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三违处分 » 行政单位违规收费

行政单位违规收费

发布时间: 2021-02-19 23:06:31

行政事业单位乱收费是不是应该举报到哪个部门

纪检委

②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法律规定

根据《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

法律规定如下:

1、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原则。

()符合国际惯例或国际对待原则的按国际对待或国际惯例审批收费项目。

(2)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收费,按法规、行政法规规定3审批收费项目。

(3)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明确规定的收费(不属于行政许可收费),按规定审批收费项目。

(4)向公民、法人提供除行政许可事项以外的特定公共服务,按规定程序审批收费项目。

(5)各类考试费需要上下级分成的必须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批准。

2、不符合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事项。

(1)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许可收费。

(2)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各类证照、资格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年检、年审或查验收费。

(3)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格式文本的收费。

(4)具有地方性法规依据,但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相抵触的收费。

(5)违反WTO规则的收费。

(6)不利于全国统一市场形成的歧视性收费、地方保护性收费。

(7)专门面向农民的收费。

(8)有关部门和单位自行规定颁发的证照、证件,或虽有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依据但已有经费来源的。

(2)行政单位违规收费扩展阅读

行政事业性收费由来:

行政事业性收费是1982年辽宁省物价局为概括当时出现的各行政和事业单位为弥补财政拨款不足而开始创收的情况,以区别于商品价格而提出的概念。

198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正式使用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的概念。

行政事业性收费主体:

事业性收费的主体不仅包括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还包括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③ 国家工作人员以单位名义违规收费并占为己有的行为如何定性

案情:被告人何某、宋某、崔某,案发前分别是某县电化教育站(下称电教站)站长、会计、出纳。电教站是县教育局设立的下属事业单位,负责全县各学校的教学设备等物质的采购供应等工作。在一次采购项目中,何某、宋某向中标企业的业务人员提出要求将合同付款的5%返回给电教站作为收取的器材检测费和代办教学仪器服务费。中标企业的业务人员收到货款后,将上述两笔款项合计现金7万元交给何某、宋某。此后,何某、宋某、崔某采用收入不入账的方法将该笔款项私分。另查,该省教育厅文件规定的收费对象是委托代购单位(即买方)而非供应商(卖方),而且收费标准也仅限于合同金额的3%以下。分歧关于被告人何某、宋某、崔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贪污罪,审理中有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电教站无法律、政策、合同依据收取该两笔费用,钱款性质并非公款,供应商付款给个人的行为符合回扣款的特征,应构成受贿罪;另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是以单位名义进行收费的、缴款对象是被告人所在单位而非个人,返回款属于公款。被告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了收入不入账、截留私分的手段侵吞公款,应构成贪污罪。 评析:上述两种意见分歧的焦点在于:被告人的行为性质是变相的索贿还是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笔者同意后一种意见,理由如下:首先,被告人系以单位收费名义索要财物,供应商不具备向被告人个人行贿的主客观条件。受贿罪的本质是一种钱权交易关系,在受贿犯罪中,受贿主体与行贿主体间应当具有主观认知。本案中,不排除被告人一开始就有借单位收费名义来实现个人牟利的可能,而且事实上以单位名目收费亦可达到避免供应商觉察其真实意图的目的。但是,就交款单位而言,电教站收取器材检测费和代办教学仪器服务费的做法也有惯例的,因此,在供应商缺乏对被告人个人索贿的主观认知的情况下,其行为不具有违法性。而如果将被告人的行为认定为受贿,势必相应的形成对交款单位的行为具有向被告人行贿性质的法律评价,其结论显然与事实不符。其次,被告人以单位名义违规收费所得的钱财亦是电教站的公款。虽然电教站向供应商收取器材检测费和代办教学仪器服务费的做法并无法定或约定的依据,但是该款项来源性质并不影响其公款性质的认定。换言之,即使是违规收费获取的钱款,其合法所有者是供应商,但只要该笔款项实际为国有单位占有亦应认定为公款。因为贪污罪中公共财物不仅包括公共所有的财产,还包括国有单位、集体企业或社会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有财产。本案中,被告人即使主观上出于私利,但不可否认其从供应商处获得钱款是基于职权、职务所形成的职务行为,因此该钱款一经交付后,其性质已是在电教站管理之下的公共财产,符合贪污罪的犯罪对象要件。再次,被告人采用收入不入账、截留私分的手段,侵吞公款的行为符合贪污罪的构罪要件。被告人分别作为电教站的站长、会计、出纳,具有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的职权,而三人也是利用了自身岗位带来的管理国有财物的职务便利,实现了侵吞国有财产的目的。当然,本案的特殊性在于被告人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直接占有本单位原有的公共财产,而是将以单位名义向其他单位索要的财物占为己有,但这并不构成二者的本质区别。综上,被告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本单位的名义向具有被其职权制约的相关单位违规收费并占为己有的行为,符合贪污罪的构成特征,应以贪污罪定罪处罚。(作者单位: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相关法律知识: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罪属于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不仅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阻碍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同时还降低了党政机关的工作效率,造成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

④ 行政事业单位收取赞助费违规吗违反什么规定

行政事业单位没有法律依据的任何收费,均违规违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七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赞助费狭义的是指赞助学校建设。跨学区就学的学生(农民工的孩子),学校收取的费用叫“借读费”。但是国家已经取消这项费用。但是少数学校巧立名目收取“赞助费”。尤其是北京地区很多幼儿园,小学收取赞助费屡禁不止.

《教育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4)行政单位违规收费扩展阅读:

根据《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

第五条违反规定,擅自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者设置罚没处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六条违反规定,擅自变更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罚没范围、标准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七条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机关已经明令取消或者降低标准的收费项目,仍按原定项目或者标准收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八条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九条违反《收费许可证》规定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第十条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以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的名义收取钱物,不出具任何票据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一条违反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的规定收缴罚款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

⑤ 事业单位这样收费违规吗

收条是什么概念?白纸上手写的,还是普通收据?

严格来讲,该单位该给你开具行政事专业性银钱收据。但是不属是所有事业单位都有银钱收据。比如有流转税的事业单位,他们只有发票,但是保证金不属于收入,又不能开发票,所以给你开普通收据也正常。不管开什么,应明确记载各项事项并加盖单位财务章。而如果是白纸上手写的,且没有财务章,那很不合规,应要求其重开

⑥ 行政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乱摊派、乱收费的,能起诉吗

行政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乱摊派,乱收费,是违法行为,当事人是可以向其上级主管机关或者纪检、物价部门投诉的。
如果当事人选择起诉,依法是可以的,但费时,费力,且相对效果不一定好。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⑦ 行政主管部门向下属单位收取管理费的行为违反了什么相关法律条款

你提问的“行政主管部门向下属单位收取管理费的行为违反了什么相关法律条款”。回复如下:1、国家整治的是乱收费,不是所有行政主管部门都不准向下属单位收取任何管理费。2、如果是经过有权批准收取管理费用的主管部门批准的可以收取的管理费,并且持有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是合法收取,不违法的。3、如果没有收费许可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才属于违规收费,有关下属单位t不但可以拒缴,还可以向上一级政府机关反映,要求纠正违规收费的行为,。

⑧ 行政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乱摊派,乱收费的,能起诉吗

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规定法院受理行政诉讼的范围: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⑨ 行政乱收费的举报电话是多少

违法行为举报电话是12358。

举报人只要提供被举报人的名称、专地址及被举报人违反价格法律、法规、规属章或者规范性文件的事实及有关证据即可。主管部门将为举报人保密。发改委还将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鼓励。

⑩ 行政部门违规收费能强制退款吗

行政诉讼胜诉后,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行政部门违规收费,应当根据国家回有关法律规定,自答觉的、主动的将违规收费予以退还,否则就是错上加错。

如果行政机关不能主动退还违规收费,当事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退还违规收费后,行政部门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义务,仍然不退还违规收费的,胜诉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人民法院可以通过查封行政单位银行账号,扣划银行存款等强制措施。

热点内容
影视转载限制分钟 发布:2024-08-19 09:13:14 浏览:319
韩国电影伤口上纹身找心里辅导 发布:2024-08-19 09:07:27 浏览:156
韩国电影集合3小时 发布:2024-08-19 08:36:11 浏览:783
有母乳场景的电影 发布:2024-08-19 08:32:55 浏览:451
我准备再看一场电影英语 发布:2024-08-19 08:14:08 浏览:996
奥迪a8电影叫什么三个女救人 发布:2024-08-19 07:56:14 浏览:513
邱淑芬风月片全部 发布:2024-08-19 07:53:22 浏览:341
善良妈妈的朋友李采潭 发布:2024-08-19 07:33:09 浏览:760
哪里还可以看查理九世 发布:2024-08-19 07:29:07 浏览:143
看电影需要多少帧数 发布:2024-08-19 07:23:14 浏览: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