橱窗广告违法
沿街店铺门窗、橱窗贴广告不违法,但影响市容,不美观。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努力营造整洁靓丽的城市环境,针对沿街商家在店门橱窗上张贴促销广告、损害城市形象的,衡水市已经开展了清理行动。
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在城市中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型美观,并定期维修、油饰或者拆除。
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城管发现的责令清除,对于不听劝告者可以进行处罚。
(1)橱窗广告违法扩展阅读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九条城市中的建筑物和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对外开放城市、风景旅游城市和有条件的其他城市,可以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制定严于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建制镇可以参照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执行。
第十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建筑物的整洁、美观。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不得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搭建或封闭阳台必须符合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❷ 建好了几年的墙体广告,现在城管说我违章,违反江苏省城市市容管理条例,合理吗在楼体边墙上做的大广告
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在城市中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型美观,并定期维修、油饰或者拆除。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因此,设置户外广告,须城建部门批准。至于可不可以收费,你可以要求其出示《收费许可证》,如果经批准的收费项目,是可以收取的,反之,则是违法的。对未经批准设置的广告牌,城管部门有权处罚。
❸ 店铺橱窗贴海报怎么还罚款城管下了个什么行政处罚事先通知书
转载:
1、店面玻璃门上贴字是否违法:店面玻璃门上贴字,属于户外广告回范畴,户外广告是答需要先审批后设置的。(另外,广告设置所用的字眼、规格、用材,一般在地方性法规上都有比较详细的规定,如果店主违犯了,是需要拆除的。)
2、城管是否有权:城管一般都带有地方交予的其他林林总总的职能,很多是其他部门分摊给城管的工作。你那个地方的城管到底能不能管户外广告,得看你的地方法规怎样说明。你可以找找你们的法律来看。
3、城管是否有权强制拆除:至于强拆,人性化执法的角度上,是应该先通知店主在期限内自行拆除,店主未能履行,才由执法人员强拆。但实际上,执法人员的确是有权强制拆除的。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对乱张挂、乱张贴
也提出了具体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店面房玻璃门属于建筑物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在城市管理和执法的范围内。
❹ 在墙上张贴小广告 违法吗违反什么法律规定呢
在墙上随意张贴小广告是违法的,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在城市中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型美观,并定期维修、油饰或者拆除。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4)橱窗广告违法扩展阅读: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罚款:
(一)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
(二)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
第三十七条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强制拆除,并可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