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违反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违法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处罚的;
(四)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行政委托的;
(五)对需要政府、政府部门决定的招标投标、征收征用、城市房屋拆迁、拍卖等事项违反规定办理的。
第二十二条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三条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四条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以殴打、体罚、非法拘禁等方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
(二)压制批评,打击报复,扣压、销毁举报信件,或者向被举报人透露举报情况的;
(三)违反规定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摊派或者收取财物的;
(四)妨碍执行公务或者违反规定干预执行公务的;
(五)其他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七条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八条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
(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包养情人的;
(四)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三十条参与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三十一条吸食、注射毒品或者组织、支持、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三十二条参与赌博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在工作时间赌博的,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屡教不改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挪用公款赌博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利用赌博索贿、受贿或者行贿的,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