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行为违法
① 路政执法是否合理合法
路政部门是复有权拆除的。很制不幸。。。。。。
但是你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来解决。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其他家占道情况,你家占道情况对比,照片,路政意见,高速公路管理局许可,等等。)
如果行政复议还是决定要你拆除。
那么你还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来解决。(但是一般来说行政复议过的,如果没有重要证据出现,一般会按行政复议的判。。。。)
行政机关的举证你可以不用去考虑,他们拍的照片就是证据,一般都会给你看。
除非他们没有拍照存档。
那么就存在行政程序不合法,那你的胜算就比较大。
② 中国路政可以在路上查哪些违法行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路政管理机构有下列职责:
(一)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路产;
(二)实施公路巡查;
(三)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止、查处各种违法利用、侵占、污染、毁坏和破坏路产的行为;
(四)管理和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控制区;
(五)审理从地面、公路上空或地下穿(跨)越公路的其他设施的建设和设置交叉道口的事宜;
(六)对在特殊情况下利用、占用公路和超限运输车辆通过公路进行审批,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维护公路渡口和公路的正常秩序,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询问、取证,查阅文件、档案、资料和原始凭证;
(八)对损害路产或发生侵权行为又拒不接受查处的车辆,责令停止行驶;
《公路路政管理条例》规定:“驾驶员行车过程中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公路路产损坏不接受处理或者赔偿损失在1000元以上当场又不能处理的,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可对其采取暂扣车辆的措施或者依法作出暂扣驾驶证、行驶证的决定,待处理完毕后立即放行、还证。”
(九)有复议职能的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办理有关路政复议案件,参与有关路政案件的诉讼活动;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宜。
③ 根据公路法的规定,对哪几种路政违法行为可以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六条来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自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1、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
2、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未经同意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
3、违反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从事危及公路安全的作业的;
4、违反本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的;
5、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
6、违反本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六条规定,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
④ 路政的执法权限和范围
路政是交通系统的一支执法队伍,主要负责:依法保护路产路权,依法查处各类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为,检查监督公路养护作业、道路施工,依法开展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检查监督所辖路段公路标志标线设置情况等工作。
执法范围如下:
1、许可挖掘、占用、利用公路的申请事项,制止和查处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的行为;
2、许可超限运输申请事项,制止和查处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3、管理公路附属设施的设置和维护;
4、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5、管理公路施工秩序;
6、参与公路工程中涉及路政管理事项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
7、实施公路路政巡查;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4)路政行为违法扩展阅读
《路政文明执法管理工作规范》的相关条例:
第五章 行政强制
第四十三条 公路管理机构及其路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强制,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遵循比例原则,选择适当、必要的方式、强度,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公路管理机构及其路政执法人员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实施有关行政强制。
第四十四条 实施行政强制的程序、文书和期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路政执法人员对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等违法行为,应当予以检查和制止。检查和制止时,不得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路政执法人员可以依法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
(一)造成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损坏,拒不接受现场调查处理的,扣留车辆或者进行违法活动的工具;
(二)经批准进行超限运输的车辆,未按照指定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且拒不改正,或者未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扣留车辆;
(三)采取故意堵塞超限检测站点通行车道、强行通过超限检测站点等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或者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的,强制拖离或者扣留车辆;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路政执法人员扣留车辆、工具时,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一)当场登记扣留车辆、工具的数量和品质;
(二)依法扣留车辆时,不得扣留车辆所载货物,并提醒当事人妥善处理车辆所载货物;
(三)妥善保管扣留车辆、工具,不得使用或者损毁,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处置。
因扣留车辆、工具发生的保管费用由有关公路管理机构承担。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路政执法人员可以依法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
(一)擅自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的;
(二)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或者地面构筑物的;
(三)擅自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九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有关公路管理机构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有关公路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公路管理机构及其路政执法人员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强制拆除。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
第五十条 公路管理机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并注意以下事项:
(一)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三)在制作法律文书、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当事人权利、内部审批、送达执行等环节要从严、从细、从实,避免因个别环节上的失误而导致申请中的被动。
⑤ 安徽路政那些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路政的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在有三点:
一是违法上路拦截车辆,完成所谓的罚款任何。
二是对毁坏路产跨大赔偿标准,过多收取赔偿款。
三其它。
⑥ 路政如何自觉克服和抵制罚款不开票的违纪违法行为
实行收支两条线。
1、就处理过程中只开缴款单,由当事人自行到银行缴交,钱款直接进入财政专账户,路政不属与钱款接触。
2、当事人在银行缴交罚款后,取得收据或发票等报查凭证,交由路政部门收存,凭报查联放车。
3、上级部门每月与银行及财政对账。
4、对于现场处罚的,设立群众举报机制,先严厉处理几个害群之马,自然后面就有人想收钱也也不敢收了。
5、要路政自觉克服和抵制罚款不开票的违纪违法行为,最后要说,最好直接提高路政人员的待遇,同工同酬,按劳分配,大家心理平衡,自然这类事就少了。
⑦ 现在中国路政还有执法权么
你好,来路政有执法权的。
路政是交通系源统的一支执法队伍,主要负责:依法保护路产路权,依法查处各类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为,检查监督公路养护作业、道路施工,依法开展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检查监督所辖路段公路标志标线设置情况等工作。
执法范围如下:
1、许可挖掘、占用、利用公路的申请事项,制止和查处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的行为;
2、许可超限运输申请事项,制止和查处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3、管理公路附属设施的设置和维护;
4、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5、管理公路施工秩序;
6、参与公路工程中涉及路政管理事项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
7、实施公路路政巡查;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⑧ 路政执法人员现场执法吋,严禁哪些行为
路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严禁下列行为:
(一)未按照规定佩戴标志或者未持证上岗;
(二)辱骂、殴打当事人;
(三)酒后上岗执法;
(四)对同一违法行为重复罚款;
(五)当场收缴罚款不开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
(六)违法扣留车辆、物品或者擅自使用扣留车辆、私分扣留物品;
(七)从事与职权相关的经营活动;
(八)包庇、袒护和纵容违法行为;
(九)无法定依据执法或者滥用职权、超越职权执法;
(十)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⑨ 谈路政执法人员如何将纪律挺在前,防止违纪走向违法
基层路政执法管理服务工作直接面对广大群众,基层路政干部和路政员的行为直接影响着交通部门在群众中的形象,深刻认识到,只有把纪律挺在前面,才能有效保证路政队伍的廉洁高效和赢得群众的信赖,才能更好地约束路政执法行为,这也是对一线路政人员的爱护。
1、持之以恒做好政治学习纪律教育。
在党员三会一课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不定期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党中央精神和上级文件要求,深入领会中央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巩固理想信念宗旨,加强正反面典型事例的学习和剖析,逐步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2、守住底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不断调整工作方式方法,在纪律教育、纪律管理、纪律审查、纪律执行和纪律问责等方面下功夫,完善责任链条,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制度,以点带面、以小见大,将纪检监督职能重心前移,强化日常管理。加强基础工作,在实践中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3、循序渐进健全完善落实规章制度。
针对基层执法、服务和队伍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对照查摆队伍中存在的“松、懒、散、垮、浮、硬、腐、奢”等问题,制定完善落实规章制度,严肃纪律。执行‘不认真检查不放过’、‘查出问题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不放过’,紧盯‘不落实的事’、严查‘不落实的人’,对‘不作为’的严厉问责、‘乱作为’的严肃惩治、‘慢作为’的限期整改。
4、防微杜渐强化纪检约谈制度。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和有错必改、违纪必究,发现干部、路政员有思想、作风、履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走访。对约谈事项实行台账管理,跟踪整改情况,对不落实约谈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启动问责程序,直至整改到位。
5、敢于担当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杜绝腐败事件的发生。对许可审批、行政采购等工作,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力度,严格程序管理;对清障施救等社会热点,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有效查处机制,所有信访投诉案件必查必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相关领导责任。”在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的同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厅、总队等纪律规定。检查贯穿工作始终,先后十余次采取不定期明察和暗访、日常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抓住重要时间节点、重点环节,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纪律作风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⑩ 路政的人抢车犯法不
当事人所说的路政的人抢车,应该是路政的人在行政执法中发现有违法违规车辆,进行扣押等待处理的行为。如果是依法扣押,则属于正常行政行为,不犯法,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向上一级部门申诉,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路政是交通系统的一支执法队伍,执行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以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7月1日起实施),依法保护公路设施和维护公路路权,路政执法队伍的前身就是公路派出所。
路政具有以下职责:
1.负责保护路产,维护路权;
2.实施公路巡查;
3.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止、查处各种违章利用、侵占、污染损坏和破坏路产的行为;
4.控制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5.审批从地面、公路上空或地下、(跨)穿越公路的其他设施的建筑事宜;
6.对在特殊情况下,占用公路和超限运输车辆通过公路进行审批,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维护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现场得正常秩序;
8.为处理违反公路管理法规得行为,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询问、取证,查阅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和原始凭证;
9.对损坏路产或发生侵权行为又不接受查处得车辆,责令停止行驶;
10.办理有关路政复议案件,参与有关路政案件得诉讼活动;
1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