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违法
㈠ 5月起,违章处理新规正式实施!这种罚单小心罚款翻倍!
现场和非现场罚单,都可跨省异地处理
此前,财政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关于实施跨省异地缴纳非现场交通违法罚款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
2020年5月1日起,非现场交通违法罚款,可在全国范围内跨省异地缴纳。先在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试点,6月底将在全国全面实施。
深圳:超过45天违法未处理,停驶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57条
超过四十五日未处理完毕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送移动电话信息,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停驶该机动车,直至违法行为处理完毕为止。
日前,深圳交警就发布消息称,有违法未处理,4月10日起超期会被停驶、加罚!10日后仍未处理,一旦驾车上路,被抓拍到将追加罚单一张!就问你怕不怕?
所以,大家有违章要记得及时处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㈡ 2020年7月起违章新规不可以代扣吗
代扣一直是不准的,不过还是一样可以找人进行代扣或者是帮忙消分,基本上算是既定的规则。
㈢ 过去有规定是违法的,现在都不违法了,现在才发现该怎么处理
过去犯的违法错误,一定是按当时的处理制度,根据发展那时候的违法,现在已经不算什么了,过去的已经成为历史,不能追究了
㈣ 现在国务院出新规不合程序但不违法不罚是指的哪些
你的这个情况不是国务院指的不合程序但不违法不罚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条规定: 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当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镇)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当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本条(一)项或者(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非婚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按本条(一)项或者(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四)不够间隔期生育的,一次性征收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五)未达到法定婚龄生育的,一次性征收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违法收养子女的,分别按前款(一)、(二)、(三)项的规定处理。
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以其超过部分为基数,还应当再征收二倍以上四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㈤ 新规哪些违章不用扣分
2018年起新规实施,这5种违章不再扣分了。
1、违章停车
违章停车是最常见的违章行为之一,相对于闯红灯、超速等严重违章行为,违章停车算是造成影响比较轻的违章,所以,我国交通部门将违章停车的扣分处罚取消了,用罚款的形式警告车主,违章停车一次罚款200元!
2、占用非机动车道
有时候道路比较窄,偶尔占用一下非机动车道也可以理解,但是如果长时间占用就不对了,而且如果长时间占用非机动车道,很容易导致交通堵塞,所以,占用非机动车道也将面临200元以下罚款!
3、车窗外乱扔垃圾
一些素质低下的车主在喝完饮料,或者吃完东西后会随手把垃圾扔到窗外,其实这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先不说砸到行人,如果后面的车辆因为下意识躲避你扔的垃圾而发生事故,那么情况就严重了,其实小编觉得这条违章还是扣分比较好!
4、后挡风玻璃贴恐怖车贴
一些比较另类的车主喜欢恶搞自己的爱车,比如给后挡风玻璃上贴一些奇奇怪怪的车贴,有的车主甚至在后挡风玻璃上贴一些恐怖的车贴,这种行为也是不被允许的,因为很容易导致一些女司机或者比较胆小的司机因为害怕出现意外,所以,贴恐怖车贴一样要罚款!
5、车内没有反光安全背心等安全装置
新交规明确规定,所有私家车必须给车内放置三角架、车载灭火器、反光背心等安全设备,三角架和车载灭火器是一直都有的,反光安全背心是今年才要求配备的,最近一段时间交警同志一定会严查,所以车主们要注意,如果被查到,直接罚款!
㈥ 现在国务院出新规不合程序但不违法不罚是指的那些
社会抚养费的前身是“超生罚款”,因收费标准和使用去向不透明,近年来备受争内议。
该《条例》明确界定对符合政策规定,但不符合程序规定生育的,不予征收社会抚养费。特别是明确提出,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征收程序的,社会抚养费征收行为无效。
你的情况属于不合程序但不违法,现在是这个《条例》还在征求意见,还没有正式发布。不过,可以让老家的人向计生办反映,我想计生办也不会这么固执的。
㈦ 微商九月份是不是出新规属于违法行为
好像是的。9月份新出来的规定,打击微商的
㈧ 车辆违章处理有哪些新规
2018新规看哪些变化和我们普通车主息息相关?
一.行车记录仪成标配
在新版《条件》中规定,乘用车必须配备能记录碰撞等特定事件发生时的车辆行驶速度、制动状态等数据信息的记录系统。通俗点讲,乘用车必须配备行车记录仪,而2018年之后出厂的新车就必须原厂标配行车记录仪了。
二.整车标志应与品牌相符合,严禁随意更换车标
在新规中,汽车只能悬挂与车辆品牌相符的商标或厂标,这就意味着靠淘宝来的豪车车标来实现豪车梦已成过去,如果随意更换车标上路,就小心被交警查,而年检自然是过不去的。
当然,对于众泰神车,倒是可以"伪装"一把高端车。
三.新能源车起步且车速低于20km/h时,必须发声警告
对2018年之后出厂的新能源车,新《条件》规定,当起步且行驶车速低于20km/h时,应对车外人员发声警告。同时,车辆必须具备能切断动力电路的功能。微信关注国晖律师事务所,掌握更多法律资讯!
还有一点针对电动车车窗,要求其具备防夹功能,传统燃油车的电动窗也不例外。
四.强制标配反光背心
新《条件》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机动车必须配备反光背心,但仅指的是2018年1月1日之后出厂的机动车,至于之前已经上路的机动车并未提出明确要求。而在年检时,反光背心和三角警示架是必须配备的。
此举主要是希望在高速路上故障停车时,车主能穿反光背心下车,并放置三角警示架,防止发生意外。
值得一提的是新《条件》规定,2018年出厂车的所有座位要配三点式安全带,包括后排中间安全带,这主要是针对车企对后排安全带的减配行为而做出的规定。
㈨ 不是新规但是严查 6月1日起 交警就抓这两个违法行为
看着马路上越来越多的车,越来越多的人,也带出了更多的违章记录。要知道,可能你觉得这只是一次偶然行为,可是结果却经常是你所不能承受的。所以,对于违法的交通行为,警察蜀黍也有了新的举措,从6月1日开始,交警要严查这两项行为。
公安局交管部门将从6月1日开始,全国范围内开展“一盔一带”守护行动。是不是有点蒙,不知道这说的是啥?其实很简单,“盔”就是骑摩车时候必备的安全头盔,“带”就是驾驶车辆时候的安全带。从现在交警统计的数据看来,不带头盔以及不系安全带,是在真正发生交通事故时导致人员伤亡的重点。即便是这样,仍然有很多人对于这件事情忽视,认为这都是万一发生的事情,可是你知道吗,一旦发生在你自己身上,就是一万。
现在城市中骑摩托车的人越来越少,但是在小城镇以及那些在城市中从事外卖行业的小哥们,还依然把摩托车当作他们的谋生重要手段。而在他们心中,只要能多拉快跑多赚钱,那么戴着的安全帽,反而容易成为累赘。可偏偏也就是这样的一些人,从来不按线行驶不说,什么逆行,穿行,或者干脆给你来个出其不意。一旦发生危险,这些人又会成为弱势群体,一遍遍的诉说着自己的不容易。请问,成年人的世界中有“容易”二字吗?知道自己不容易也应该知道其他人不容易,所以,关于这一点,交警也是绞尽脑汁,现在只要你不佩戴安全头盔,不好意思,要么扣车要么罚款,总之,就是要严惩了。
而对于那些坐在车内但是不愿意系安全带的人来说,就更是“知法犯法”。虽然你们坐在车内,但是不能保证车辆绝对不会出现安全事故,要知道,如果能够正确使用安全带,那么在交通事故中的死亡风险就会降低大约70%。之前基本上都是针对前排乘客,而通常的处理方法也是以警告为主,很少有罚款的。对于后排乘客更是“松懈”,基本上不会查处。但是从6月1日开始不行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无论后排还是前排,只要你不带安全带,那么都可处以200元罚款。记住了啊,是都要罚款的,所以为了安全,也为了钱包,建议各位车主今后也要提醒车内的人,系上安全带。
鬼扯:经常看到有交通事故中,因为车速过快将后面乘客甩出的案例,本以为已经足够血腥,结果还是不能引发人们的足够重视。这一次,不用生命做赌注,用人民币来惩罚,看你服气不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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㈩ 7月1日起违章有何新规
据悉,广东省公安厅抄交通管理局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落实全面记分工作。
重点一:全省所有地区,所有车辆,所有交通违法行为应记必记。
重点二:在2017年1月1日之前产生但未处理的交通违法,以及从2017年1月1日起产生的交通违法,将按照新政策进行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