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公证
『壹』 什么样的公证才合法有效
公证的合法有效至少需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必须由有特定法律身份的专门人员——公证员亲自进行公证; 2.公证的对象和内容必须合法:公证的对象包括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三种,公证的内容不能违法或有逃避法律的内容; 3.公证的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在程序方面涉及当事人和第三方的主要有二点: (1)公证员在外出调取证据和做接谈笔录时,应山两名公证员共同进行,特殊情况只能由一名公证员进行调查的,应有一见证人在场,并在笔录上签名(《规则》第26条);(2)公证员在询问当事人和有关证人时,应向被询问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和注意事项,并制作谈话笔录(《规则》第24条)。 公证接谈笔录总公证员询问当事人或有关证人时所做的工作谈话记录。具有法定证人证言的性质,其制作必须符合法定的程序。 首先,必须是由公证员亲自接待和询问, 且谈话相对人了解公证员的身份。对当事人来讲,因公证是基于当事人自愿、主动的申请而进行的司法证明行为,所以公证员的身份不言自明。但对十第二方而言,公证员要取得相对人的证言必须明白告知对方自己的公证员身份,同时告知他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和注意事项,履行告知义务。相对人应当积极协助,据实问答。如果公证员在整个谈话中没有事先表明身份或是没有亲自询问,相对人可以拒绝在公证接谈笔录上签字,因相对人积极协助公证调杏的义务源十公证的国家司法证明的公权力、如果公证员不表明身份,相对人有权认为其是私证,不予协助或拒绝在笔录上签字。 其次,公认又有国家赋予的法定证据作用,其取证的方法和途径必须合法。任何采取不正当手段,如偷拍、偷录或窃得的材料,都不能做为公证材料、享有公证的证据力。 在本例中,工商人员出示工作证是其履行工商管理监督职权的前提,但它个能代替公证员在行使国家司法证明权进行调查时所必须履行的告知义务,工商人员和公证员虽都是行使国家权力、但一个是自上而下的管理行为,一个是国家证明行为,二者不容混淆。本例中的公证员在工商人员出示工作证后对该员上言辞的记录,总在该员工以为受到管理者询问的误解和暗示下所做,违反了公证的公平、自愿原则,也是不符合公证的取证方式的。 该员工有权拒绝签字。但如果该员工在签字时已知所签内容为公证接谈笔录,且仍在上面签字。则接谈笔录的有效性取决于法院的认定。 公证人一般是对申请人自己所进行的有关行为加以证明,或是对侵权所产生的客观后果加以实录,而不像上例涉及证明相对人的言词的行为,因此,公证员无向相对人告知的义务。 比如。对网上侵权的证据保全,公证人会同申请人一起,从侵权者的网贞上下载有关侵权内容。然后对实时下载操作过程加以客观记录,证明于x年x月 x日申请人现场操作过程中实时打印与操作过程中的实际情况相符。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是从相关人的网页上下载文件,也没有告知对方的必要。 又比如,对于盗版软件侵权,公证人陪同申请人去购买(盗版)软件,仅对申请人的购买行为、购买地点和所买软件的内容加以实录和证明,也不涉及相对人的言词和行为,因此,也无必要告知相对人。在这种无告知状态下取得的证据,也是有效的。【关于转载文章及付酬的声明】 此篇文章原登载于《电子知识产权》杂志。本网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予以合法转载。 本网站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准备了相应的稿酬,但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支付。如您是这篇文章的著作权人或其他权利人,请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在确认您的身份后将予以支付。 如果您有任何其他意见,请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将在进行核实后24小时内采取相关措施。 谢谢合作!
『贰』 关于公证机关违法公证
如果确有相反证据,能推翻公证处的公证,公证处公证错误的话,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叁』 公证程序违法当事人财产已损失了怎么办
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因抄过错给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由公证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证机构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公证员追偿。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与公证机构因赔偿发生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当事人以及其他个人或者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的;
(二)利用虚假公证书从事欺诈活动的;
(三)伪造、变造或者买卖伪造、变造的公证书、公证机构印章的
『肆』 法院能判决公证处的行为违法吗
公证行业目前是一个堡垒,实行内部(公证处、公证行业)自查自纠。
『伍』 公证书违法怎么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40条、第43条规定,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对公证是否合法、是否应当赔偿做出判决。
第四十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三条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因过错给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由公证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证机构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公证员追偿。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与公证机构因赔偿发生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陆』 请问经过公证的违法合同是否有效
前不久,我丈夫王某以感情不和为由向我提出离婚
。我在与王某的离婚诉讼中发现王某将我们婚内所购的一套住房擅自赠与给王某与其前妻所生之女张某,且经公证已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另外,我还得知,王某在办理公证时,告知公证员其前妻已经死亡,隐瞒了其再婚的事实。请问:我可否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该公证的赠与合同无效?读者:宋佳丽宋佳丽读者:你丈夫王某在未经你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处分
夫妻共同财产
的赠与行为,应属无效民事行为,王某与张某签订的赠与合同无效。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可见,经过法定程序公证的合同,仅仅是赋予了较大的证明力,并未改变其作为民事证据的属性和地位。因此,当你认为你丈夫王某与张某公证赠与合同隐瞒重要事实、侵害你合法权益时,可以根据我国《公证法》第四十条之规定,以公证事实利害关系人的身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或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你丈夫王某与其前妻所生之女张某订立的赠与合同,虽然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且经过了公证,形式上没有瑕疵,但王某处分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却未经过你的同意,实质上侵害了你对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处分的权利,应认定为无效。
需要强调的是,张某的受赠利益也是不受法律的保护与支持的。一般民法原理认为,
第三人基于善意有偿取得的财产权利法律应予保护。你丈夫王某与其前妻所生之女张某,明知受赠房屋系你们夫妇的婚内共同财产,而其与你丈夫以欺骗的手段公证赠与合同,并对一套房屋进行变更登记,共同侵犯了你的合法财产权利。《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他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当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为善意时,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张某受让该不动产时明知你丈夫无权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仍与你丈夫一同向公证部门故意隐瞒重要事实,因而不具备第三人善意取得的主观要件,其受赠利益法律亦应不予认可。
『柒』 公证程序不合法效力问题
1、如果你认为公证的程序不合法,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程序不合法会导致公证书无效;
2、《公证法》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捌』 公证处的作用是什么公证处的人自己违法假公正怎么办
一、公证处是国家司法证明机构,提供公证法律服务。主要办理以下公证事项:版
1、办理各类涉外权、涉港澳台及国内的民事、经济公证。
2、涉外民事类公证:学历、学位、成绩、未受刑事处分、婚姻状况、出生等。
3、国内民事类公证:委托、遗嘱、继承权、声明书、保证书等。
4、涉外经济类公证:公司章程、法人委托书、完税证明等。
5、国内经济类公证:抽奖、招投标、拍卖、证据保全等。
二、如公证人员办理假的公证事项,那绝对属于违法行为,公证处及公证人员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如你发现此类违法公证事项,可向公证处所在地的司法局公证管理处举报。
『玖』 违反公证程序的公证书还有效吗
公证法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第四十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拾』 公证书造假算不算犯法
公证书造假是算犯法的,现在公证处已经不属于国家机关了,公证书造假按照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来定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10)违法公证扩展阅读:
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书文本;(即授权事项,此项内容最好跟工作人员沟通,尽量细化授权事项,避免只写全权代理)
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如股票、银行存折等);
5、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参考资料:北大法律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