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安之违法
1. 陈安之是不是骗人的
陈安之是骗人的。
2. 陈安之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其实就和今天的马云差不多!
区别是,马云通过“淘宝千奇百怪的货,包括假货、盗版货、违法货等等”卖出了名气,逐步成功;
而微商也差不多,微商通过卖假货获得比真货更高的利润,也存在“假货、盗版货、违法货”等等,也卖出了名气;(我卖的男性保健品,也算不上这这里面的三个条件吧,毕竟没听说伟哥不能卖的……)
还有 ,我记得在13年前,也就是2007年,首页有个“在线电影”,是专门观看国外“那种”电影的,这是我和所有同学最早接触电脑“所了解到 的强大之处”。说实话,那会儿,真拽!虽然那时14岁!但是半夜里,会看到很多人在看那种电影,哈哈。当然还有网络竞价排行,背后引起的负面新闻你们可以搜搜!
还有腾讯,这个虽然没有做假货、盗版货、违法货,但是从一开始,他就推出的“黄钻、绿钻、QQ币等等”,这一部分非常大的开支!包括我那么穷的家庭,曾经也开过黄钻、绿砖、会员!然后后边还有腾讯游戏,似乎上抠抠、打游戏并不花钱!但是赚的基本上“都是小孩子的钱”,小孩子出于好奇,就乱花钱!相当于“光明正大骗未成年人”!腾讯游戏很多的!举个例子,《绝地求生》,有很多小孩子充钱!充多少?大部分都是两千左右!有一少部分出七八千!当然了,只是我一个“业余爱好者”的所见所闻。真正爱玩儿游戏的人,必定见多识广,绝非这么一点儿钱!假设每个小孩子充两千,那么……中国所有小孩子累计起来有多少?话说玩这游戏的绝非所有小孩子,通常30岁以下的人都玩儿!实际上等你不玩儿游戏的时候,你会发现,充钱几千块,其实最后什么也没有得到,和陈安之不也一样???当然,谁都有谁的道理!为了赚钱,“完全有能力把黑白颠倒了说”,如“打游戏可以提升孩子的综合智力”,难道跟着陈安之就没有提升智力???
陈安之也提到了很多名人吧!如微软比尔盖茨、股神巴菲特、心理学家等等!还有我记得还有扎克伯格!这在很早以前,我是听陈安之提到的……后来在生活中才会去特别注意这些世界名人!现在的我很少打游戏,一般就是关注这些世界名人,如石油大王 洛克菲勒、铁路大王 范德比尔特、钢铁大王 安德鲁·卡耐基,还有创始人:心理学家 冯特、性学家 西格蒙德·弗洛伊德。还有打破世界几千年历史,第一个发现女性有性高潮的米夏琳娜·维斯洛卡。
还有zheng 学,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我国的法家韩非、李斯,张骞、帝王学杰出者 汉武帝等等!这一切的一切,之所以能够将每天的关注点发现在“他们身上”,我觉得“陈安之,帮我开拓了青少年时期最早的启蒙”!
你们再回顾上边刚开始提到的那些,有哪个人,不是在赚黑心钱?
与其将陈安之“价值绑架”,不如说成现在的“技能培训班”!
学会CAD就一定可以成为设计师?
专科院校毕业就一定可以找到好工作,成为精英?转行的同学多了去了!混得不好,背后转换专业,从零起步的人太多了!
还有一些各大培训,如企业管理的硅谷兄弟,还有我同事去太原培训的2万块!光明正大的打着旗号,说到底“他们就是个培训师”,把你不懂得东西,以“有数字的价值”卖给你!
我觉得这种情况不为过吧!
还有微商、抖商、网络营销,基本上都需要交纳“代理费”,大概388/580/1000这种不同价位!
昨天算了下,假设卖一件货!基层代理每天5单!每单6元利润,管理层2元管理费,创始人1元管理费!假设这个团队12000人!
每天的收入是,基层30元,管理层4000元,创始人6万元!
一年的收入分别是,基层1万,管理层132万,创始人1980万!
你可能会说“这是传销”!
就以为“越高层收入越高,就断定对方是传销”?
其实“人们的知识,限制了自己的成长”!
距离,建筑工程,我们公司,员工每年6万,项目经理15万,老板一年3000万!这算不算传销?
你肯定说不算!那么为什么不算传销?
其实刚才我提的那个微商卖货,和这个公司管理是一样的!
就像微商你卖货,你只是赚的一个“个人的基本工资”!而管理者,可能多达400人,他不需要干活,因为“他是一个项目管理人员,抽提成,他抽的也不多,就是1元”!
所以,这一比较就比出来了!他是你的400倍!虽然你赚了6块,他赚了2块!
但是你每天做5单!你做一单是6元,5单就是30元;而他呢!虽然他赚了2块,根据你的比例,一天5单,那就是10元,身为一个管理人员,他不需要自己干活,只要“管理”好你们,给你们派活,就能收到对于你,400倍的利润!所以微商一天赚4000或5000的,多了去了!但是呢!中国有个习惯!“喜欢闷声发大财”,具体为什么,你们再去单独细细了解,不是怕你分蛋糕,而是“人都有仇富心理”!每一个人骨子里都有!大家不说出来,不代表没有!因为这是人生来就有的,尤其是你看那些小孩儿,他们显得更自私!
我记得我小时候和小朋友玩儿,因为对方赢了我的东西,刚好又在我家门前,于是我就拽住人家不让人家住,意思是“必须让我赢回来才行”……当然我那时候可是出了名的好孩子!
还有另一个孩子,我老实,但人家不老实!有一次我赢了他,我擦!不让我走就算了,关键是“因为我赢了他,所以就揍我”……揍完我之后呢,把他的本儿要回去了,别!先别着急,这还没完!接着“又把我的要抢回去,不然就揍我”……我呢!老实蛋,在人家门前,又不敢动手,虽然门前没有人,但是呢!这小孩儿啊,也是看地盘来决定气场的!比如,在我家门前我就牛一点儿……打不过大不了回家关上门……或者上屋顶……对方跟上来就揍他……拿东西打它!当然,虽然没有发生这么过分的情况,但是就是我这么老实的人,在自己家门上“都会壮胆”!而一旦离开自己的家门,哎~没底气了……所以说,强龙不压地头蛇,在小孩儿身上也可以体现出来……哈哈
那么问题说回来!仇富心理只是其中一种!反正就是“人性的丑恶、凶残恶暴”在某些时候,决定超过你的想象力!比如,古时候打仗时,最后快没粮食时,士兵们都会有点儿胆小!因为没有粮食就要被饿死,更重要的是“士兵们一旦受伤,其他几个士兵就会趁着你受伤不能反击时,把你活生生的用刀具瓜分掉”……烤着吃……为什么不跑?因为越是到最后,军法越是严格、苛刻!被抓到下场估计很惨!还不如勉强一下,战死了是烈士荣誉,赢了可是有封赏的!
我记得,朱元璋打仗时,士兵士气不行,沈万山承诺犒赏40万大军,一旦进城,每人1两银子!士气瞬间非常高昂!
而做了逃兵,那就必死无疑!不过估计“阵营监军很严格,你是跑不掉的”!抓到后乱棍打死那可是几代后人抬不起头!何况,我相信,古时候的军队,为了避免出现逃兵现象。在关键的时候,“是会重金选择找托儿的”!最后呢,为了这个演绎成真,保证绝对不会泄露真相,把托儿给杀掉!反正就是杀鸡给猴看!
那么问题说回来,没有军粮,吃受伤士兵的肉!可见人们为了生存,在关键的时候,那种邪恶的心态极为恐怖!而且这种事儿,绝对不占少数!只不过打完胜仗回来后,大家都不吭气!谁要是乱说,查到你了,那估计都是凌迟处死之类的“三千六百刀酷刑”!因为你破坏了整体的利益!
还有在美国,可能是没有了酷刑的原因!人们对国家的可怕程度降低,在美国一次战争上,国家要求某个女兵作伪证,诬陷对方虐待俘虏,然后……说的很惨!后来过了两年,这个女兵退役后,压力太大,终于向市民公布了真相!这也许,不是发生在古时候,不然,……酷刑的可怕她是绝对不敢公布的……
那么问题谁回来,人性很可怕,总之“闷声发大财”在哪儿都适用!
微商创始人、管理层那么高额的回报,究竟是不是犯法?其实“如果你把他当成销售公司来看待”,你就理解了!销售公司销售员,一套房产5万提成,一年赚个二三百万很正常!我有个同学,每个月卖出去一套房,而我们作为上班族干一年赚的钱也就五六万!你能说销售公司就是违法的么?
所以问题说回来!陈安之呢!他……也不能说是骗子!有人宣称陈安之饼干店项目失败!我觉得“全国各地的演说家、搞培训的”,让他们去干工作,都干不了……3dmax软件培训师,技术很高超!有一次少老板把他这位师傅叫过来,设计一个物联网的装修,结果一去不回头,最后干脆不做了……所以说,培训师,他培训的只是“基本技能”,并不代表你学了之后就马上能成功!“你还得继续学习”,只不过陈安之“给你指明了学习的大致方向”!
比如我记得陈安之分析过很多问题,其中一个是关于“什么赚钱、什么商机”!就算哪里不对,“我认为,那叫不完善,不是骗”!就像我们在学校的招投标,毕业之后你真去上班,你就马上成为专家了???你不得低下姿态“做学徒”???
比如说他提到的商机,大致意思是“投入少、做的人少、但是以后做的人一定会多等等”!当时我发现一个项目,那就是搞培训,可是我口才不行、知识面也不行啊……2014年,当我网络搜到微商时!根据陈安之说的那些条件,我发现微商就是陈安之说的那种好项目!现在你们也知道了!微商确实帮助很多人大富大贵了!还有抖音!有些人把微商名声弄臭了,就像学生有好坏、商人也有好坏!抖音卖货,难道也算传销???
结论:我不是专门来回答的!路过,看到很多人对他看法不好,我觉得站出来可以改善下气氛,包括对楼主的认知!陈安之呢,他是一个培训师,并不是“点石成金的神仙”!陈安之现在淡出这个圈圈,我并不认为他是一个骗子,而是“市场上的人现在不理解他,他需要暂时退隐,等时机成熟时,他还会再出来”。就像最近两年,培训师行业很火,我觉得消失了几年的陈安之,很快就要再次出来了!估计隐退的这几年里,他也在反思“为什么国人误解他,下一次出现又该如何避免国人误解他”。
可能还会存在一些其他的情况!比如,服务不好!
这点来说,也不能单方面就断定他是骗子。如“店大欺客”这是一个“周期性规律”。你们可以搜一下《勇者与恶龙》的故事,就像古时候的帝王,起义的时候,都是打着厚待人民的旗号,最后得天下之后,如刘邦,废除苛刻的秦律、约法三章!“其实那只是刚开始,没有了法律,百姓压力减小的同时,强盗、盗图、jian yin等事件频频崛起”。于是这个时候,刘邦又命萧何重新施用秦律,并稍作修整!等你们也成为那么高位置的时候,你们也会出现和他一样的情况!
再如,建筑行业做预算,最有名望的“广联达”,刚开始打的旗号是比如4000块一套钢筋计算,终身制!结果过了几年,广联达公司又反悔了……要求以年费的方式每年支付……
你能说广联达是骗子吗?我反而认为,他不这么干,方便了老百姓,可团队没办法继续经营了……就像市场饱和,大家都在用广联达之后!这个钱!“是收购了”,再收也没法收了!如果不盈利了,光是“搞开发”,哪个老总都不会干的!要么就是市场饱和后,没钱可赚的情况下,宣布公司破产,或者跑路。要么就重新收费,每年或每月缴纳一次……
其实呢,我认为有些人交保险!也是这个道理!保险公司不管多么强大,每年收的钱大于出的钱,保险公司会“继续服务早期那波人”。最后等每年收的钱与出的钱不相上下,等价值时!不管什么保险公司“不盈利的公司,就是即将破产的公司”,要么想办法换一种方式重新收费……要么宣布破产,还有一种方法就是“老总带上钱逃跑”……因为钱是收购了!可问题是保险公司“不想一直养着你们这群寄生虫”……但是呢!仍然有那么多人都去交纳保险,已经享受福利的人就算享受了,还没到年龄、还没享受到的,那就只能到时候看着人家把钱卷跑了……
3. 陈安之现状今年的现状怎么样
陈安之现状今年的现状怎么样?成功学的一些言论,听上去都是满满的正能量,和很多毒鸡汤一样。但这种看起来特别激昂的言论,往往才最害人。5月8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外披露了一起以讲授成功学为名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的二审判决书。
一审期间余某等八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四年到缓刑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十万元到五千元不等。而首犯余某正是陈安之的弟子余博雅。据判决书上显示,余某,女,1986年4月16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安徽省淮南市。
原审判决认定,2017年2月至2019年5月,被告人余某(化名余博雅)对外宣传其是讲授“成功学”课程的陈安之弟子,并以上海云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博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名义,雇佣被告人翁某佩为总经理兼讲师,被告人王某(化名王智慧)、张某红(化名Lisa)、吴某佳、杨某珊(化名杨姗姗)为团队长,被告人余某(化名余鸿飞)、夏某为财务,以缴纳1万元、10万元、18.8万元、100万元不等的价格,作为取得余娟课程各个级别学员资格的入门条件,积极发展下线加入该传销组织。
同时,让下线继续发展其他下线,形成层级关系,并按照发展下线的人数获得提成,提成根据本人直接发展的学员、由其下线发展的学员分别按学员缴纳学费的25%、5%获取。其间共计非法获利数百万元。
经审计,被告人王某发展的下线人数为5层88人,被告人张某红发展的下线人数为5层74人,被告人吴某佳发展的下线人数为6层62人,被告人杨某珊发展的下线人数为4层47人,获提成数万至数十万元不等。
2019年5月7日至同年8月7日,上述八名被告人,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或投案自首。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原审法院认为,余某伙同翁某佩、杨某珊、王某、张某红、吴某佳、余某、夏某,以讲授成功学、获取高额回报等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中余娟、翁益佩、夏娟属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原审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判处上述被告人四年到缓刑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十万元到五千元不等。
宣判后,余某、翁某佩、王某、杨某珊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听取辩护人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决定不开庭审理。
二审法院认为,原审法院根据余某、翁某佩、王某、杨某珊等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所作的判决定性准确、量刑适当,且审判程序合法。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人民日报评论:成功学骗局:那是一碗喝不起的毒鸡汤
当下的社会,在某些圈子内,正在流行一种叫“成功学”的东西。从小我们就被教育:要成为“人上人”,从庙堂之高到江湖之远,这种“出人头地”的思想无孔不入,无处不在。而诸如陈安之这样的“成功大师”是深谙其道的。
他曾经说过安东尼罗宾的一句话:“这个世界上赚钱的行业很多,但是没有哪一个行业可以比得上帮助别人成功和帮助别人改变命运更加有价值、有意义。”
事实上,成为人上人的原话是这样说的:“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多少莘莘学子经历了9年义务教育、3年高中、4年本科,甚至还有硕士、博士的苦读,若缺少了机遇与后续的努力,尚不能摸到成功的边。
如果只是听了几节成功学培训,算不得苦,人生便能成功,那正规教育早就应该找个地缝钻进去,而不是现在这样成为通向成功的正途和大道。
而且如果这都成了一门学科,可以教人如何成功,本身就很诡异。兜售包治百病的药的人,自己却一身病,假如成功可以接受培训,可以被人教会,那么教你成功的人,自己为什么没有比肩马云的财富与名气?那样岂不干脆省事,何必大费周章劳师动众上课推销?
如果也是拿安东尼罗宾的帮助别人成功和帮助别人改变命运更加有价值、有意义,所以放弃了比肩马云的财富来作为托辞。那么既然如此高尚,这高昂的培训费怎么听起来又那么俗气呢?这种自相矛盾更是印证了成功学的包装与欺骗。
所以,只要我们细细打量那些利益的套路,就会发现,所谓的成功学只是喊得爽而已,实际呢?真是应了那句歌词,“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
千辛万苦参加成功学培训,“成功”最多只是到你的大脑里来打卡报到,荡了一圈,没有学会任何技能,不过是包裹着“励志”与“拼搏”的一碗毒鸡汤。而且这碗鸡汤过于昂贵,你根本喝不起。
4. 为什么最近陈安之书籍被公安机关公布违法传销
最近PS之王发现陈安之和许多名人合影照片涉嫌造假。世界上无论什么人,都要靠...愚昧!几本书能卖多少钱呢?公安部公布的传销书籍其中就有陈安之的书!陈安之...
5. 柳婉琴是与陈安之一样的吗
两者一样的,达到一定的时间这个标准。
6. 邱楷能是陈安之的徒弟吗
他06年加入陈安之机构,做课程推广讲师,后来才办演讲会的吧!我也不是很了解,自己上网看吧?
7. 陈安之是做什么的
陈安之是骗人的。
陈安之被自称为亚洲最顶尖极的“演说家”和“世界成功学权威”,25岁创业岁成为亿万富翁,可是同时又有谁知道他真正的黑暗内幕,下面所有的东西就是他的所作所为。
陈安之在中国的深圳注册了两家公司,一家是深圳市阳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一家是深圳市世界成功贸易有限公司。
其实这两家公司的真正法人代表都是我们大陆人,阳基公司是哈尔滨的樊亿钛,成功贸易公司是武汉陈继华。这就是他在钻中国法律不健全的空子,如果公司出现什么违法问题,他却把所有的责任推到“领导”人身上去,把自己及他的台湾人洗的一清二白,所有挣的钱都被他们台湾人拿走了,而他就是以这样一个普通打工者的身份出现在这个社会中,在所有的事情上不负一点法律责任。
最让人可恨的是,他一场几十万、甚至几百万的演讲费,而在他的帐户上永远都是空的。如果有人起诉他,执法部门无法进行财产保全。
我们有充分的证据把他告倒,但律师都是出于职业道德,给我们分析了案情:说此案的胜诉率绝对在80%以上,但胜诉了又能如何呢?陈安之公司的帐户上永远都是空头,一分钱都没有,又无法进行财产保全,法院对这些也是束手无策。
难道我们就拿着两张胜诉的诉状,而让他们继续的逍遥法外吗?根据律师的分析这场官司是很难打的,所以在各位朋友看到这篇文章的时候,能够多给我一点帮助和支持,只有能够把陈安之告倒,把陈安之这样的骗子赶出中国,才能为所有的受害者出一口气。
我想这是我们大家的力量所能达到的,俗话说“墙倒众人推、众人拾柴火焰高”,所以只有融合大家的力量,才能把这个来到中国的大骗子赶出中国。
参考资料
陈安之骗子行为内幕.新浪博客[引用时间2018-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