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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违法案件

发布时间: 2020-11-22 13:07:21

㈠ 四川省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2006年是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积极应变、乘势而上,狠抓落实、突破难关,开拓创新、成绩显著的一年,也是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服务社会能力进一步提高的一年。

2006年,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土资源部的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坚决实行土地宏观调控,坚定推进工业强省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化改革,锐意进取,攻坚破难,狠抓落实,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呈现出保护资源规范、保障发展有力、维护权益有效、服务社会优质的态势,实现了“十一五”的良好开局。

一、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状况

截至2006年10月31日,四川省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42423064.36 公顷,建设用地1578320.19 公顷,未利用地 4404222.4 公顷。

各地类面积及比例见表1。

表1 四川省2006年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统计表

全省2006年土地变更总量为122769.1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0.25%。

(二)土地利用情况

1.农用地

截至 2006 年 10 月 31 日,全省农用地 42 423 064.36 公顷,比 2005 年净减少2 763.65公顷,主要是因为耕地、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年内面积减少较多。耕地年内减少总量为62 960.10公顷,总面积为5 947 084.48公顷,耕地减少主要因为生态退耕和农业结构调整,分别占减少总量的63.03%和17.90%,其他依次为建设占用、灾毁等。耕地减少情况见表2。

表2 2006年全省耕地减少统计表

2006年全省耕地增加 13015.4公顷。具体情况见表3。

表3 四川省2006年耕地增加来源分类表

近年来全省大力实施以土地开发整理为主的“金土地工程”,全省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增加耕地12003.6公顷,约占耕地总增加量的87.27%。

2.建设用地

2006年全省共批准建设用地16805.17公顷,其中农用地12098.27公顷,耕地为7736.60公顷。批准建设用地包括国务院批准和省级批准用地。

2006年全省批准建设用地中,分批次建设用地为9545.87公顷;单独选址建设用地 7259.32 公顷。其中国务院批准的分批次建设用地为1086.22公顷;单独选址建设用地4525.66公顷。

2006年全省省级政府批准征用农用地为8101.02公顷,其中耕地5793.19公顷。征地总费用为876094.84万元,安置农业人口151527人。

3.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

2006年全省完工验收土地开发复垦和整理项目522个。共增加土地68427.1公顷,总投资额为186735.09万元,其中增加为农用地的13659.32公顷。土地整理增加土地 62843.69 公顷,占增加总数的91.84%,投资额为154383.11万元,占总投资额的82.67%,其中整理为农用地的8631.09公顷。土地开发增加土地4788.20公顷,占增加总数的7.00%,投资额为28918.69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5.49%,其中开发为农用地的为4295.27公顷。土地复垦增加土地795.21公顷,占增加总数的1.16%,投资额为3433.29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84%,其中复垦为农用地的为732.96公顷。全省的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以土地整理为主。

全省共完成土地整理项目175个,其中,国家级项目17个,面积12878.76公顷;省级项目38个,面积为21931.42公顷;市级项目57个,面积为24975.12公顷;县级项目63个,面积为3058.39公顷。

全省共完成土地复垦项目132个,其中,国家级项目2个,面积262.30公顷;省级项目4个,面积为153.71公顷;市级项目7个,面积为75.84公顷;县级项目119个,面积为303.36公顷。

全省共完成土地开发项目215个,其中,国家级项目2个,面积330.40公顷;省级项目108个,面积为2327.29公顷;市级项目52个,面积为1296.0公顷;县级项目53个,面积为834.51公顷。

二、矿产资源

(一)矿产资源现状

四川省是国内矿产种类齐全、资源较丰富的省份之一,具有矿产种类齐全、矿种配置组合较好、矿床分布集中的优势。现在全省已形成了包括能源、黑色冶金、有色金属、化工、建材、非金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加工的生产体系。到2005年末,全省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石油及天然气开采业和黑色金属矿、有色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业等692家国有及非国有工业企业的工业总产值达到419.8亿元,约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17%。矿业已成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产业。

到2006年底,我国已发现矿产171种(包括亚矿种为234种),有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159种(包括亚矿种为223种)。其中,能源矿产10种,金属矿产54种,非金属矿产92种,水气矿产3种。

到2006年底四川省具有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有81种(包括亚矿种为90种)。这些矿产是:

(1)能源矿产4种:煤、石油、天然气、铀矿。

(2)金属矿产33种(包括亚矿种为34种):铁、锰、铬、钛、钒、铜、铅、锌、铝、镁、镍、钴、钨、锡、钼、汞、锑、铂族金属(统计表中,铂族金属、铂、钯单独统计)、金、银、铌、钽、铍、锂、锆、铷、铯、稀土(重稀土矿、轻稀土矿)、锗、镓、铟、镉、硒等矿产。

(3)非金属矿产42种(包括亚矿种为50种):菱镁矿、萤石(普通萤石、光学萤石)、石灰岩(熔剂用灰岩、水泥用灰岩)、白云岩(冶金用白云岩、玻璃用白云岩)、砂岩(玻璃用砂岩、水泥配料用砂岩、砖瓦用砂岩、铸型用砂岩)、冶金用石英岩、铸型用砂、耐火粘土、硫铁矿、芒硝、重晶石、毒重石、含钾砂页岩、化肥用蛇纹岩、盐、碘、砷、磷、石墨、水晶(压电水晶、熔炼水晶)、滑石、石棉、蓝石棉、云母、长石、石榴子石、石膏、白垩、玻璃用脉石英、硅藻土、水泥配料用页岩、高岭土、陶瓷土、海泡石粘土、膨润土、其他粘土(水泥配料用粘土、水泥配料用泥岩)、饰面用花岗岩、霞石正长岩、饰面用大理岩、钾、溴、硼等矿产。

(4)水气矿产2种:地下热水、矿泉水。

全省查明资源储量矿产资源的特点是:①矿种较齐全,矿产资源总量丰富,人均资源占有量仍然低于全国平均水平;②大型或特大型矿床分布集中,有利于形成综合性的矿物原料基地;③矿床的共伴生矿产多,具有重要的综合利用价值,但增加了采矿和选冶工艺难度;④部分重要矿产以贫矿和低品质矿石为主,富矿不足,矿产资源具有良好的找矿前景。

(二)地质勘查投入与勘查成果

2006年全省共投入勘查费用287601.4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拨款3400.4万元,地方财政拨款2212.85万元,企事业投入281982.23万元。年末从业勘查人员16381人。对煤、铁、锰、铜、铅锌矿、镍矿、铂矿、金矿、磷矿以及一些不能分的矿种进行了勘查。机械岩心钻探工作量为219191米,坑探工作量达27334米。

2006年全省新发现矿产地8处,其中煤矿1处,资源量为65260千吨;铅锌矿2处,资源量为252200金属吨;铅矿1处,资源量为50000金属吨;磷矿3处,资源量为18569矿石千吨。

2006年全省新查明矿产资源资源量:煤为51456千吨,铁矿10614矿石万吨,锰矿1034矿石万吨,铅锌矿330867金属吨,金矿10024金属千克,磷矿18675矿石千吨。

(三)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情况

1.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情况

截至2006年底,全省有效勘查许可证共783个,批准登记面积为9946.51平方千米,矿业权使用费为152.04万元;全省有效采矿许可证6929个,批准登记面积3324.47平方千米,矿业权使用费511.5万元。

在有效的勘查许可证中经济类型以国有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为主,分别占42.01%和29.5%。矿种以有色金属矿产和贵金属矿产为主,分别占34.99%和33.07%。

在有效的采矿许可证中经济类型以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为主,分别占13.89%,68.82%和12.13%。矿种以能源矿产和非金属矿产为主,分别占26.84%和71.71%。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基本情况

按照经济类型分,2006年全省共有矿山企业7825个,从业人员473649人,年产矿量20920.05万吨,矿山企业工业总产值为2445649.92万元,利润总额为240917.46 万元,与2005年同期相比,工业总产值、利润总额都有所增长。

三、国土资源市场

(一)土地市场

1.土地一级市场

2006全省共出让土地32696宗,出让面积8844.37公顷,土地成交价款4705363.07万元,土地纯收益为2991260.99万元;租赁16宗,面积3.58公顷,获土地租金160.28万元;其他供地方式115宗,面积62.92公顷,收入5656.30万元。与2005年同期相比,土地出让宗数增加2209宗,增加7.24%;出让面积增加294.66公顷,增加3.44%;出让纯收益增加361150.07万元,增加13.73%。

招标出让1宗,面积1.09公顷,成交价款160万元,纯收益160万元;拍卖出让1764宗,面积2465.89公顷,成交价款2722307.15万元,纯收益1790752.52万元;挂牌出让508宗,面积780.75公顷,成交价款520598.74万元,纯收益375561.76万元。

在土地出让类型中主要用于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和住宅用地,分别占用地类型总量的11.01%,8.22%和80.24%。

2.土地二级市场

2006年全省转让土地93650宗,面积3749.43公顷,转让金1019974.09万元;出租1194宗,面积12.71公顷,获租金518.51万元;抵押24206宗,面积15012.94公顷,抵押价款4921306.25万元。在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类型中还是商服用地和住宅用地最多。

(二)探矿权采矿权市场

1.探矿权采矿权一级市场

2006年探矿权出让36宗,其中,拍卖28宗,挂牌8宗,总合同金额为10409.58万元。采矿权出让871宗,其中,行政审批102宗,拍卖269宗,挂牌500宗,总合同金额为121497.9万元。探矿权出让矿种有煤、铁矿、铜矿、锰矿、铅锌矿、多金属矿、磷矿、水泥用灰岩等。采矿权出让矿种有煤、铅锌矿、熔剂用石灰岩、建筑用白云岩、砖瓦用页岩、建筑用砂、砖瓦用粘土、建筑石料用灰岩等。

2.探矿权采矿权二级市场

全省探矿权转让69宗,转让价款26453.4万元。其中出售56宗,转让价款9550.29万元;作价出资13宗,转让价款16903.11万元。转让矿种有铁矿、铜矿、金矿、铅锌矿、多金属矿、磷矿、冶金用石英岩等。

全省采矿权转让146宗,转让价款10477.22万元。其中出售111宗,转让价款8006.18万元;作价出资9宗,转让价款2428.12万元;其他转让26宗,转让价款42.92万元。转让矿种有煤、铅锌矿、铁矿、铜矿、金矿、长石、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砂等。

四、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一)土地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

2006年全省统计发现违法案件5722件,涉及土地面积3981公顷,其中2006年发现违法3566件,历年隐漏案2156件,较2005年增加22%;全省立案查处4275件,涉及土地3840公顷,结案4263件,涉及土地3862公顷,结案率达99.7%,与2005年持平。立案中,2006年发生违法案件2285件,涉及土地1679公顷,其中以未经批准占地的违法形式表现最为突出,为2027件,占2006年发生违法案件的88.7%;2006年发生案件结案2235件,涉及土地1661公顷;隐漏案件立案1990件,涉及土地面积2161公顷,隐漏案件结案1952件,涉及土地面积2120公顷,隐漏案件结案率达98%;同2005年相比隐漏案件的立案和结案均大幅上升。全省拆除违法用地构建物18014万平方米;没收构建物37670万平方米,均高于2005年;收回土地897公顷,罚没款达2亿元。立案查处数、拆除构建物、没收构建物、收回土地面积和罚没款数额分别是2005年的1.5倍、1.87倍、18倍、7.7倍、5.7倍。土地动态巡查发现违法行为5165件,巡查制止违法行为4279件,制止率为83%,挽回经济损失大幅上升为3159万元。

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中追究责任人责任共88人次,为历年追究责任人最多的一年。追究责任中刑事案件移送11人;刑事处罚6人;给予党纪处分21人,党纪处分建议22人;给予行政处分14人,行政处分建议14人。

(二)矿产资源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

2006年度,矿产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统计发现2006年立案622件,开采类违法行为为591件,占立案总数的95%,其中无证开采194件,越界开采178件,这两类违法行为仍是矿产违法案件发案率最高的,分别占立案总数的31%和29%。矿产违法案件全年结案584件,结案率为94%。吊销采矿许可证10件,罚没款2934万元,高于2005年同期1.6倍。

矿产违法案件中有15人次被追究相关责任,其中有8人次受到刑事处罚,有7人次被刑事移送。

五、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情况

2006年全省共申请复议81件,其中行政处罚28件,行政许可17件,行政强制措施8件,不作为2件,其他26件。审结37件,其中维持18件,撤销4件,撤回申请9件。行政复议情况同2005年相比数量略有上升。

六、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人员培训情况

2006年末全省国土资源管理从业人数7865人。其中研究生以上154人,大学本科及大专5564人;高中及中专1793人,初中及以下人员354人。事业单位798个,职工人数5907人,乡级土地所2229个,人员5900人,其中专职4667人,兼职1233人。经费收入为167432.34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拨款159044.1万元,其他收入8388.24万元。

2006年度全省参加各种院校培训毕业或结业人数达729人次,其中参加党校学习226人次,行政学院学习98人次,其他培训405人次;参加学历教育99人,2006年取得硕士学位1人,学士学位7人。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各级国土资源管理干部的业务水平和政治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七、问题与建议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彻底解决,无证采矿等违法行为还时有发生;矿山布局不合理,小矿数量偏多,开发中经营粗放等问题还比较严重;全面规范土地和矿业权市场秩序还有很多阻力和障碍,处理遗留问题的工作任务还比较艰巨;对土地供应定额和产业用地的投资密度等政策研究不够、执行不力;一些地方征地资金缺口较大,一些重点建设项目征地费用到位不及时,甚至有挪用现象;土地资产运营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地方拍卖出让比例较低,招拍挂出让行为还不规范;土地执法难、查处难的问题还未根本解决,特别是一些基层政府违法、法人违法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执法难度;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仍然比较严峻;基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贯彻落实严格土地管理和调控政策,转变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实现科学发展:①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②从严审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③节约集约用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④深入推进市场化配置资源;⑤从严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严格实行问责制。

(2)继续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和地质工作,增强矿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统筹矿产开发与经济建设的关系,统筹矿产开发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统筹矿产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关系,探索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矿政管理新机制,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3)扎实推进惠民行动,努力促进和谐四川建设。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一定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关心群众疾苦,积极改善民生,扎扎实实地抓好所承担的惠民行动工作,让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4)全面加强基础工作,不断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国土资源管理基础工作直接决定着国土资源管理能力水平的高低,影响着参与宏观调控的有效性和实效性,关系着执政能力建设。因此,在狠抓重点工作的同时,务必高度重视加强基础工作,以保证国土资源事业健康发展。

(5)深入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要积极探索,努力实践,坚持以提高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为主线,以推进体制改革为突破口,以“品德好、有能力、会干事”为落脚点,不断加强新形势下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践行省委确定的重大主题的本领,为推进国土资源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制度和人才保障。

㈡ 甘肃省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2006年甘肃省国土资源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省政协的监督关怀下,在国土资源部的指导下,在各市州党委、政府、省直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部署,以深化改革、狠抓落实为着力点,深入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为保证,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在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规范管理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成效,全面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一、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状况

根据2006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全省主要地类面积及地类构成情况为:①农用地2541.73万公顷。其中,耕地462.71万公顷,占18.20%;园地20.54万公顷,占0.81%;林地517.76万公顷,占20.37%;牧草地1410.99万公顷,占55.51%;其他农用地129.72万公顷,占5.11%。②建设用地96.93万公顷。其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87.60万公顷,占90.37%;交通用地6.47万公顷,占6.68%;水利设施用地2.86万公顷,占2.95%。③未利用地1909.08万公顷。其中,未利用土地1850.28万公顷,占96.92%;其他土地58.80万公顷,占3.08%(图1)。

图1 2006年全省各类用地构成

2006年全省耕地面积中:旱地360.32万公顷,占77.87%;水浇地100.62万公顷,占21.75%,主要分布在武威市、张掖市、酒泉市等地。

全省包括耕地中的水浇地及果园在内的农用地灌溉面积共有121.16万公顷。已有林地加灌木林地计算森林覆盖率为9.19%。

全省土地利用率为58.02%,尚未利用的土地占全省总土地面积的41.98%,包括沙漠、戈壁、裸岩、低洼盐碱地、沼泽地等。

全省土地总面积居全国第七位,人均占用土地量居全国第五位。耕地面积居全国第十一位,人均占有耕地2.63亩,居全国第六位。

(二)土地利用情况

1.农用地

2006年全省耕地增加3160.54公顷。其中,开发1595.13公顷,占新增耕地总量的50.47%;复垦460.95公顷,占新增耕地总量的14.59%;整理增加耕地828.66公顷,占新增耕地总量的26.22%;农业结构调整增加耕地172.00公顷,占新增耕地总量的5.44%;其他增加耕地103.80公顷(图2),占新增耕地总量的3.28%。

图4 2006年各市州土地出让纯收益情况

(二)矿权市场建设

2006年按照全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全省地质勘查规划,全面展开了探矿权采矿权公开出让工作,通过制度建设,矿业权市场得到进一步完善,矿业权公开出让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肃南县老君庙玉石梁玉石矿、民乐县满山煤矿等3宗普查探矿权以39.5万元挂牌成交,景泰县大泉水—大沙岘煤矿、武都区唐坝金矿采矿权分别以200万元和295万元挂牌出让。完成了正宁南煤田采矿权出让的前期准备工作。

1.探矿权采矿权一级市场

2006年全省审批探矿权14宗,比2005年减少224宗;挂牌7宗,金额1744.5万元。采矿权出让635宗,金额7084.76万元,分别比2005年增长了4.12倍和1.83倍。其中审批162宗,金额1600.79万元,占总金额的22.59%,分别比2005年增长了16.2倍、5.08倍和2.78倍;拍卖8宗,合同金额4223.35万元,分别比2005年增长了2倍和1.55倍,占总金额的59.61%,比2005年下降了10%;挂牌465宗,金额1260.62万元,分别比2005年增长了3.32倍和1.49倍,占总金额的17.79%,比2005年下降了4.07%。

2.探矿权采矿权二级市场

2006年全省探矿权转让29宗,成交价款25955.14万元,其中出售28宗,价款6955.14万元;作价出资1宗,价款1900万元。采矿权转让5宗,成交价款175.2万元,其中,出售3宗,价款163.3万元;其他2宗,价款11.9万元。分别比2005年减少8宗和1727.2万元。

四、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一)土地执法监察

2006年全省共立案查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631件,涉及土地面积422.72公顷(耕地215.75公顷)。本年发生791件,面积374.09公顷(耕地162.03公顷);历年隐漏案件65件,面积58.66公顷(耕地55.8公顷);2005年未结案2件,面积0.03公顷(耕地)。本年动态巡查发现违法案件1134件,涉及土地面积190.2公顷(耕地65.8公顷)。本年动态巡查制止违法案件877件,涉及土地面积110.19公顷(耕地45.03公顷),挽回经济损失66.21万元。

至2006年底,处理结案588件,面积345.87公顷(耕地211.34公顷);其中处理隐漏案件63件,面积52.13公顷(耕地49.27公顷);处理本年发生案件523件,面积293.7公顷(耕地162.14公顷);处理上年未结案件2件,面积0.03公顷。已处理案件中,拆除构建物77.74百平方米;罚没款545.39万元;刑事案件移送4起,给予党纪处分3人、政纪处分3人。

据统计显示,土地违法案件发案率较高的仍然是未经批准占地的违法行为,占总案件的76%以上。

(二)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2006年全省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1)政府和相关部门依法管理矿产资源的意识明显增强。尤其是个别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比较混乱地区的政府和部门,思想认识和观念转变比较明显,越权行政、擅自审批勘查开发矿产资源的违规行为得到纠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

(2)无证勘查开采、破坏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据统计,全省共查处无证勘查55起,无证开采954起,超层越界开采15起,没收矿产品3.284万吨,罚没款278万元,吊销采矿许可证18个,注销采矿许可证229个,追究刑事责任1人。同时,对50户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依法实施了关闭,并对2004年底前到期但未依法申请延续登记的46户矿山企业的采矿许可证依法作出了注销处理。对114个“圈而不探”探矿区块,进行了依法查处和规范。

(3)公开暴光和查处了5起社会影响较大的典型矿产资源违法案件。对康县犀牛江河道非法开采砂金、西和县六巷金矿和碌曲县拉尔玛金矿无证开采黄金违法案件进行了公开暴光和处理,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4)制度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结合贯彻全国地质工作会议精神和针对整顿规范中发现的问题,制定了《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地质勘查基金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管理办法》、《甘肃省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甘肃省加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促进回采率提高工作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制度和规定,为全面规范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5)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得到明显加强。全省《矿产资源勘查规划》、《矿业权设置方案》、《甘肃省矿产资源整合初步方案》已经编制完成。煤炭资源回采率专项检查全面展开,矿山资源整合工作已经起步,其中徽县洛坝、谢家沟铅锌矿区已完成整合工作,为下一步全省资源整合工作全面展开提供了经验。

2006年12月国家九部委工作组对全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第一阶段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从五个方面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甘肃省对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高度重视,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措施得力,进一步完善了有关政策措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第一阶段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矿产执法监察

2006年全省共立案查处各类矿产资源违法案件137件(其中集体15件,个人86件),查处无证开采120起,查处越界开采9起,至2006年底处理结案136件(其中集体15件,个人86件),本年未结案1件。吊销采矿许可证6件,查处不按规定缴纳矿产资源管理补偿费1件,查处其他3件,罚没款158.49万元。

从统计数据看,矿产资源违法案件中无证开采的案件占总案件的91%以上。

五、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情况

2006年全省共受理行政复议18件,比上年增加6件,加上上年未结的1件,共计14件。本年共审结19件,其中维持12件,撤销6件,责令履行1件。

六、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人员培训情况

2006年全省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不含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共2867人,行政人员2179人。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40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1.40%,大本及大专生2045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71.33%,高中及中专生655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22.85%,初中及以下学历人员127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4.42%。直属事业单位422个,职工数4500人。

2006年全省三级管理部门经费收入16478.1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拨款37.56万元,比2005年增加28.06万元;地方财政拨款13204.9万元,比2005年增加了1080.59万元;其他收入3235.65万元,比2005年增加1116.52万元;完成基本建设投资200万元。

2006年以《公务员法》实施为契机,全面加强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全年培训机关人员108人次。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9期,培训干部758人次。组织市州国土资源局长12人次,参加国土资源部举办的局长培训班。通过开展教育培训,提高了全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沟通协调、推进工作的能力;清正廉洁、自我约束的能力。

全省参加各种院校及培训机构毕业或结业人数(省级以上证书)达1555人,比2005年增加了11.71%。其中参加党校学习224人次,行政学院学习152人次,其他培训1179人次(其中国外培训2人);学历教育298人次,比2005年下降39.60%人次,博士生1人,硕士生10人,本科生结业165人,大专结业122人。本年获得博士学位1人,硕士学位1人。

七、信息化建设情况

(一)土地资源信息

2006年,全省稳步推进土地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逐步完善了土地资源管理信息化体系,基本实现了办公自动化、手段现代化、管理科学化和服务化,及时、全面地对全省土地资源进行科学规划和合理配置,一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城镇地籍调查、土地利用现状等方面的应用软件相继得到开发和应用,培养和造就了一支土地资源信息化管理的专业队伍。

全省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已建成运行,全省有58个市(县、区)建成1∶1万主比例尺土地利用数据库,占全省应建数的67.4%。全省已有55个城镇建立了1∶500~1∶2000的地籍信息系统,占全省应建数的55%。

利用SPOT5卫星数据完成了全省18个县(市、区)的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同时利用信息化手段和遥感技术,对兰州市的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和全省开发园区土地利用情况进行遥感动态监测,及时掌握监测区内的土地利用状况。目前,全省绝大多数县(市、区)和60%的乡(镇)已在土地利用规划方面实现了信息化管理和数字制图。这些信息成果已广泛应用于地籍管理、建设用地审批、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基本农田保护、农用地分等定级、城市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等方面,为全省经济建设、土地资源管理提供了准确可靠的土地资源基础数据。

(二)矿产资源信息

甘肃省矿产资源信息化建设取得了较大进展,完成了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数据库、矿产资源储量空间数据库、省市县三级采矿权数据库和省级探矿权数据库建设,并已运用于矿政管理工作。国土资源部试点项目《甘肃省矿产资源电子政务管理信息系统》已进行入运行阶段,此项目的实施必将推动全省国土资源电子政务信息化的建设步伐。已建成了甘肃省1∶20万水文地质图数据库、1∶20万地球化学数据库、1∶50万、1∶20 万、1∶5万地质图数据库,大中型矿产地数据库等一批大中小各种比例尺的地理、地质、物探、化探、遥感数据库。完成了1461份地质资料数字化的建库工作,地质资料目录数据库已用于资料目录的自动化查询系统。

(三)网络网站建设

2006年省国土资源厅完成了局域网(内网)和政府门户网站(外网)的建设工作。省厅局域网一期建设工程的完成,实现了网上查阅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地质资料、目录检索、发布信息和访问省国土资源网站的功能,市(州)和部分县(市)国土资源部门也建起了一批门户网站。完成了部省两级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并已投入使用。在省发改委的指导下,完成了全省“金土工程”项目的可行性报告编写论证工作。各市(州)、县(市、区)按照国务院和省发改委的要求正在开展本级“金土工程”项目的申报和论证工作,“金土工程”项目在全省的实施,必将促进甘肃省国土资源各项管理工作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高效化。

全省从事信息化建设人员483人,其中研究生5人,大本、大专生401人,中专、高中生77人。技术人员78人,其中高级技术员16人,中级技术人员34人。累计投入经费2593.4万元,其中2006年投入787.71万元。

八、几点建议

(1)继续加大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保护、珍惜、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意识。

(2)进一步加强土地资源管理,依法严格土地审批程序,把好土地“闸门”,发挥好宏观调控作用,切实维护好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3)借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之机,进一步加强对各种违法开采行为的清理整顿,为深化矿业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奠定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规模化开采和集约化利用矿产资源。

(4)根据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主要违法情况,应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力度,尽量使无证开采、未经批准占地等现象在萌芽状态时予以制止。

(5)加快国土资源综合统计改革步伐,使统计数据和指标科学合理,适应国土资源管理的要求,真正发挥统计数据的作用。为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提供及时有效高质量的参考数据。

㈢ 求一篇统计违法受到行政处罚的案例

这个在网上有很多,现在行政处罚是公开的,你可以国务院颁布的《国家统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办法》,这个下面有相关案例

㈣ 谈谈你对统计违法案例的认识。

一般来说复结合案例谈对法律认识制,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阐述案例里面出现的问题
2,找出相关法律对涉及以上问题的规定
3,阐述法律规定对于规制这些问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4,综上所述,法律是 ,起到了 的作用,我得到的启示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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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江苏省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2006年江苏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管理创新年”活动为抓手,坚持抓重点、攻难点、拨亮点,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在保障发展、保护资源、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破解难题,保障发展取得新成效:①坚持有保有压,保障了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②节约集约用地,促进了产业结构优化;③发挥部门优势,积极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强化监管,保护资源获得新进展:①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②土地审批和供应管理进一步规范;③整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阶段性任务顺利完成;④开展新一轮限制开山采石工作。

(3)严格执法,维护权益实现新突破:①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有效遏制乱占滥用耕地;②完善被征地农民保障体系,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③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创新管理,服务社会,树立形象:①推进依法行政,政务信息实现全面、实时公开;②加快信息化建设,为社会提供优质、便捷服务;③坚持科技创新,业务水平得到提升。

(5)完善机制,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

(6)测绘管理和地勘经济发展取得新成绩。

一、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状况

截至2006年10月31日,江苏省农用地面积为10113.8万亩,建设用地面积为2803.7 万亩,未利用地面积为3093.7万亩,合计16011.2万亩。其中耕地71531033.2亩,园地4785639.8亩,林地4875999.4亩,牧草地16253.7亩,其他农用地 19929288.4 亩,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23241193.3亩,交通运输用地1883515.2亩,水利设施用地2912121.9亩。全省耕地占土地总面积的44.7%,居民用地及独立工矿用地占总面积的14.5%(表1;图1)。

表1 江苏省土地利用现状

续表

图4 2006年全省国土资源管理从业人员构成情况

2006年全省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参加各种院校培训毕业或结业人数达1744人次,其中参加党校学习599人次,行政学院99人次,参加其他培训1046人次,其中国外培训的15人次。2006年1人获得博士学位,17人获得硕士学位,3人获得学士学位。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管理干部的综合素质逐年提高。

㈦ 天津市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2006年,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调整住房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国办发[2006]37号)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文件精神,加强土地和房地产市场调控。紧紧抓住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契机,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行政,创新管理,优化服务,为稳定房地产市场,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状况

按照2006年地籍管理调查统计,全市土地总面积为119.17万公顷(1 787.60万亩)。农用地70.65万公顷(1 059.81万亩),占59.29%;建设用地34.87万公顷(523.04万亩),占29.26%;未利用地13.65万公顷(204.75万亩),占11.45%。

2006年,全市耕地44.52万公顷(667.87万亩),年内减少耕地1 592.54公顷(23 888.1 亩),年内增加耕地1 333.38公顷(20 000.7亩),耕地净减少259.16公顷(3 887.4 亩)。全市建设用地34.87万公顷(523.04万亩),年内新增建设用地2 432.12公顷(36 481.9亩),年内减少建设用地5.97公顷(89.5亩),全部为建设用地复垦整理为耕地。全市未利用地13.65万公顷(204.75万亩),年内减少1 952.93公顷(29 293.9亩),年内增加319.61公顷(4 794.1亩),本年净减少1 633.32公顷(24 499.8亩)(表1)。

表1 天津市2006年度主要地类变化情况统计表 单位:亩

(二)地质勘查投入与勘查成果

1.地质勘查投入,主要投向,勘查资金来源构成

2006年,全年完成勘查资金投入217 299.8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资148万元、地方财政投资2 387.84万元、企事业投资214 764万元。地质勘查资金投向主要为油气勘查、水工环地质勘查、城市地质调查,以及承担内蒙古、河北省的银、钼、铜等金属矿产勘查。

2.新发现的重要矿产地及资源情况,新查明重要矿产资源储量

(1)2006年度新发现矿产地1处,为地下水,推断的资源量5.11万立方米/日,预测资源量5.11万立方米/日。

(2)2006年度新查明矿产资源砖瓦用页岩134.37万立方米,建筑石料用灰岩125.45万立方米。

(三)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情况

1.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情况

截至2006年底,全市持有有效地质勘查许可证共13个,其中新立1个、延续3个、变更1个、其他8个。

截至2006年底,全市持有有效采矿许可证496个,其中新立38个、延续130个、变更22个、其他306个;其中非能源矿产企业238个,在非能源矿山企业中,国有企业5个、集体企业80个、私营企业150个、股份有限公司3个。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基本情况

截至2006年底,全市共开发利用的矿产14种,其中非金属矿产开采380.18万吨,403.773万立方米,开采石油1 581.78万吨,开采天然气10.50亿立方米,开采地热2 400万立方米,开采矿泉水29.18万立方米。矿山从业人数15 466人,产值453.27亿元,利润总额272.04亿元。与2005年相比,从业人数减少了4 413人,矿业总产值增加了104.97亿元,利润总额增加了103.94亿元。

2006年,全市地热总开采量为2 400万立方米,回灌总量为310万立方米。地热资源作为一种能源矿产,主要用于建筑供暖和居民生活、农业养殖、工业生产和温泉洗浴的供热用水。2006年供热面积约1 000万平方米,为约8万户居民提供生活用水;温泉游泳池建设面积达2万平方米;养殖、种植面积约300亩。

2006年,全市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入库额6 734万元,超额完成国土资源部下达任务的67%。建成并开通了地质资料管理与服务网站,在全国率先完成了地质资料图文数字化,面向社会开展了公开查询服务。

三、国土资源市场

(一)土地市场

1.土地市场建设

2006年,是天津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加强土地和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等政策措施的关键一年。

(1)天津市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农用地转用计划、规划环外环范围内土地收购、整理、储备和供应计划,制定全市经营性土地集中统一交易、市区土地隐形市场清理、启用新的基准地价标准等重大措施,明确了下一步土地市场管理工作的重点和目标,为全市进一步强化土地资产管理工作提供了保障。

(2)按照“总量控制、存量盘活、增量适度”的原则,确定了2006年中心城区计划新增供地458公顷,建设房屋894万平方米。规划环外环以外各区县供应经营性土地 1 900 公顷,建设房屋面积2 000万平方米,制定了《经营性土地收购整理储备和供应管理暂行办法》,对房地产开发用地实施了有效调控。

(3)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启用了新土地出让合同文本,合同中不仅有规划和开发建设条件,还明确了开工、竣工期限,以及违约的处理措施。对于不按合同约定期限开工或竣工的,将收取土地闲置费或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增加了合同可执行性。

(4)全市经营性土地统一集中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招拍挂出让,实现了交易场所、信息发布、评标决标标准、合同文本的“四统一”和出让计划、宗地信息、招拍挂文件、竞价过程、出让结果的“五公开”。为避免“毛地”出让带来的拆迁困难等种种遗留问题,经营性开发建设用地全部收购整理成为“净地”后再公开出让,使土地市场竞争更加公平、公开,加快了出让土地的建设开发进度。2006年每宗土地参与竞价的企业由原来平均不足2家增加到5家,政府净收益提高了44.9%。

2.土地一级市场

2006年,天津市土地市场出让国有土地1 217宗、土地面积3 867.07公顷,成交价款166.56亿元,出让面积同比下降13.1%。其中,存量建设用地2 871.38公顷,占土地供应总量的74.25%,同比下降24.81%。新增建设用地995.69公顷,占土地供应总量的25.75%,同比上升57.98%。

从供地方式看,协议出让991宗、2 338.03公顷,占土地出让总量的60.46%;“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226宗、1 529.05公顷,占土地出让总量的39.54%。

从供应类型看,工矿仓储用地供应2 308.7公顷,占土地供应总量的59.7%;住宅用地1 129.73公顷,占土地供应总量的29.22%;商服用地355.26公顷,占土地供应总量的9.19%;公用设施用地1.33公顷,占土地供应总量的0.03%;公共建筑用地72.05公顷,占土地供应总量的1.86%。

2006年,全市土地划拨98宗,土地面积656.04公顷,比2005年同期减少16.79%。

3.土地二级市场

2006年,全市土地转让509宗,面积847.09公顷,转让金60.97亿元。土地抵押共 2 241 宗,面积6 893.01公顷,抵押价款523.79亿元,贷款金额227.48亿元。

(二)探矿权采矿权市场

1.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

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要求,开展了以蓟县为重点矿区,以地热资源为重点矿种的整顿和规范工作,对各种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行了全面排查,对正在实施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严厉查处无证开采、滥采滥挖、越界开采、污染严重等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天津市探矿权采矿权出让管理通知》(津国土房矿[2006]1152号文),为加大全市矿业权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探矿权采矿权一级市场

为维护国家矿产资源的所有权益,保护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合法权益,科学合理地配置地热资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天津市地热采矿权出让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06年5月1日开始实施。目前已成功审批两宗地热采矿权,收取采矿权使用费155.72万元。

3.探矿权采矿权二级市场

2006年度内无偿转让探矿权2宗。

四、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一)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6年,天津市出台了《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违法案件查处督办制度》、《关于规范卫星遥感监测促进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开展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专项调查、100天专项治理统一执法活动、土地市场和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大检查、第六次卫片执法检查等全市范围的执法活动,投入250多万元配备了两部卫星遥感巡查车等执法设备,大力加强了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2006年,发现当年新发生土地违法行为186件,涉及土地面积320.2公顷(耕地191.49公顷);第六次卫片执法发现2004年10至2005年10月隐漏553件,涉及土地面积1 063.28公顷(耕地693.76公顷)。共计发现739件,涉及土地面积1 383.48公顷(耕地885.25公顷)。

本年立案违法案件697件,涉及土地面积1 373.21公顷(耕地885.24公顷),分别占全年发现总数的94.32%,99.26%和99.99%。

其中:历年隐漏立案553件,1 063.29公顷(耕地693.76公顷)。本年发生立案144件,309.93公顷(耕地191.48公顷),包括:买卖或非法转让5件,30.81公顷(耕地7.05公顷);破坏耕地7件,8.22公顷;未经批准占地110件,121.79公顷(耕地92.33公顷);其他违法行为22件,149.11公顷(耕地83.44公顷)。

本年立案查处的697件土地违法案件已结案148件,224.74公顷(耕地118.48公顷),分别占立案总数21.23%,16.37%和13.38%。已结案件中包括:处理上年未结案件20件,8.66公顷(耕地8.64公顷);处理隐漏案件30件,21.79公顷(耕地9.56公顷);处理本年发生案件98件,194.29公顷(耕地100.27公顷)。共收回土地16.02公顷(耕地14.51公顷),收缴罚没款296.78万元。对1名涉嫌非法转让、1名倒卖土地使用权的局级干部和2名涉嫌非法占用耕地罪的村委会干部进行了刑事移送。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依法用地、依法管地的意识还显薄弱;二是基层执法力量薄弱,日常巡查不到位;三是土地违法案件调查难、制止难、执行难、移送难的问题依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二)地矿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6年全市共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3件,均属于无证开采,其中企事业单位2件,个人1件。截至12月底,3件违法案件全部结案,共收缴罚没款15.9万元。

五、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情况

2006年受理国土资源行政复议申请并审结11件,主要涉及对破坏耕地、非法占地进行非农建设行为的行政处罚不服,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要求行政机关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经审理,因被申请人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依据正确,内容适当,均做出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

六、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人员培训情况

2006年末,天津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机构有17个(3个省级,14个地市级)。

截至2006年底,国土资源管理从业人员618人(全部为行政编制),其中,研究生学历以上34人,大本与大专学历531人,高中及中专学历53人。

全年行政管理经费总额15 060.13万元,其中地方财政13 226.51万元;其他收入 1 833.62 万元。

2006年负责国土资源管理的公务员参加学期在两周以上的培训班84人次,完成学历教育74人。

七、问题与建议

由于天津市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特别是在连续十年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后,可供开发的土地已经很少;另一方面,通过土地整理如退宅还田等增加耕地又存在周期长、难度大、资金投入高等问题,在目前的条件下难以实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日趋困难。针对全市可开垦荒地不足的现状,建议国土资源部允许天津市进行异地开垦。

㈧ 青海省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2005年全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国土资源部的正确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国土资源规划的编制实施取得新进展。一是高度重视“十一五”国土资源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提早动手,指定了工作方案和编写提纲。初稿完成后,组织专家进行了认真评审,于9月向省政府专题会进行了汇报,目前,《青海省“十一五”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已上报省政府审批。二是根据国务院要求和国土资源部部署,及时开展了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广泛搜集资料,充分听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意见,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打好基础。三是《青海省2006~2020年国土资源科学普及工作计划》获得批准,进入实施阶段。四是结合工作需要,编制完成了《青海省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和《青海省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规划》,为今后全省资源勘查、开发工作提供了依据。

一、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状况

截至2005年10月31日,全省农用地面积为 4 371万公顷,占全省土地面积的60.9%。建设用地为31.96万公顷,占全省土地面积的0.4%。未利用土地为2 775万公顷,占全省土地面积的38.7%。

2005年全省土地变更调查数据统计汇总资料显示,年内各类土地面积变化总量为6.80万公顷,各地类变化特点如下。

(1)从整体来看,建设用地、农用地有一定的增长,未利用土地略有减少。

(2)由于生态退耕项目的实施,全省林地、牧草地面积逐年增加。

(3)随着经济的发展,全省的基础设施建设规模明显扩大,尤其是公路建设投资规模加大,高速公路、一级公路、通县油路等公路纷纷开工建设,其用地数量明显增加。

(4)我省位于黄河上游,水能资源丰富,一批水电站项目开工建设,水利设施用地增加较快。

(5)地处“三江源”的玉树、果洛两州乡村道路建设步伐加快,其他农用地面积增加较多。

(二)土地利用情况

1.耕地变化情况及分析

2005年全省耕地面积54.20万公顷,年内耕地增加0.8万公顷,减少0.78万公顷,净增加0.02万公顷。

1)耕地减少去向分析

2005年全省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为0.31万公顷,占耕地减少量的40%;生态退耕0.30万公顷,占耕地减少量 38%;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0.000 3万公顷,占耕地减少量的0.000 3%;灾毁0.17万公顷,占耕地减少量的22%;其他减少耕地0.13万公顷,占耕地减少量的16%。

(1)建设项目占用耕地0.31万公顷,其中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占用0.10万公顷,交通建设占用耕地0.07万公顷,水利建设占用耕地0.14万公顷。本变更调查年度以前批准本年度实际变更占用耕地0.27万公顷,本变更调查年度批准实际占用耕地0.03万公顷,未批先建占用耕地0.01万公顷。

(2)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2.87公顷。

(3)生态退耕0.30万公顷。甘肃省地处长江、黄河、澜沧江上游,是“中华水塔”,为加强水土保持,防止土壤沙化,改善生态环境,全省逐年有计划地进行生态退耕。2005年计划退耕1万公顷,林业部门数据与变更调查数据相差0.72万公顷,主要原因是林业部门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地类认定有各自的标准,在计划下达时没有依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耕地控制数据所致。

(4)2005年,全省灾毁耕地0.17万公顷,主要集中在海东地区。其中平安县为0.04万公顷,化隆县为0.01万公顷,乐都县为0.01万公顷。平安、乐都两县灾毁耕地的主要成因是:湟水两岸二三级阶地上的耕地长年大水漫灌,线型建设用地修建后使一级阶地上的部分耕地地下水水位上升导致耕地盐碱化,无法耕种。化隆县造成灾毁的原因是:甘都镇朱隆村、列入加村、拉日连村的32.67公顷耕地及其提灌站被洪水冲毁;石大仓乡、金源乡、塔加乡、甘都镇12.03公顷耕地被洪水冲毁;昂思多镇的14.40公顷耕地因山体滑坡被破坏。

2)耕地增加来源分析

2005年全省通过土地开发增加耕地0.24万公顷,占增加耕地的29.75%;土地整理增加耕地0.08万公顷,占增加耕地的9.84%;农业结构调整增加耕地0.48万公顷,占增加耕地的60.03%;其他增加耕地30.78公顷,占增加耕地的0.38%。

(1)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按国土资源部土地资源调查评价标准,全省耕地后备资源24.97万公顷,其中可开垦土地24.06万公顷,可复垦地0.91万公顷,耕地后备资源的开发潜力较大,通过对未利用土地的开发,对废弃宅基地、工矿用地的整理,再加上各基层政府组织实施的“坡改梯”工程,2005年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增加耕地0.32万公顷。

(2)农业结构调整增加耕地0.48万公顷,是耕地增加的主要原因,由于中央实行“两免一补”后提高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加之近几年油菜价格上涨,海南藏族自治州近年牧草地开发为耕地较多,贵南县经调查,农业结构调整增加耕地0.44万公顷;地处三江源头的玉树藏族自治州着力培育暖棚经济,种植辣椒、食用菌、西红柿、黄瓜等细菜,增加耕地0.04万公顷。

(3)其他增加耕地30.78公顷,主要是农民自发对一些边角地进行耕种,增加耕地。

3)耕地占补平衡情况

2005年建设占用耕地0.31万公顷,土地开发整理复垦 等增加耕地0.32万公顷,两者相抵后净增耕地0.01万公顷,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

2.建设用地情况

2005年全省建设用地总规模为0.75万公顷,其中农村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增加0.29万公顷,其次水利设施增加0.31万公顷,再则为交通运输用地增加0.15万公顷。

3.土地征用及其利用结构情况

2005年全省共征用土地总面积为0.05万公顷,征用农用地0.03万公顷,其中征用耕地0.03万公顷,征地总费用为32 348.92万元,安置农业人口6 761人。

4.2005年批准建设用地情况

2005年批准新增建设用地为70.59公顷,批准农用地36.29公顷,其中耕地为27.68公顷。

(三)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情况

2005年全省共开发、整理土地面积0.34万公顷。其中整理面积为0.03万公顷,通过整理增加农用地为0.02万公顷,全部为耕地,投资额为438.90万元;开发面积为0.31万公顷,开发农用地面积为0.06万公顷,投资额为7 635.62万元。

二、矿产资源

(一)矿产资源现状

截至2005年底,全省共发现各类矿产127种,其中查明有资源储量的矿产为107种。编入《青海省矿产资源储量表》的矿产共有91种,其中能源矿产4种,金属矿产36种,非金属矿产48钟,水气矿产3种。

(二)地质勘查投入与勘查成果

2005年全省属地化单位共投入地质勘查经费14 242.2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拨款5 200.83万元(矿产资源补偿费1 996万元),地方财政拨款5 159.70万元(矿产资源补偿费386.40万元),企事业投资为3 468.87万元。全省机械岩心钻探工作量29 540 米,坑探工作量11 721米。勘查人员1 062人,劳动报酬2 862.44万元。

(三)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情况

1.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

(1)勘查许可证发证情况 2005年批准勘查许可证269件,其中能源矿产31件,黑色金属矿产31件,有色金属矿产108件,贵金属矿产70件,非金属27件,水气矿产2件。批准登记面积9 541平方千米,收取探矿权使用费90.05万元。

(2)采矿许可证发证情况 2005年批准采矿许可证413件,其中能源矿产28件,黑色金属矿产11件,有色金属矿产24件,贵金属矿产10件,稀有、稀散、稀土矿产2件,非金属矿产337件,水气矿产1件。批准登记面积3 241 平方千米,收取采矿权使用费357.32万元。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基本情况

截至2005年底,全省共有各类矿山企业778家,其中具有生产能力的620家,停产的84家,筹建的74家。上报了统计基础的矿山企业778 家,统计基础表上报率100%。与2004年相比,2005年矿山企业数增加了95 家。全省从事矿业开发的总人数为50 297人,2005年全省开发利用矿产52种,年产矿石总量4 176.65万吨,比 2004年增加719.82万吨,年产矿石量100万吨以上的矿产有10种,分别是钾盐、煤炭、建筑用砂、石油、砖瓦用粘土、水泥用灰岩、天然气、石棉、铅锌矿、盐矿。2005年全省实现矿业利润总额达288 681.82万元。

三、国土资源市场

(一)土地市场

1.土地一级市场

2005年全省一级土地市场全面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在严格控制农用地转用的前提下,着力转变管地观、用地观、发展观。省国土资源厅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出台了贯彻落实《决定》的各项具体措施,建立健全土地管理规章制度。

2005年全省共出让土地462宗,出让面积为500.66公顷,其中新增98.11公顷,成交价款33 880.87万元,纯收益为10 235.12万元。全年协议出让323宗,协议出让面积397.59公顷,占全年出让面积的79%,成交价款为2 802.81万元。

2005年全省共有139宗经营性用地实行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其中招标为3宗,面积为9.97公顷,成交价款为6 505.17万元;挂牌为121宗,面积为84.94公顷,成交价款为21 803.5万元;拍卖为15宗,面积为8.16公顷,成交价款为2 769.39万元。

2.土地二级市场

2005年全省转让土地400宗,转让面积为31.86公顷,转让金为611.3万元。在土地转让中,面积最多的是黄南藏族自治州,为12.12公顷。出租面积为19.55公顷,租金为507.18万元。全省抵押面积为236.59公顷,抵押价款为25 568.75万元。在土地抵押中,最多的是海东地区,面积为170.77公顷,抵押价款为20 211.43万元;最少的是海南藏族自治州,面积为0.86公顷,抵押价款1 938.42万元。

(二)探矿权采矿权市场

1.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

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是2005年矿产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上半年,根据国土资源部要求,及时转发了《关于做好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各地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的工作部署,以煤炭、铁矿和盐湖矿产为重点,对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下半年省国土资源厅在认真分析全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实际情况,综合有关部门贯彻意见的基础上,由省政府出台了《贯彻国务院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成立了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开展了以木里煤田资源开发整顿规范和整合为重点的整规工作。

2.探矿权采矿权一级市场

全省探矿权出让124宗,合同金额为5 124.29万元。全部为行政审批,无招标、拍卖、挂牌。

采矿权出让155宗,合同金额为4 456.20万元,其中行政审批52宗,合同金额为3 817.54万元;拍卖 2宗,合同金额为 530万元;挂牌 101宗,合同金额为108.66万元。

3.探矿权采矿权二级市场

全省探矿权转让6宗,转让价款为15 593.33万元,全部为出售。全省未发生采矿权转让。

四、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1.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后,全省土地违法现象明显减少,由2005年的统计数据显示,与2004年相比,违法现象呈下降趋势。2005年全省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共34件,涉及土地面积26.12公顷,耕地0.61公顷,立案率10%,其中本年发生案件33件,涉及土地面积24.12公顷,耕地0.61公顷,分别占本年立案总数的97%,涉及土地面积93%,耕地面积的100%。历年隐漏案件1件,涉及土地面积2公顷。

2005年全省处理结案土地违法案件30件,涉及土地面积16.96公顷,其中耕地0.61公顷,结案率86%。处理2004年未结案件1起。共拆除构建物0.35百平方米,收回土地0.18公顷,其中耕地0.01公顷,收缴罚没款27.92万元。

2.矿产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5年全省共立案查处矿产违法案件13件,其中无证开采11件,非法转让采矿权1件。

矿产违法案件按违法主体划分,企事业单位7件,个人6件。

2005年全省处理结案10件,其中无证开采7件,非法转让探矿权1件;处理2004年未结案1件,罚没款179.36万元。

在全省矿产违法案件查处中,无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五、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情况

全省共发生行政复议3件,全部为省级。申请行政复议中行政处罚为2件,不作为1件。已全部审结,都为维持。

六、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人员培训情况

2005年全省国土资源管理从业人员69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359人。从业人员中,研究生8人,大本及大专434人,高中及中专222人,初中及以下26人。省级国土资源管理从业人员受教育程度较高,市、县级相对较低。

2005年全省参加各种院校培训及学历教育人数达67人,通过学习和培训,各级国土资源管理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七、问题与建议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龙头作用需进一步加强,要从法律地位和政策措施上得以保障。就目前情况来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地位有所加强,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在法律地位方面还未有明确的说法;规划实施的手段和实施评价的体系尚未全面建全,影响了总体规划的实施。

(2)青海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不相适应,尤其是第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未考虑到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建设用地指标和矿业权的设置不适应青海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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