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原因分析
❶ 结合自身实际,列举三种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并分别分析其原因
(一)在公路上打谷、晒麦、扬场、积肥,既影响车辆畅通行驶,还会因车辆打滑等,而发生交通事故。
(二)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安全性能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严禁载人。村民和外出务工人员挤乘这两各车辆出行,容易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三)在公路上放牧、赶牛羊牲口,既影响过往车辆通行,又会使牛羊受到惊吓发生交通事故。
(四)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畜力车驶入高速公路,很容易发生事故。
(五)在城镇街道旁或人行道上摆摊设点做生意,既妨碍交通,又影响市容市貌。
(六)三轮车在城镇街道上行驶,载货超高、超长、超宽,既影响其他车辆行驶,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七)三轮车在城镇街道上行驶,载货又载人,不安全。
(八)在城镇街道上行走,不走人行道;过街不走人行林横道线;横穿公路;随意翻越护栏或隔离墩等,都是违反交通法规的不良行为。
❷ 如何对安全隐患和违章作业进行分析
一、发生违章作业的根源:
1、对违章作业的严重危害性认识不够。一是在日常工作中,我们有很多譬如该要点而不要点就干活的违章行为并没有造成事故,于是,在少数人心目中就产生了不要点照样能干活的错误思想,把规章当成了日常工作的“绊脚石”。这是对违章作业严重危害性认识不足的一种表现。的确,在日常工作中,我们有很多的违章行为并没有造成事故,但事实证明,绝大部分事故是因为违章作业造成的。可以讲,违章造成事故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正所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如果我们对违章不加以控制,违章次数积累到一定数量,形成一种习惯,必然造成事故,而造成事故其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的。因此,违章作业不出事故是偶然的,出事故是早晚的事情,但有很多人对此认识不足,心存侥幸。二是在吸取他人违章作业事故教训方面有些人不以为然,认为事故是别人的事情,与己无关,工作中稍加注意就行了,这样的事情不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没有从思想深处去认识违章行为的严重危害性。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就不可能做到举一反三,防微杜渐。 2、不能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任务的关系。在安全与效益、安全与任务发生矛盾冲突时,有些人往往考虑自身和小团体的利益多一些,心存侥幸心理,冒险违章作业。如在处理设备故障及施工时,为了隐瞒故障,或因害怕延时长,影响大而受到考核,盲目使用封连线等违章行为而导致的事故,就是因为没有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任务的关系。
3、在导向上存在重故障而轻违章的现象。虽然国家制定出台了《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把违章作业行为上升到了法律的高度,正所谓“违章就是犯罪,违章就是杀人,违章就是自杀。”但在平时工作中,我们对设备故障的重视程度远远大于对违章的重视程度,强调压缩故障、减少故障延时的声音多,而对如何不违章,如何按标作业强调得少。发生设备故障后,无论是否造成后果,都能做到件件有分析、有处理结果,而日常工作中的违章行为,却没有重视到这种程度,在干部职工思想上形成不了重视违章的强大氛围。在对故障考核上,有的车间为了压缩故障和故障延时,不遵循客观规律,在制定考核办法时,实行打拳头的方式,把段对车间压缩故障及故障延时的考核等强或大部分传递给责任者,在利益和压力的驱动下,导致职工谎报、瞒报甚至采取非正常手段处理故障的行为发生。客观上讲,在现有的条件下,设备不可能完全不出故障,有些甚至是无法预料和预防的,但违章行为却是可以完全避免。从故障和违章所造成的后果来看,设备故障影响的主要是运输效率,而违章带来的有可能是翻车掉道,家破人亡的更为严重的后果,孰重孰轻部分干部职工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4、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一是有些干部不能严格要求自己,重生产任务的完成,轻安全规章的执行,工作中存在带头违章和违章指挥的行为,起到了坏的带头作用;二是有些干部在管理上存在好人主义,在“反违章、灭违纪”上态度不坚决,对身边的违章违纪行为在没有造成后果的情况下,不闻不问,更谈不上考核,久而久之便形成“干部看惯了,职工干惯了”的麻木不仁现象,滋长了违章作业的行为;三是干部在下现场检查时,侧重于看设备质量,而对职工执行标准化作业程序,规章制度的掌握执行情况过问得太少;四是层层制定细化的安全管理办法措施多,但执行情况缺乏监督。
5、系统之间相互协调配合不好。如电务与车务之间存在要点难的问题,客观上讲,随着列车的提速,运能运量的增加,导致电务维修人员维修要点的空间越来越小,容易出现偷点抢点的现象。主观上,车务人员存在的自我保护意识,害怕在登消记上出问题,不愿意履行登记给点手续,往往出现口头同意给点和先干后补点的现象,导致电务人员违章作业。另外,工务电务之间配合不力也是导致违章作业的诱因。
二、采取的对策:
1、加强教育,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违章作业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安全是铁路运输的永恒主题。违章作业是安全生产最大的威胁。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特别是遵章守纪的教育应该成为日常工作中重要的一部分,认真加以对待,做到经常性,使“两纪”教育真正加强在一线、工作到班组、落实到人头。经常组织职工学习规章和标准化作业程序,对照标准逐条检查自己的行为,彻底纠正过去由于对规章规程不了解、不熟悉、长期不执行或错误执行的做法,消除作业过程中图省事、怕麻烦,认为不执行规章也不会出事的糊涂观念和麻痹思想。要通过对各违章事故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及对责任者的处理结果的宣传,对事故原因教训的深入剖析,使职工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使“违章就是犯罪,违章就是违法,违章就是杀人,违章就是自杀”的道理深入人心,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法纪意识,责任意识,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2、加强对故障的预防控制,加大对违章违纪的考核处罚力度。在制定考核办法时,要把职工遵章守纪与收入分配紧密挂起钩来,通过加大对容易导致事故发生的严重违章行为的考核奖惩力度,使职工感到违章不能碰、碰不得,碰了就要丢饭碗,就会付出惨重的代价。对大家公认的一贯遵章守纪,表现好的职工给予一定的奖励,选树典型模范。在抓故障方面,遵循客观规律,不片面追求低故障、低延时,调整过去注重故障结果的考核为对故障源头的控制,从提高设备质量上下工夫,加大对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问题不整改等考核。对一些重大安全隐患,要视同事故进行责任追究,产生震慑效果,真正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3、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一是坚决杜绝干部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的行为。明确干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在抓生产的同时必须把确保安全放在首位,避免顾此失彼,因小失大。二是加大现场作业控制力度。要从生产组织、人员安排、作业方式等方面作好违章卡控工作;发生设备故障后,干部要立即介入,防止用非正常手段恢复设备使用。三是加强检查和考核。要通过深入作业现场,查看台帐资料,询问了解情况,发现惯性违章、隐蔽性违章,堵住漏洞死角。对违章作业行为,无论干部职工,不管是否造成严重后果,都要进行认真分析,严肃处理,并及时通报全体职工。(EHS中国)
4、给电务职工一个宽松的搞好安全生产的环境。一是给足天窗,满足设备正常维修所需时间;二是根据道岔、信号机、轨道电路等信号设备在现场的使用状况,需维修的程度,合理制定修程修制,避免无谓的重复修;三是解决车站有点不给和口头同意给点事后补点的问题,协调解决工务电务配合不力的问题;四是根据电务点多线长、人员分散、工作生活单调枯燥的特点,结合“三线”建设,改善职工工作生活条件,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激发职工的工作热情,增强干部职工工作责任感。
综上所述,造成违章作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只要我们认真加以分析,采取得力措施,就一定能消灭违章,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
❸ 违法行为原因及危害分析怎么写
违法行为是指一切不符合国家法律所要求的,超出法律所容许的范围以外的活动。
从法理上来讲,危害后果是违法行为对法律所保护的客体所造成的损害。这里所要谈的危害后果是指实质上可见的、物理意义上的危害结果。在不同的法律领域,危害后果对确定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有不同的影响。具体到行政法领域,危害后果对该行为是否应受到行政处罚没有太大的关系。
这主要是因为行政处罚所要维护的是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而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的损害往往不以物理上的危害后果来体现。当然,也不能一刀切的说危害后果不是应受行政处罚行为的构成要件。比如,一些法规、条例中明确将“造成不良影响”、“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等危害后果作为应受处罚行为的的构成要件。下面我就简单介绍违法行为造成危害后果的几种情形。
1、实质上未产生可见的、物理意义上的危害后果。这种情形在我们日常查处的的案件中比较常见,比如说不按规定的路线、时间清运建筑垃圾、未随车携带清运卡等等,此类行为往往不会产生实质上的危害后果。在比如日常管理中经常碰到的短时间的占用城市道路行为,尤其是一些经营店铺的装货和卸货行为,由于占用道路时间较短,一般也不会产生实质上的危害后果。同样是未产生危害后果,但处理结果往往是存在较大差别。
对前者执法人员会让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同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而对后者,执法人员一般会以说服劝导为主,一般不会做出行政处罚。可见,针对实质上未产生可见的物理意义上的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处理方式也不尽相同。执法人员在处理此类违法行为时,首先要看相关法律法规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其次再综合考虑该违法行为的其他具体情节,从而做出是否作出以及作出怎样的行政处罚决定。
2、实质上已经产生了可见的、物理意义上的危害后果。这种情况就更加常见了。比如,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案件中违法行为人将建筑垃圾倾倒在路边,违法建设造就的违章建筑等等。这种危害后果是典型的可见的、物理意义上的危害后果。
在比如,市容管理过程中沿街经营店铺的越门经营行为,虽然在物理意义上谈不上什么损害,但对市容市貌的不良影响则是显而易见的。对于,实质上已经产生了可见的、物理意义上的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是毫无疑问的,违法行为引发的危害后果往往是执法人员量罚的主要依据。
❹ 在违纪违规和错误言行面前斗争勇气不足的原因分析
为自己服务
❺ 这种问题违规是什么原因呢
因为这种问题不在他的服务范围之内
❻ 大学生违法乱纪事件的原因
当代大学生违纪原因
(一) 学校方面
学校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环节薄弱,一直以来学生在中学阶段为了高考,过度重视数理化教学,忽视学生综合素养的全面培养和提高,特别是对学生优良品德的培养和教育 。
在大学阶段,学校德育工作缺少针对性,虽然开设马列主义理论、思政教育及伦理学等课程,虽然课量安排充足,但是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上存在诸多问题,并且没有得到高校的重视解决。
在教学中与培养大学生“三观”的专题教育比较少,加之高校管理制度松散、弹性大,重视大学生的个性化发展,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从而导致教学中学生无章可循,一些思想尚且不成熟的学生,很容易出现违纪违规的行为。
(二) 社会环境方面
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极易激发和增强人们的自我意识和自我价值,同时,在学生思想中真与假、善与恶的概念混淆,影响和改变大学生的心理结构和价值观念,从而一些思想偏执、不成熟的大学生容易做出违纪违法的行为。
大学生虽然生活在学校中,但随着互联网通讯设施的快速发展和普及化,大学生又很容易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一些社会不良风气冲击着大学生的思想,扭曲大学生的道德观念。
(三) 家庭教育
家庭是每个人最先接触,也是接触最多的社会环境,对大学生来说是从小学习和认知人生最基本的一个场所,良好的家庭环境有助于青少年身心的健康发展,反之则影响大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成为导致一个人走上违法犯罪不可推卸的重要原因。通常父母家人的道德素养、价值标准及生活方式和行为,都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学生的个性品格。
(四) 大学生自身
大学生自身的行为是影响违纪行为的主观原因,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分析:
首先,学习目的不明确,缺乏学习积极性和学习动力,在中学阶段很多学生将考大学作为唯一的人生目标,然一旦进入大学人生目标得以实现,那么很容易松懈,同时由于缺少新的目标,在学习中很容易出现精神空虚,将充沛的精力与时间浪费在玩乐之上,谈恋爱、上网、旷课现象严重。
其次,大学生的心理素质差,缺乏自我自控能力,收到年龄、阅历的影响,大学生的心理尚未成熟,从而遵纪守法观念淡薄、意志力薄弱、易冲动、易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缺乏学习动机和目的,面临学习和就业压力或者人际关系等问题,如果长期不得解决就会形成心理障碍。
最后,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道德意识低下,一方面能够以社会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另一方面又过于以自我为中心,思维敏捷、接受信息片面性,思想稳定性差、自我调节和控制能力弱,因而如果受到过多消极因素影响,就会误入歧途,很多学生为了个人欲望,不顾学习规范和纪律,从而出现偷窃、赌博等现象。
(6)违规原因分析扩展阅读
当代大学生违纪现象的防治对策
(一) 加强对学生的管理
首先,对大学生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塑造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让学生懂得明辨是非、善恶,认识和人情自己在社会公众面前的影响,自己违纪违法行为对个人、学校及社会带来的危害影响,自觉遵守纪律。
其次,建立健全完善的规章制度,规范个人行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为教育教学营造良好的氛围环境,严格教育和管理学生,运用科学的奖惩机制;最后,对大学生的违法违纪行为及时打击,依法严肃处理,帮助学生逐渐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二) 积极开展心理咨询与教学
高校教学应积极开设集医学、遗传学、伦理学和哲学等为一体的思想教育学科,解决大学生日常学习、生活及情感等方面存在的矛盾,对大学生的心理疾病做到预防、调节和治疗,对大学生违纪违法行为起到预防作用。
由此,高校应积极开展心理咨询和教育,帮助大学生不断优化心理素质,帮助他们更好的解决心理矛盾,增强自我控制力和心理调节能力,提高自身心理修养,提高适应生活的能力和抗挫折能力。
(三) 构建文明的学风、校风,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
构建文明校风,提高学生的整体素养,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养人才,必须构建良好的与人环境,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受教育者。建设学校学风,关系到学生的知识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加强校风、学风建设,从根本上减少学生的违纪行为。
❼ 导致违法的原因以及对策
社会治安管理中存在问题、原因及对策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的建立和城市建设的发展,我县社会各个领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人财物的流动量大增,流动频率加快,整个社会处于动态环境之中,犯罪活动日益动态化,特别是流窜犯罪和街面犯罪成为严重影响整体治安局面的突出问题。治安工作如何适应社会大市场、大流动、大开放 的动态环境,直接关系到我县治安整体局面控制,已经成为改革和加强治安工作的重要课题。 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主力军,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严打重防促稳定是义不容辞的职责。如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严打促稳定,以严防保平安,切实为临泉经济建设发展保驾护航,现结合工作实际谈一下我县社会治安管理中存在问题、原因及对策。
一、 当前我县社会治安形势分析
一是斗争形势仍然严峻 二是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数量上升。今年仅1至6月份我县因各种矛盾引发的群众性事件就18起。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越级上访、围堵党政机关大门的群体性事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
三是刑事案件仍然高发。命案隐积案件较多;在逃人员底数大,居全市首位,占全市基数的四分之一。
四是抢劫、强奸等恶性案件时有发生,盗窃、伤害案件居高不下。毒品帽子虽已摘掉,但庙岔、姜寨等乡镇毒品违法犯罪依然突出,并且大要案增多,对抗性增多,侦破难度增大。
五是“黄、赌、毒”等违法犯罪问题仍没有得到很好根治,因赌博欠帐而引发的绑架、械斗案件也逐渐成为焦点;安全生产管理形势严峻,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仍居高不下,尤其是白庙的孟楼、张营的耿营等烟花爆竹重灾区仍然存在秘密生产销售,成为影响我县治安稳定的一大隐患。
六是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上升,呈现低龄化、集团化、暴力化的发展趋势。尤其是县城盗窃、抢劫、流氓伤害案件,作案人员平均年龄18岁以下,多是在校学生和辍学在家无业人员。
七是城区的流氓械斗、砍刀子、“两抢一盗”,乡镇集贸市场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行为屡禁不绝。以家族、宗族为依托的村霸、街霸横行乡里,插手基层政权、介入矛盾冲突,煽动聚众闹事,严重影响了农村地区的社会稳定。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是人口多与警力不足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安工作的有效开展,削弱了侦察破案的力度。
二是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局面没有形成。开展严打整治、综合治理,应由政府牵头,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但此项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抓好社会治安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有关部门缺乏长期效应只追求短期成果,搞工作一阵风,只讲应付,不求落实。名则都在问,实则无人管,无人组织,无人协调,只有公安一家在唱独角戏,跳独脚舞。形成抓社会治安公安一家孤军作战的被动局面。
三是农村基层治保组织形同虚设。我县是人口大县、经济穷县,每年外出打工青壮年人员超过60万。留守家中多是老弱病残、妇幼儿童,防范能力较差。加之基层治保组织形同虚设,打更放哨、站岗巡逻无人组织。发生案件,不是积极主动去报案,去提供线索,而是自认倒霉,自己消化,法制意识淡薄,防范意识淡薄,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四是部分行政部门工作不力、部分工作人员素质低下,在执法过程中出现偏差、基层干部在处理土地问题工作不力、思想工作不到位,企业改组、改制,部分下岗职工因发放下岗费用少或没有就业门路及经济纠纷、医疗事故、乡镇干部工作作风不实、解决“三农”问题不力等其他原因引发群体性上访闹事事件。
五是学校、家庭、社会管理不力,使青少年犯罪活动增多。
三、解决对策
一是公安机关继续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真正做到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犯罪;什么治安问题严重,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哪里治安混乱,就重点整治那里,用什么方式有效,就采取什么方式。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尤其是系列杀人案件的侦查工作机制,特别是对凶杀案件,不破案决不收兵。
二是各有关部门讲究方法,注重策略,妥善处理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各种群体性事件,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避免因工作不到位、处置不及时引发矛盾激化。
三是构筑防范网络,把治安防范的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基层治保组织作用,采取切实有效地防范措施,组织群众群防群治,强化自我防范意识,使盗窃犯罪分子钻不进来,无隙可乘。加强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维护社会治安的良好局面。动员组织内部单位,特种行业搞好治安承包,加强对内部单位安全防范的工作指导和检查,完善以110、巡警大队为龙头多警种配合的巡逻防控和快速反应机制,建立以派出所、交警、巡警为骨干,以管理防范巡逻控制为基点,以面上防、线上查、点上守为手段,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治安防控体系。
四是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公民法制意识。政法机关要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到单位、学校开展法制宣传,增强广大市民的法律意识,使群众克服“事不关已、高高挂起”、“各扫门前雪”的错误思想,使他们不但懂法、守法,而且敢于拿起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同时将典型的案例,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报道,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促使广大群众及时报案,积极提供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工作,增强群众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五是落实两劳回归人员社会帮教措施。对两劳回归人员实行社会、政府、派出所、家庭四位一体帮教措施,定期走访,定期找其谈心,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实行跟踪管理,外出登记管理,基本做到发现得了、掌握得准、控制得住、通过各种积极措施,使其重归正途,重新扬起生活的风帆,不再从事犯罪活动。
❽ 违法行为原因及危害分析
违法行为的危害
对于违法行为的危害,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识:
首先,从政治方面来看。
第一,威胁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在各种违法行为中,刑事违法——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最大,而在犯罪行为中,又以危害国家安全罪为最严重。因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是以推翻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的犯罪,是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为。社会上极少数敌对分子,为了实现他们的反革命梦想,采取各种形式进行破坏、捣乱。他们有的张贴标语、散发反动传单;有的组织反革命集团、持枪抢钱阴谋上山“打游击”等等。
第二,破坏国家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是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要条件,而许多违法行为,特别是刑事违法行为,是对安定团结的直接破坏。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破坏作用,是严重而明显的,其他许多刑事犯罪,也在不同范围和不同程度上,破坏国家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的巩固和发展。
其次,从经济上看。
我国的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是实现我国现代化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物质保证。改革开放十几年来,我国经济得到了飞速发展。为了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打击经济领域里的犯罪行为,国家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惩治了形形色色的经济犯罪,为国家挽回了巨大损失。比如,其他的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也会给我国国民经济造成巨大损害。
再次,从精神文明方面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在取得物质文明建设巨大成就的同时,十分重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问题的决议》为新时期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了任务,指明了方向。我国宪法也规定,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然而,现在社会上仍然有那么一些人,视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破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和严重的后果。例如制黄贩黄、屡禁不绝;有些地方,赌博盛行;吸毒贩毒,情况严重;还有些地方封建迷信死灰复燃、愚弄群众……这些违法犯罪行为,毒害人们思想,腐蚀人们心灵,败坏社会风气,是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水火不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