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干部处分
要分一班的和严重的违纪行为,严重的可能会降为普通职员,甚至开除
② 国有企业干部、职工行政处分撤销的依据、程序
《公务员法》。
③ 国营企业干部受到行政撤职处分,是不是就不是干部了
你要看他做的事过不过分
④ 国企中行政处分能把干部降到工人吗
当然能了,如果你犯的错误更大的话,还可以把你从国企当中开除呢
⑤ 国企管理人员行政处分依据
国有企业行政处分,过去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号)和《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执行。随着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均已废止。
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当前国有企业对违纪职工进行行政处分的依据。
弄清哪些人员适用政纪处分,可有效避免纪检监察机关在办案中出现对不适用政纪处分的人员提出政纪处分建议等问题,特别是在办理事故(事件)责任追究案件中因涉及人员众多、主体身份复杂,更应准确把握,避免出现问题。
(5)国企干部处分扩展阅读
国有企业拥有自主管理权,对于员工的违纪行为,有权从管理角度进行惩戒,但如果这种管理上升到公共管理的高度,这种惩戒严厉到能对员工基本权利造成终身不利影响的程度。
其性质就从企业私权利转移到社会公权力范畴(公权力分为国家公权力、社会公权力和国际公权力)。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四条规定:
1、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2、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与其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
3、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五条规定:
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⑥ 国有企业的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是否可以跟政纪一起处分
你说的这个问题,属于纪律执行问题。
我的看法如下——
1、国有企业的党员干部违反党纪,专是否可以跟属政纪一起处分?既然是违反了党纪,那就应当以党纪来处分,以政纪来处分,显然是使用规则错误;
2、如果该党员干部仅仅违反了党纪并没有违反政纪,以政纪处分,那就非常荒唐了;
3、如果该党员干部及违反了党纪又违反了政纪,那么,是否可以以政纪来一并处分呢??我以为,也是不可以的!违反什么规定,就以什么规定来处分,不能随意更换和适用处分规定。
上述看法,供你参考。
⑦ 对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可以做出政纪处分吗
对国有企业职工和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是否适用政纪处分,实践中有一些不同认识。前者原主要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于2008年1月15日被国务院明令废止,并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替代,使得针对国有企业职工的基本处分依据缺失,而现行有效的处分依据却散见于企业国有资产法、安全生产法、会计法以及《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中,从这些法律法规中可推知企业中的国家工作人员适用政纪处分,但对其他职工而言,只能从劳动法第四条、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和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规定中推知可依照企业有关规章制度给予政纪处分。后者原主要依据除了《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外,还有现行有效的《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关于骗购外汇、非法套汇、逃汇、非法买卖外汇等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等行政法规,同时从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反洗钱法、《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等法律法规分析,中资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可适用政纪处分。鉴此,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职工,其他企业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中资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可适用政纪处分。
需指出的是,前述适用政纪处分人员退休、辞职或者被辞退后,又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不能再采取政纪处分方式进行惩戒;除中资金融机构外,其他私营企业主要通过合同管理方式进行调整,一般不通过政纪处分方式实施内部管理;村民委员会成员不适用政纪处分,一般采取警示谈话、责令公开检讨、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措施。
弄清哪些人员适用政纪处分,可有效避免纪检监察机关在办案中出现对不适用政纪处分的人员提出政纪处分建议等问题,特别是在办理事故(事件)责任追究案件中因涉及人员众多、主体身份复杂,更应准确把握,避免出现上述问题。
⑧ 国有企业行政处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国有企业行政处分,过去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号)和《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执行。随着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均已废止。
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当前国有企业对违纪职工进行行政处分的依据。
(8)国企干部处分扩展阅读:
国企是共和国的长子,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建国初期,我们为了优先发展重工业和加快实现国家的工业化,拥有了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
半个世纪过去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系的建立,国家拥有国有资产和发展国有企业的目标更多地转化成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对大多数国有资产进行处置,将其变现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或者直接用于社会救济,从实物或账面上来看,国有资产没有了,但这种处理维护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大局,那么,这种处置应该同拥有国有资产和发展国有企业具有同样的效果。
事实上,这种处置方式正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长期目标取向。但是,在这种处置方式尚没有完全铺开之前,大型、特大型国有企业仍将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力量。
参考资料:
网络-国有企业
⑨ 企业党员干部受到党纪处分为警告,一般政纪处分是什么
小问题,政纪可以不给予处分。看你关系硬朗不硬朗了!
前者是纪律处分,是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党员的处罚;
后者是行政处分,是监察部门对公务员的处罚;
比如,一个公务员,其又是党员,犯了错误可能要受到两个部门的处罚;如果其不是党员,只会受到监察部门的处罚,而不会受到纪检部门的处罚;
⑩ 对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可以做出政纪处分吗
不可以。国有企业来不能对员工实施源纪律处分,包括两方面含义:首先,纪律惩戒不能记入员工人事档案,其次,惩戒不能称为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