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分共同共有份额
⑴ 物权法中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的区别和处分
区别
1 概念不同。按份共有是指数人依其份额享有所有权的形态:共同共有是指数人不分份额的享有一物所有权的共有形态;
2 共同共有的发生以共有人之间存在共同关系为基础,共同关系有婚姻关系、共同继承关系、合伙合同关系等,而按份共有则不要求共有人之间有共同关系;
3 共同共有的共有不区分份额,按份共有区分;
4 按份共有的共有人可以自由的转让其共有份额,无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共同共有除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外,对共有物的处分须经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5 按份共有有优先购买权的存在,共同共有没有;
6 按份共有可随时分割共有物,共同共有在共有关系结束前,各共有人不得要求分割共有物。
处分
按份共有
1 按份共有人可以自由地转让其财产份额,呃午休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2 在共有人之一转让其份额时,其他共有人虽然无权表示反对,但却可依法主张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共同共有
由于不存在独立的份额,因此各共有人不得向他人转让共有权,更不存在其他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的问题。在共有关系结束前,各共有人不得要求分割共有物。
法学生一个,望采纳,不好之处请多多见谅。。。。。。^-^
⑵ 物权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处分共有物要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全部同意,而第一百零一条的条文
前者是处分共有物 后者是转让共有份额
⑶ 处置共同共有的财产应该经过共有人的同意吗如果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是的,处置共同共有的财产应当经过共有人同意.
对方不同意就不能处置.
当然,如果你处置了,对方又是善意第三人,则处置行为可能有效.事后,共有人追究的话,你需要对共有人给予赔偿.
如果你处置了,而对方不是善意第三人,则处置行为无效.
⑷ 共有人处分共有的财产,应如何进行
现实问题
谢某与马某是夫妻,在结婚后,两人共同出资买了一套四室两厅的房屋居住,几年后房价涨了很多,比当时购买时多100万元,谢某因此想将该房屋卖出,但是遭到了马某的拒绝,谢某想知道卖房是否必须经马某同意呢?
律师解答
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基于某种共同关系,对同一个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共有关系。谢某与马某对于房屋的共同共有,就是基于双方的夫妻关系。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对于谢某和马某来说,基于房屋系共同共有,必须要两个人全部同意才能出售房屋。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九十七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⑸ 共有财产处分的法律规定
根据《物权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处分共同共有的财产,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1、共有总是基于某种共同关系而产生。其可以是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如夫妻共有财产,法律规定凡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只要夫妻之间没有明确的约定,法律就推定为共同共有。
2、共同共有是不确定份额的共有。只要共同共有关系存在,共有人就不能划分出自己的份额。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结束的时候,在对共有物进行分割的时候,才能确定各个共有人应当得到的份额。
3、共同共有的权利的行使不分份额、完全平等,即所有共有人对整个共有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对共有物的处分特别是重大处分,必须经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4、共同共有人对外要承担连带责任。
(5)处分共同共有份额扩展阅读
第九十三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九十四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九十五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九十六条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十七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十八条 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⑹ 共同共有财产如何处分、分割和转让
(1)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版经占份额三分权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2)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3)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4)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5)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⑺ 7、处分共同共有财产,需经三分之二以上共有人同意。对不对
政法系法学专业分析,望采纳,如果不懂,请继续追问。
首先,这个说法是不对的,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注意此处的三分之二后面指的是按份共有人,共同共有是需要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的。
因此,在处分共同共有财产时,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是必备的法定要件,如果其中任何一共同共有人表示不同意该处分行为,则该处分行为无效。
政法系法学专业分析,望采纳,如果不懂,请继续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