踩踏事件处分
1. 上海踩踏事件的问责你怎么看对于这种一发生事故高层领导就要受处分的做法你赞同吗毕竟有时候也觉得他
政府管理者享受着比普通市民更多的权利和福利,当然也应该承内担更多的责任。上海踩容踏事件表面看起来是一件意外事件,但是究其内因,还不是因为城市管理者的管理力度不够,思考不周,甚至是公共安全设置没有足够健全和完善。所以他们一点儿也不无辜,相反地,这是他们管理不当付出的代价。
2. 在公共场合制造恐慌险些造成踩踏事故,会受到什么处罚
制造恐慌险些造成踩踏事故,是犯危害公共安全罪,视情节影响量刑。
3. 在踩踏事件中,踩死别人的人会被判刑吗
这样是不会被判刑的,不属于犯罪行为。
4. 踩踏事件踩死人怎么算责任
踩踏事件踩死人,如果确实是被动的、不可阻止的踩踏,没有证据证明是故意行为回,不用承担答责任。整个责任应该是组织者和管理机关的责任。
如:2015年1月21日,上海市公布12·31外滩拥挤踩踏事件调查报告,认定这是一起对群众性活动预防准备不足、现场管理不力、应对处置不当而引发的拥挤踩踏并造成重大伤亡和严重后果的公共安全责任事件。黄浦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对这起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调查报告建议,对包括黄浦区区委书记周伟、黄浦区区长彭崧在内的11名党政干部进行处分。
5. 上海发生踩踏死亡36人 上海市领导受什么样的处分
36 36 中国特色的。真实死亡多少人只有某些领导心里明白。
6. 国家对造成踩踏事件的有关部门大力惩罚的依据是什么
从以往踩踏事件的赔偿和处罚来看,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造成踩踏专事件的管理者或者组织属者来承担侵权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事后又查明是哪个单位的责任,则该单位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如果该行为还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甚至《刑法》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那么还应当承担相应行政及刑事责任。
7. 湖南校园踩踏事件的事故追责
湘乡市教育等部门表示,湘乡市育才中学素来以严格管理著称,学校的建筑物和建设履行了合法手续。但事故发生的那一刻,逃生的一些记忆,仍发人深省。
一位幸免于难、从人堆中爬出来的孩子说,7日晚9时10分下晚自习后,他从4楼教室走到3楼楼梯口时,看见两个学生出于淘气,并排手拉手拦住楼梯口,不让上边的人下来。
“当时就有一部分同学挤在一起了。”这个孩子说,“不知谁喊了一声,要他们先让人过去,这两个学生松手了,我们就往二楼赶。”
“没想到,在二楼至一楼的楼梯间,这两个学生又故伎重演,这时有人摔倒了,七八人摔倒在楼梯间的平台上。”
8日晨,湘乡市免除朱清华教育局党委副书记职务,按程序免除其教育局局长职务
湘乡市有学生亲属称,这所学校有52个班级,下晚自习后学生往往会选择从离宿舍最近的一个楼梯口下楼,如此密集的人流,从这并不宽敞的楼梯通过,这本身是否存在隐患? 湘乡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周海球等负责人明确表示,对于事故本身,他们信息公开,绝不掩饰。对于事故的原因和责任,他们将一追到底,绝不姑息迁就。
8日晨,湘乡市作出决定,免除朱清华教育局党委副书记职务,按程序免除其教育局局长职务,并在查清事故的基础上,追究其他人员的责任。
为了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展开调查,湘乡市公安机关在第一时间对学校校长叶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学校的董事长李某正在赶回湘乡市的途中,学校其他董事也被要求随时接受调查。为了处置事故善后有经济保证,湘乡市决定冻结学校资产。湘乡市教育局已经接管了学校日常管理事务。
4月27日,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在对湘乡市育才中学踩踏事件庭审一个多月后,宣布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育才中学原校长叶继志犯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育才中学政教处主任陈新威、政教处干事彭和良犯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8. 踩踏事件属于什么责任有谁赔偿
发生踩踏事件该由谁负责任主要是根据承担的责任的大小和事回件发生实际情况而定。
答如,在商场出现踩踏事件,商场肯定是属于主要责任,假如是有人故意踩踏的,那么踩踏人就是主要责任人,商场也会有附带责任,毕竟其具有管理责任和安全责任。
如,发生严重的踩踏事件,当地的政府或安监部门同样会有责任,通常产生的相关情况都会与这些部门相关,比如上海外滩事件,当地的负责该区域的官员和相关责任部门都具有责任。
踩踏
一般指在某一事件或某个活动过程中,因聚集在某处的人群过度拥挤,致使一部分甚至多数人因行走或站立不稳而跌倒未能及时爬起,被人踩在脚下或压在身下,短时间内无法及时控制、制止的混乱场面。
9. 在公共场所制造恐慌,险些造成踩踏事故,受到怎样的处罚
这要付刑事责任
10. 发生踩踏事件该由谁负责任
发生踩复踏事件该由谁负责制任主要是根据承担的责任的大小和事件发生实际情况而定。
如,在商场出现踩踏事件,商场肯定是属于主要责任,假如是有人故意踩踏的,那么踩踏人就是主要责任人,商场也会有附带责任,毕竟其具有管理责任和安全责任。
如,发生严重的踩踏事件,当地的政府或安监部门同样会有责任,通常产生的相关情况都会与这些部门相关,比如上海外滩事件,当地的负责该区域的官员和相关责任部门都具有责任。
踩踏
一般指在某一事件或某个活动过程中,因聚集在某处的人群过度拥挤,致使一部分甚至多数人因行走或站立不稳而跌倒未能及时爬起,被人踩在脚下或压在身下,短时间内无法及时控制、制止的混乱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