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违规招生
『壹』 自考违规
关于违规处理
我只能告诉你的重点,具体怎么处理你的情况,由于比较特殊,还得咨询下省考试院的老师
第一章自考处罚规定
一、在什么情况下所答题目作零分处理?
应考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所答题目作零分处理:
1、在开考前信号发出或终了信号发出后答题的;
2、在试卷上非要求说明而自行另加附页或另贴纸答题的。
二、在什么情况下取消考试成绩?
应考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当堂考试课程成绩:
1、在答卷上规定以外的地方写姓名、考号或作其他不是答案的任何标记的;
2、携带规定动作以外的文具、工具书等进入考室且不按规定统一放置的;
3、用规定的蓝、黑两色钢笔和圆珠笔以外的笔(墨)答卷或修改涂抹答案的;
4、有意在考场内交谈、喧哗,不听监考人员劝阻的;
5、在考室内吸烟不听劝阻的;
6、不按考务细则规定填写姓名、考号和座位号或书写太乱无法辨认的。
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为了让大家及时了解此次国家下决心严整考风考绩,考试大自考站特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全文登录如下:
教育部日前发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办法提高了可操作性,加大了处理力度,将考生可能发生的违规行为具体分成违纪9种和作弊
14 种,将监考等考试工作人员可能发生的违规行具体为分成违纪9种和作弊10种。处理办法规定,考生违纪取消其该科成绩;考生作弊其当次报名参加的各科
成绩无 效,自考考生作弊视情节轻重可同时停考或延迟毕业1-3年。《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统一了各项国家教育考试的违规处理办法,成为新形势下从
严治考、 依法治考的有效依据。
『贰』 自考违规怎么处理
(一)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考试成绩。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试室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
4.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5.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6.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7.未经考试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试室的;
8.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试室的;
9.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的;
10.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11.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行为的。
(二)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考试成绩。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3.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4.其他应认定作弊的行为。
(三)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考试成绩,延迟毕业时间一年。
1.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2.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3.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4.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试室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5.其他应认定作弊的行为。
(四)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考试成绩,延迟毕业时间两年。
1.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2.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3.考场纪律混乱、考场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4.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5.其他应认定作弊的行为。
(五)考生由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取消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考试成绩,延迟毕业时间三年。
(六)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考试成绩无效;考生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由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
(八)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是在校生的,由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其他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教育考试机构按照作弊行为记录并向有关单位公开其个人基本信息。
『叁』 自考违纪怎么办
作弊违规会被记录,影响学位申请,但对公务员无影响,
而有的考研需要学位证,所以对考研稍有影响,你可以找不需要学位的考研院校即可。
作弊被抓是非常多见的,如果被抓什么的就影响各种后期深造,那岂不是太多人要完蛋了。
诚信档案对于小作弊不受重视,重大错误的才会被拒绝,作弊不用怕,怕的是屡次作弊不改的。
所以,顶多是不能申请学位,其他不影响,作弊尽量不要被抓,抓到后不要再次作弊,这样就不算严重。没事,我每次去参加大自考,还没见过不被抓到作弊的的哪一场考试呢,可以说回回都见到有人作弊被抓。
『肆』 自考属不属于违规招生,毕竟是虚假宣传,而且是有偿招生,且返费特别高
自考是没有来规定需要入学的,也自就是自己学习自己去考,我就是自考毕业的 除了几门难的课程我自己找的培训班,大部分课程我都是自己买书回来看了之后,自己报考的,外面的自考培训班就是一个培训机构,和违规招生没毛关系,
『伍』 如果自考生在考试中出现违规行为,会怎样处理呢
据北京新思路学校老师介绍说,自考生在考试中会通常会出现五种违规现像,依据情节轻重程度采取不同的方式处理:
第一类违规: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考生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指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等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二类违规:自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同时停考一年: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其他作弊行为。
第三类违规:自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同时停考两年:
1、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2、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3、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案、草稿纸的;
4、评卷过程中被发现答卷答案雷同的。
5.其他应认定为考试作弊的行为。
第四类违规: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同时停考三年:
1、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2、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3、故意销毁试卷、答案或者考试材料的。
4.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5.其他作弊行为。
第五类违规: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2.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
4.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陆』 湖南是怎么整顿自考招生乱象的
从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获悉,为防止助学机构乱收费,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近日下发通知进回一步整顿自学考答试招生秩序,要求新生注册备案资料需学生本人签字。
『柒』 自考违规处罚
你好,根据山东省自学考试考生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办法,你这属于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是二类作弊,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若是第一次作弊会延迟半年毕业。
具体,你要说下你当时的情形,监考老师到底有没有给你上报,如果没有上报,那么还有转还的余地。
『捌』 上海自考第六条违规,怎么处理
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玖』 自考违规怎么处理
没事的,不要担心,一切顺其自然,这不算违反考试规则,你如果还不放心可以问一下监考老师或者查一下考试作弊处罚条例,最后祝你考得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