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牌车不违规
① 用不用处理套牌违章
对方套牌导致您被扣分罚款的需要到交警部门复核之后消除掉记录,如果不消除年检的时候人家不知道您这是套牌违章啊,就以为是您自己的违章没处理掉,所以只要是违章就要及时处理,不是自己的也要搞清楚消除掉,不要一直存在着,这样对自己也非常不利。
套牌车没有违法违规的话,那你开上面有没有痕迹啊?有痕迹的话以看。这个他没有违法违规的话,谁去管他嘞?谁说管他是不是特别是?这个一般没人查的。
③ 车辆套牌,被查后会有怎样的处罚
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车辆套牌的是属于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行为。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3)套牌车不违规扩展阅读:
买套牌车的危害
1、害自己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一旦发现套牌现象,对于套牌车主除了给予经济处罚外,严重者还要予以刑事处罚,最终是" 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
2、害他人
套牌车主因为套用别人的牌照,所以在路上行驶就胆大妄为,闯红灯、轧黄线,几乎没他不敢做的;
3、害社会
由于套牌车主在路上行驶极少以交通法规来约束自己,随之带来的交通事故、法律纠纷势必给社会带来更大的不稳定因素。
套牌车已被国家禁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中有明确规定,不允许套牌车辆的流动。
套牌车是指参照真牌车的型号和颜色,将号码相同的假牌套在同样型号和颜色的车上,其中有很多是报废后偷运出来的旧车翻新的。
2012年8月20日,公安部明确规定,确定为被套牌的车辆,可撤销使用套牌期间发生的交通违法信息,并可申请换车牌号和行驶证。
根据公安部新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的;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的;使用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的等都将记12分。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④ 关于车牌被套牌违章怎么办
及时向交警部门举报,提供证据处理非本人的交通违法纪录。交警部门受理后会立即专展开调属查,检查是否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纪录,并且确认是否是真车或假牌车所为,如果是假牌车会免于处罚。
拓展资料:
被套牌机动车驾驶人、车主,发现车辆被套牌,应及时向交警部门报案。
报案时,被套牌当事人必须持机动车行驶证、车主身份证、驾驶证复印件,原车前后不同角度清晰照片,并且提供套牌嫌疑车辆资料,如收到套牌车的交通违法通知单(包括违法时间、违法行为、违法地点、号牌种类、号牌号码、车身颜色)两份。
针对套牌车的处罚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⑤ 套牌车的国家法规
套牌车已被国家禁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中有明确规定,不允许套牌车辆的流动!
驾驶后果
一是害自己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一旦发现套牌现象,对于套牌车主除了给予经济处罚外,严重者还要予以刑事处罚,最终是 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
二是害他人
套牌车主因为套用别人的牌照,所以在路上行驶就胆大妄为,闯红灯、轧黄线,几乎没他不敢做的;
三是害社会
由于套牌车主在路上行驶极少以交通法规来约束自己,随之带来的交通事故、法律纠纷势必给社会带来更大的不稳定因素!
针对套牌车的处罚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2年8月20日,据公安部介绍,自推行交通违法信息跨省转递工作以来,“套牌”问题逐渐显现出来。一些车主莫名其妙地收到了自己从未到过的地方的交通违法告知单。为此,公安部明确规定,确定为被套牌的车辆,可撤销使用套牌期间发生的交通违法信息,车主还可申请换发新的号牌(使用新的车牌号)和行驶证。全国严查涉牌涉证违法。
公安部部署将在全国范围开展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集中查处伪造、变造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简称“套牌套证”)或者其他车辆号牌、行驶证,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新交规
2013年新交规加大了套牌车的处罚,其中条款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一次记12分。还会面临高额罚款。
⑥ 套牌车违章了但是和我车型不一样,多久能撤销违章
你需要到交警大队去申诉,7个工作日内会撤销。
⑦ 车辆被套牌报案了违章一直不处理怎么办
报案后可以在交警队窗口申请撤销处罚的,详细情况咨询当地交警队服务中心。
⑧ 车辆因套牌车违法而被查封怎么办
车辆因套牌车违法抄而被查封,当事人应当及时补办相应手续并接受处罚,才能取出被扣押车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