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违法失信
⑴ 信用中国(珠海),在哪里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PS我是广州企业
风险信息网可以查失信被执行人,如果是企业失信的话目前可以进行信用修复,“救活”一个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对市场规范特别是推进信用监管成效显著。同意信用修复的,信用修复机构在互联网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社会法人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信用修复机构重新审定申请人失信行为及评估整改情况并提出修复意见。符合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继续经营发展的现实需要,又给违法失信企业改正错误、恢复信用、重振发展开辟了“绿色通道”,同时使其他企业引以为戒、重视信用、合规守信经营,不断营造守信者畅行无阻、失信者寸步难行的信用监管局面,切实发挥好信用修复制度的激励引导作用,全力助推营商环境建设。
企业申请信用修复须履行政处罚决定,并作出信用修复承诺。一般失信行为申请信用修复的,可向信用网站或行政处罚决定机关提供履行行政处罚材料,作出信用修复承诺,经过核实程序后,在最短公示期期满后撤下相关公示信息;严重失信行为申请信用修复的,除达到上述要求外,还需主动参加 修尔信 信用修复培训,并由信用服务机构提交信用报告。
⑵ 怎么查询是否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进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就可以进询,如工商部门网站,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人民银行网站等等。
⑶ 税务严重失信行为是什么意思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修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4号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是指符合下列标准的案件:
(一)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查补税款金额100万元以上,且任一年度查补税额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
(二)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欠缴税款金额100万元以上的;
(三)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
(四)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
(五)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
(六)虚开普通发票100份或者金额40万元以上的;
(七)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伪造发票监制章的;
(八)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违法情节严重、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符合前款规定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由税务稽查局作出了《税务处理决定书》或《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且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或者经行政复议或法院裁判对此案件最终确定效力后,按本办法处理。
⑷ 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布其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经法院判决确定的实际责任人的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隐去出生年、月、日号码段,下同),经法院判决确定的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人员的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
(二)对自然人:公布其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三)主要违法事实;
(四)适用相关法律依据;
(五)税务处理、税务行政处罚情况;
(六)实施检查的单位;
(七)对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负有直接责任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税务机关可以依法一并公布其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以及直接责任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其中,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与违法事实发生时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一致的,应一并公布,并对违法事实发生时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进行标注。
⑸ 税务黑名单对法人的有什么影响
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都将受到信用惩戒,在政府采购、招标投回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答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失信被执行人的社会生存空间将大幅度缩小。公司法定代表人进黑名单 ,那他名下其他公司肯定受影响。现在计算机网络发达,国家工商总局已经建立起了全国范围内的黑名单数据库,对于担任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有明确限制,三年之内不能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于已经是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将要求该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但这个限制仅对有限公司,对个体工商户不受限制。 也就是说,你即使担任被吊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但不限制你做个体工商户。你只是在三年之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另外,上了黑名单贷不了款、不能注册公司、不能高消费。
⑹ 不小心上税收黑名单怎么办
1、如果是被列入了“非正常户”,而被国家税务局列入黑名单后,那么马上到主管税务局接受处理恢复为正常户即取消黑名。
2、如果是重大税收违法被国家税务局列入黑名单,那么这个就没有办法取消了,只是对企业进行注销了。
3、相关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于近日发布了《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建立税收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打造税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升级版。
据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纳税信用管理包括纳税信用信息的采集、评价、确定、发布和应用等活动,税务机关将广泛采集指标,评价纳税人的信用级别,并根据实际变化予以升级或降级。纳税信用按百分制分为A、B、C、D四级,D级纳税信用还可以根据税收违法行为直接判级确定。
该负责人说,纳税信用管理重在运用,信用级别直接与税收服务管理挂钩,对于A级信用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主动公告名单,增加专用发票用量、普通发票按需领用,企业连续3年获A级信用的,将获得绿色通道或专人协办税事。评为B级信用的纳税人,对其实行正常管理,对C级信用纳税人从严管理。
若被确定为D级纳税信用,将在发票使用、出口退税审核、纳税评估等方面受到严格审核监督,违法处罚幅度将高于其他纳税人。税务机关还会将其名单通报相关部门,建议在经营、投融资、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则明确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原则、公布机关、公布标准、公布内容、惩戒措施、公布期限、异议处理等,并确定了7项税务总局直接公布的“黑名单”标准。
“黑名单”不仅公开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组织机构代码、注册地址,主要违法事实,处罚法律依据,行政处理、行政处罚情况,而且将违法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财务人员的姓名、性别、身份号码,以及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负有直接责任的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信息一并公布。《办法》还规定,企业如果上了“黑名单”,需要自公布之日起满2年才能从公布栏撤出。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表示,“黑名单”制度把企业纳税信用与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信息“捆绑”起来,既能督促企业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培育诚信企业文化,又以个人诚信推动企业诚信,从而形成了“荣辱与共”的约束机制。
税务总局稽查局局长马毅民介绍,目前税务机关已建立了信用管理、征收管理、税务稽查互动机制,由征收管理、税务稽查部门及时向信用管理部门提供纳税人信用信息,信用管理部门按月将纳税人月度积分变化送征收管理、税务稽查部门,作为税收风险管理的有效补充。
税务机关还将与工商、海关、国土等部门建立多部门、跨地区信用奖惩联动机制,充分运用第三方涉税信息佐证纳税信用。同时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通报给相关部门实行联合惩戒。
⑺ 怎么查询是否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如何复查询企业是否被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1、进入携创网(原中国工商注册网)
2、进入企业所属城市
3、点击“企业查询”按钮
4、进入“工商企业查询系统”
5、输入企业名称点击查询
6、点开查询结果详情
7、如果是异常企业,上方会显示很明显的红色,同时会被标注“该企业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字样。
8、点击“经营异常信息”查看异常原因,或者点击“严重违法失信信息”。
9、点击后可以查看到,列入异常时间、列入异常名录原因、作出列入机关、移出异名录原因等信息。
10、没有显示就是没有异常。
⑻ 进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的纳税人要受到哪些联合惩戒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董娜 通讯员施斌戴碧芸)宁波企业要注意了,失信后果很严重。笔者日前在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上看到,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发布了6个联合惩戒案例,宁波一个案例上榜。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和个人上了税收违法“黑名单”,将受到多部门的18项联合惩戒。
几个月前,由于资金紧张,宁波某船业有限公司负责人严某向当地银行申请一笔贷款,没想到几次申请均被银行否决,企业运营因此遭遇困难。原来,该公司在2008年至2013年曾通过账外私设小金库等方式偷逃了巨额税款,被市国税局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上榜“黑名单”后,除了银行贷款、业务订单受到影响外,严某与其公司还受到了来自多个单位实施的联合惩戒:市公安局把严某依法列入阻止出境名单;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将该公司直接列为出入境检验检疫信用D级,并对其实行了限制性管理措施……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对逃骗税等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实施联合惩戒。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明确,上了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和个人将受到多部门的18项联合惩戒。
这18项惩戒措施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行政性约束和惩戒,包括限制担任相关职务、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限制证券期货市场部分经营行为等;二是市场性约束和惩戒,包括阻止出境、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参考、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三是社会性约束和惩戒,包括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通过主要新闻网站向社会公布等。
企业被挂上“黑名单”后,还有补救措施吗?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新建立了一项信用修复机制,给企业一个自我纠错的机会。案件当事人若能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经实施检查的税务部门决定,可以从“黑名单”中撤出,重获“自由”。据悉,在严某缴清900余万元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后,市国税局将严某与其公司撤出了“黑名单”。
“‘黑名单’制度的实施,既是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惩戒,也是对诚信纳税行为的鼓励和护航,不仅能有效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对整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也能起到助推作用。我们将进一步重点落实对税收违法‘黑名单’当事人实施的联合惩戒,协调参与联合惩戒的单位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强化宣传以扩大社会影响力和震慑力,真正做到‘让诚实守信者一路绿灯,让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为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保驾护航。”市国税局稽查局局长章程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