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违章掉头
㈠ 左转掉头车道 路口掉头 算违章吗
虽然描述得很详细,但是不了解地段情况不好说,应该没有违规,你三天后在网上查询违章信息,一下就清楚了。或者你平时在手机上下个查违章的软件嘛,随时可以刷新查询。
㈡ 现在在市区,车辆违规掉头怎么处罚
车辆违规掉头怎么处罚
1、在左转的路口掉头
属于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交通违章,罚款200元、记2分。
2、在直行车道路口掉头
属于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交通违章,罚款200元、记2分。
3、在中心线为实线路段掉头
属于违反禁止标线交通违章,罚款100元、记3分。
4、在人行横道、桥梁等路段掉头
属于在禁止掉头地点掉头的交通违章,罚款100元。
5、在无禁左标志路口,在信号灯为红灯时掉头
属于违反道路信号灯通行的交通违章,罚款200元、记6分。
6、高速公路上掉头
属于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穿行中心隔离设施不按规定掉头的交通违章,罚款200元,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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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掉头的特别注意
人行横道处禁止掉头。虽然设有交通隔离护栏路段的人行横道不设禁止掉头交通标志,行人具有优先通行权,人行横道就视同“禁止性标志”,凡人行横道处掉头,一律按“在禁止掉头地点掉头”处罚。
机动车行驶到一个路口准备掉头,但这里既没有“允许掉头”、又没有“禁止掉头”的标志,司机到底该怎么办?黄色网格线上禁止停车,那是否允许在这里掉头?在挂有“禁止左转”标志的路口,如果掉头是不是违法?交管部门已于近日向各基层交通队下发通知,明确规定了诸多与机动车掉头有关的处理办法。
禁止掉头的情形:
1.写有“禁止掉头”标志路口;
2.如果道路中心线是实线,无论它是单黄线还是双黄线,都“禁止掉头”;
3.“禁左”路口禁止掉头;
4.路段中人行横道禁止掉头。
在以下4种情况中,交警会根据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对违法掉头的司机将处以100元至200元罚款:
1、在设有禁止掉头(左转弯)标志、标线地点掉头的;
2、在人行横道处掉头的;
3、在非禁止掉头地点掉头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4、没有从左侧第一条车道掉头的(设有专用掉头车道地点的除外)。
㈢ 在禁止掉头的路口掉头该怎么处罚
在禁止掉头的十字路口处掉头会记3分,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三条第八项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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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
第四十条交通警察对于当场发现的违法行为,认为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口头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依据,向违法行为人提出口头警告,纠正违法行为后放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确定适用口头警告的具体范围和实施办法。
第四十一条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二百元(不含)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适用一般程序。不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现场交通警察应当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并制作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实施。
㈣ 违章调头怎么处理
违章掉头是违法行为,违反违法禁令标志指示罚款200扣3分。
1、在设有禁止掉头(左转弯版)标志、标线地点掉头的;权
2、在人行横道处掉头的;
3、在非禁止掉头地点掉头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4、没有从左侧第一条车道掉头的(设有专用掉头车道地点的除外)。
㈤ 违章掉头扣几分
这个属于未按照正确交通标识行驶的违章行为,要被扣3分,罚款200元。对于车辆不确定的违章行为,目前比较准确的机动车违章和驾照计分最好是登录机动车注册地所在的交通局网站进行查询,也可以上网网络搜索“车辆违章”(或直接搜车辆违章XX地),以及hao123等综合网站的“实用查询”也可以,进入查询系统(就是各地的公安交警网),按所在地区进行查询,一般需要输入车牌号或车辆识别号(一般是车架号的后4位或后6位) ;有的地区还需要注册,以后再登录查询就很方便;也可以拨打当地的114电话或者是12580电话按照提示输入车牌号和发动机编号进行查询的。
㈥ 违章掉头扣多少分
扣3分罚款200元。
汽车在斑马线可以掉头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这还是一种违法行为。
一、斑马线不是车辆调头线。
许多司机朋友都喜欢在斑马线上调头,理由是马路间隔实线在斑马线上开了口子,这是大错又特错的,这种违章一旦形成后果其危害远大于跨实线违章调头,因为受害者是人。
相信驾驶员朋友们都知道,双黄线路段不得压线掉头行驶。然而电子警察在工作中发现,有不少驾驶员为避免交通违法,会选择在斑马线上掉头,尤其此种违法行为颇多,殊不知斑马线也是禁止标线,此种行为也属于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典型,将受到罚款150元,记3分的处罚。
公路间隔实线在没有斑马线的地方开口是为了方便车辆调头,在有斑马线的地方一般有行人信号灯控制,而且路口必然设有“......允许调头”或“调头箭头”等标志。
二、可以掉头的情形
1、路中间没有隔离护栏的黄色网状线地段上;
2、路中间无禁止掉头标志;
3、道路上标画有“黄色虚实线”,实线一侧禁止超车、掉头,而虚线一侧允许超车、掉头。
三、禁止掉头的情形
1、写有“禁止掉头”标志路口;
2、如果道路中心线是实线,无论它是单黄线还是双黄线,都“禁止掉头”;
3、“禁左”路口禁止掉头;
4、路段中人行横道禁止掉头。
关于斑马线掉头是一件很不负责任的事情,那是人行道啊,要是刚好有人经过那怎么办?真的是,我在这里希望各位司机车辆掉头时要注意一下场合和规定,不要任性,开合最怕任性,一任性就很容易出现麻烦。
(6)路口违章掉头扩展阅读:
违反限速规定四种情形不再罚款扣分
为进一步规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公安部交管局去年年底曾发布《关于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中,最受司机们关注的要求莫过于,明确了4类只警告不罚款、扣分的情形。
指导意见要求:驾驶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属于以下情形之一,未造成后果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
(一)在限速低于60公里/小时的公路上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
(三)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时速20%以下的。
新规对4种情形只警告不罚款不扣分的要求,是一项体现人性化执法的措施。但交警指出,这些要求并不是鼓励超速,即便是上述4种情形,也已构成交通违法行为,仍将被抓拍记录,只是处罚上有所调整。
而如果这些行为造成后果,仍将被追究责任。交警提醒,驾车上路安全第一,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切勿超速。
㈦ 十字路口这样调头违章吗
第一你压实线了,第二,这里也不可以掉头,只可以左转,所以你违章了
㈧ 小型汽车违章掉头每次处罚标准是多少
在以下4种情况中,违法掉头的司机将处以100元至200元罚款:
在设有禁止掉头(左转弯)标志、标线地点掉头的;
在人行横道处掉头的;
在非禁止掉头地点掉头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没有从左侧第一条车道掉头的(设有专用掉头车道地点的除外)。
拓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人在设有禁左标志标线路口如需掉头,应前行至允许掉头路口,在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下掉头。因为左转和掉头均与直行交通流形成冲突点,极易引发交通拥阻和妨碍交通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因此做出“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地点禁止掉头”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2003年10月28日公布的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于2007年与2011年两次修订。
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3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㈨ 红绿灯路口掉头扣几分
扣3分罚。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 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9)路口违章掉头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