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饲养犬
❶ 不文明养狗,怎么处罚
如果市民发复现身边的不文明养犬制行为,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
公安局:110;工商局:12315;城管局:12319;市农委(畜牧兽医)具体举报见下:
1、市公安局110也可向各公安分局和派出所举报。
主要职责:负责处理因违反本办法被收容的犬只和无主犬、流浪犬,依法查处因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以及放任犬只恐吓他人、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治安案件。
2、市农委(畜牧兽医)
主要职责:负责犬只的免疫、检疫和防疫登记,实施犬只诊疗许可,组织对疫犬、无主犬尸的无害化处理等;接受狂犬疫苗预防接种和免疫登记,为犬只植入电子芯片,领取犬类免疫登记证和犬免疫牌。
3、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12319也可向各区城管部门举报。
主要职责:负责对占用道路、公共场地摆摊设点售犬行为和因养犬而破坏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查处;协助处理无证养犬、违法携带犬只外出等行。
❷ 成都市区养大型犬违法吗
公安机关主管市行政区域内的养犬行政管理工作,具体负责限养区内犬只的登记和专年检,查属处违法养犬。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设置犬只禁入标识以及查处敞放犬只、违法携带犬只进入公共场所、公共绿地等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以上信息详见《成都市养犬法规》)
成都市养犬法规明确规定,城市养犬不得饲养烈性犬,如果你邻居养了的话,可到公安机关报案查他的犬是否有在公安机关登记,如果没有就会依法处理,但是如果有,你也无话可说,谁叫人家关系到位,不可能也整成了可能。
❸ 请问养犬在哪些情况下是违法的
不可以,这样,一些迅猛的大型犬这样会对周边的活动的人群有危险。
❹ 关于养狗的法律规定
关于养犬的法律条文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养狗的法律版规定有以下几条权:
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七十九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一条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八十二条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三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八十四条 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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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村中有人饲养商品宠物犬是违法吗
村中有人饲养商品的宠物犬并不是违法的呀可以的有狗证,然后不思养大型猎犬就可以了。
❻ 为什么法律允许私人饲养犬类
饲养什么动物 在不危害公共安全情况下是私人的权利~~如果造成很大危害~当以公共安全为主~但明显一般来说狗没有什么危害的~~至少目前还不能把它排除出去~~
❼ 无证养犬违反哪个法律
例如,这违反了《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
1、第九条
本市实行养犬登记、年检制度。未经登记和年检,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养犬。
2、第十二条
个人在养犬前,应当征得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同意,并与其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
办理狗证的条件
(一)养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
(三)已按规定对犬只进行免疫;
(四)所养犬只符合本条例第九条有关犬只数量、品种、标准的规定;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居民养犬,应当携带犬只到所在地的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城市街道办事处申请注册登记,填写养犬登记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明;
(二)依法设立的动物防疫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
(三)犬只照片两张。
(7)违法饲养犬扩展阅读
养犬时养犬人应该遵守的法律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侵权责任法》规定,第七十八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七十九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条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对于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❽ 违法养狗投诉电话
举报电话110,举报地点居民地各派出所。
派出所职责:
1.负责具体实施本辖区内养版犬登记、权年检、违法养犬处罚案件办理,以及《养犬登记证》的申领、犬牌的发放工作;
2.在辖区内开展养犬治安管理宣传工作;
3.负责具体实施辖区扰民犬、伤人犬、流浪犬和走失犬的收容工作;
4.负责具体实施养犬管理信息的录入、注销和变更工作;
5.受理、处置辖区市民关于违法养犬行为的举报信息;
6.其他与养犬治安管理有关的工作。
(8)违法饲养犬扩展阅读:
养犬人有“不给犬只系狗绳、不挂犬牌、惊扰市民等不按规定养狗、遛狗”等行为,群众投诉到公安机关后,第一次违规公安机关将给予警告,不听警告拒不改正的,将进行罚款处罚。
民警表示,犬主人如果受到公安机关的警告或者处罚,都将“记录在案”,可能会影响犬主人需要开具无违法犯罪证明等的办理,所以犬主人,一定要按照《办法》规定养狗、遛狗。
❾ 我养的是宠物狗。没狗证。有没有什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处罚条件
由于各地对养狗证没有统一的规定,现以西安市和杭州市为例:
西安市推出史上最严整治不文明养狗措施,三次被发现不文明养犬行为将被列入黑名单。对于犬主出现遛狗不拴绳、不携带养犬登记证等违规行为,第一次查处将被批评教育;第二次被发现依法进行处罚;第三次将直接被拉入“黑名单”,列为重点管理对象。
杭州市对开展的“文明养犬”集中整治行动中,规定对于无证养犬行为,犬类主管部门将没收犬只,对单位养犬的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养犬的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9)违法饲养犬扩展阅读:
2018年1-10月,全国范围内,犬类伤人事件已发生7700多起,不牵狗绳、未办狗证、狗吠扰民等不文明养犬行为产生大量纠纷。狗患导致的人狗对立、毒狗伤人等恶性事件频发。多地多部门开展不文明养狗整治行动,纷纷出台“史上最严”养犬条例,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做出了规范。
各地陆续出台最严养狗办法,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犬只管理的规定中,多个城市对遛狗时间做出了明确限制。
2018年10月29日,云南省文山市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发布了《关于加强文山市区犬类管理的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文件中关于“7:00至22:00禁止遛犬”的规定,被网友称为“史上最严城市养犬办法”。
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也于11月8日上午召开公开会议,决定从11月15日开始启动“文明养犬”集中整治行动,对违规行为从重处理。根据规定,杭州市区内的遛狗时间为每天晚上7时至次日早上7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