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收入上交
1. 交通违章罚款是上缴国库么
法律规定交通罚来款应上自缴国库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收缴的罚款以及依法没收的违法所得,应当全部上缴国库。
这些规定至少表明两个信息:其一,作为一种非税收入的交通罚款,并不能纳入地方财政使用;其二,既然是应当全部上缴国库,那么就不应该有任何秘密可言。
2. 2016年上海交通违章罚款全年总额 上交国库后如何分配呢
中国上缴纳交通罚款按以下流程办理。 1、首先要有一张建行开通中国银的银行卡回。其次要有处罚决答定书号码(在处罚决定书的右上角)。 2、登录建行官中国,在最上面有一般交款,点击时有下拉菜单,选择交通罚款,点击打开。 3、打开页面后,输入处罚决定书号码,输入交款金额,点击确定,罚款就交完了。 4、正常工作日的,当时就到账,休息日的,第二天到账
3. 擅自收走公司业务收入次没有上交给公司这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如果公司是一般的私营企业,涉嫌职务侵占。
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如果是国营企业,可能涉嫌贪污。
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4. 对违规收取的收入财务处理方式
对于违规收入的收入,财务的处理方式应该是先审核,然后对于大额的财务的话,如果是真正的违规了收取了,那也可能会有一些法律的介入。
5. 领导人员上交违规所得是含税还是不含税
上交的所得看是什么
如果是截留的收入肯定是涉及税
问你领导具体是什么
应该是含税的
6. 对职务违法犯罪中的违规收入如何处理
必须没收,并根据犯罪轻重给予刑事处罚。
7. 我在一家市属事业编制设计院工作。利用业余时间给别人做设计赚钱,纪委说我这个是违纪收入,要上缴。这个
你是不是把单位的订单拉出自己私下交易.不然单位怎么知道、这种兼职违法、单位可能辞了你的
8. 单位主动上缴违规款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什么科目
应该列为其它收入科目
9. 上交违规所得需要退还个税吗
个人所得被依法予以追回,也就意味着个人并未实际取得该收入,对以专前多交的个人所得税理应退属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九号)第五十一条规定: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因此,个人以前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未超过三年的,已缴的个人所得税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10. 行政单位罚没收入上缴财政的时限,依据什么法律。
行政单位罚没收入上缴财政的时限,是根据《关于对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预算管理的规定》,即各级执收、执罚部门和单位所取得的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应在3日内上缴国库。对零星收入,账面余额不足1000元的,经本级财政部门同意,可每15日上缴一次;达到1000元的,应即时上缴国库。
根据《关于对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预算管理的规定》第六条 各级执收、执罚部门和单位所取得的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应在3日内上缴国库。对零星收入,账面余额不足1000元的,经本级财政部门同意,可每15日上缴一次;达到1000元的,应即时上缴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截留、坐支、挪用、私分。
在将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上缴国库时,应使用“一般缴款书”。有关单位应按《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认真办理缴库手续。
(10)违规收入上交扩展阅读:
《关于对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预算管理的规定》第一条 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范围。行政性收费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使其管理职能,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的费用。
罚没收入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处罚所取得的罚没款以及没收赃物的折价收入。
在法律、法规之外,任何地方、部门和个人均无权擅自设置收费、罚没项目。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要对本级各部门、各单位的收费和罚没情况进行管理,凡越权自行设立的收费、罚没项目,要一律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