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⑴ 发现车辆违章曝光它怎么操作
市民复举报严重交通违法可以制通过3种渠道,拨打交通违法电话122,登录当地交通网的举报严重交通违法专栏,或是邮寄信件至交管局秩序处,来信请注明“违法举报”。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2013年3月25日出台的《关于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规定,群众提供的记录资料经严格审核,符合证据要求的,可以作为违法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按照规定,针对一次违法行为,应当拍摄3张以上的图像,图片要尽量反映违法行为的全过程;二是要拍摄的图片应当尽量反映清楚周边的环境,例如道路上的标牌、服务区的标志、明显的参照物等,在提交举报线索时还应向交警部门说明行驶方向;三是要确定拍摄的时间。
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抓拍后,必须要在10个工作日内录入交通违法处理系统,否则将失去意义。
⑵ 严重交通违章行为有哪些
十大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一、涉牌涉证违法行为;
二、超速行驶;
三、客车超员;
四、酒后驾驶;
五、疲劳驾驶;
六、非客运车辆载人;
七、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八、超载;
九、开车拔打接听手持电话;
十、闯红灯。
⑶ 交通违法要曝光 是否侵犯名誉权
郑州市警方近日在街头设立了“行人非机动车违法曝光台”,将交巡警查处的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实名制现场曝光,并对其进行教育。但有部分市民认为,行人违法情节轻微,实名曝光涉嫌侵犯公民名誉权,警方这种做法欠妥。 ■各说各话 需要曝光式“猛药” 应该看到,行人与机动车违法早已成了我国道路交通中久治不愈的“顽疾”。正是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节”,造成了许多意外交通事故的发生。我认为,治理这样的交通违法“顽疾”,就需要下些“猛药”。 而实名现场曝光就可以说是一剂治理交通违法的“猛药”,这剂“猛药”把见违必纠、违法必罚的严格处罚与曝光、公示的精神震撼有机结合起来,其效果着实不可小觑。这种做法可以触及到交通违法行为人的内心世界,促使行人在交通行为上明荣知耻,从而促进人们的道德观念和法制意识的进一步增强。 合法性存在瑕疵 对照有关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法律并没有授予警方对交通违法的人进行曝光的权力,按照“法无授权皆禁止”的原则,郑州警方在街头设立“行人非机动车违法曝光台”的行为当属违法。 还有,行人作为公民,只应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法律明文规定的责任。而除法律规定之外,任何人、任何机关,都不能、也无权要求行人对自身违法行为承担超出法律规定之外的额外责任。也就是说,在郑州警方的上述曝光行为中,将有关行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及家庭地址进行曝光,实际使有关的人承担了超出法律规定的责任,同时也因为行人姓名、家庭地址及工作单位等属个人隐私,所以郑州警方的曝光行为也侵犯了相关行人的隐私权。 可理解为执法公开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警察在执法的过程中,执法公开应当是一项基本的原则。而对违法者的姓名、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进行现场曝光,其实是一种公布警察对违法者处理结果的行为,实质是警察公布交通违法信息,符合警察执法的公开性原则。所以我认为,警察对交通违法者进行“现场曝光”并无不妥,也谈不上侵犯公民的名誉权
⑷ 十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什么
1、机动车复违法停放;
2、机动车无序排队制进场;
3、非机动车乱停乱放;
4、摊点违章占道经营;
5、非法营运三、四轮车乱闯乱行乱停;
6、无证驾驶;
7、非法客货运三轮、四轮电动车违法上路;
8、机动车无牌、假牌、套牌;
9、机动车违法闯禁行;
10、出租车随即停车揽客。
(4)曝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扩展阅读:
交通违法行为的特征:
1、行为的危害性。交通违法行为对社会、国家和公民的利益具有危害性。
2、行为的违法性。《道路交通安全法》是由国家权力机关或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于管理道路交通的行政法规,违反了它便是违法行为。
3、行为的情节轻微性。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交通违法行为是情节轻微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不需要进行刑事处罚制裁。
4、行为应受处罚性。交通违法行为是应当受处罚的行为,实施处罚的必须是法律授权的国家专门机关——公安机关,处罚的类型只能是行政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交通违法行为
⑸ 《道路交通法》对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是如何处罚的
严重违法交通法的,一般是终身禁驾,追究刑事责任。
⑹ 今年10月9日,某市当地媒体刊登了一组照片,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曝光,不仅有违法人真实姓名和家庭
要什么问题?公布违法人的违法行为并无不妥。
⑺ 哪些严重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可以进行拘留处罚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⑻ 哪些严重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规定了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以下严重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规定了拘留:
第九十一条规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以下严重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也规定了拘留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第六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偷开他人机动车的;……
希望采纳。
⑼ 什么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指违法停车,超速(飙车),驾驶、乘坐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涉酒驾驶,路口违法穿插排队车辆,违反禁令标志违法掉头、左转弯、闯禁行线,车辆、行人闯红灯,行人过路口不走人行横道,违法占道经营和施工,违法使用公交专用车道。
避免交通违章:
1、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不要飙车,合理使用灯光,不按规定用车灯会被罚款扣分
2、熟练掌握驾驶车辆,眼睛可以看到的范围更大,不至于手忙脚乱的分散注意力,可以清醒的看到交警和探头。
3、尽量不要超速,也可以使用例如导航仪类的安全行车系统做测速提示。
4、经常看看地图,熟悉路线,减少出现绕弯的概率。
5、养成上网查看违章记录的习惯,以免年底车检不过。
⑽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是如何处罚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以下7种交通违法行为规定了拘留的处罚: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营运机动车的;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够成犯罪的;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