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票违法吗
㈠ 为什么网购香烟违法
首先来,网上卖烟是违法的,因为源卷烟并不同于一般的商品,而是一类专卖品。在《烟草专卖法》及《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
其次,通过对近年来查处的互联网售烟案件进行分析,网络销售的卷烟绝大多数都是假冒伪劣卷烟,即使有少数的真烟,也是走私卷烟或非法渠道倒卖的卷烟。
所以消费者如果选择在网上购买香烟,是很容易购买到假烟的。再者互联网销售具有“两头不见人”的虚拟行为特征,很容易出现诈骗行为,造成消费者财物被骗。还有一点就是,网上售烟很难确定购买者的身份,如果对方是未成年人也不能确定.
㈡ 批发香烟是不是违法的
会被查处 首先,卖烟必须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六条:经营烟草制品 零售业务 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 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 行政主管部门 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其次,持证零售户必须从当地烟草公司进货,并在当地销售卷烟。法律依据:《 烟草专卖许可证 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第51号令)第三十条: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从事国产或者外国卷烟的零售业务,并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标明的当地烟草批发企业进货。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在许可证规定的 经营范围 和 地域 范围内,从事烟草制品的批发业务。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 第五十九条: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单位违 反本 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超越经营范围和地域范围,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经营批发业务, 没收违法所得 ,处以违 法经 营的烟草制品价值10%以上20%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条: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进货总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一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㈢ 私自出售香烟票是否违法
你好,必须得持有烟草专卖许可证,私自出售香烟票是违法的。
㈣ 依照国家烟草法律,个人回家可以带多少条香烟回家,不算违法
依照国家烟草法律,个人回家可以带五十条以内的香烟是不算违法的。
根据《关于规范版异地携带卷烟管理和权携带证使用的通知》第一条个人乘坐车、船、飞机等交通工具,跨地(市)携带卷烟的最高限量为每人次1万支(50条)。个人在最高限量以内携带卷烟,不需办理携带证明。
(4)烟票违法吗扩展阅读:
《关于规范异地携带卷烟管理和携带证使用的通知》第七条携带证的样式由国家烟草专卖局确定,携带证由国家烟草专卖局统一制作后分发各省级烟草专卖局。携带证的签发机关应当将申请材料及携带证存根存档保存,保存期为3年。
第八条烟草专卖局对无携带证超过个人携带最高限量以及超过携带证规定数量异地携带卷烟的,参照对无准运证运输卷烟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处理。上级烟草专卖局应当定期对携带证的申领使用和签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㈤ 网上卖烟违法么被抓会被判什么处罚
卖烟要有经营许可证。如果没有经营许可证,在网上卖烟违法。
《烟回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答一条规定,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擅自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批发总额10%以上20%以下的罚款。
㈥ 开烟发票套取公款说是公务接待违法吗
不好说,理论上来讲肯定违法,但没人举报没证据就不违法
㈦ 什么是发票违法行为
(一)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
1.未按照规定印制发票或者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
2.未按照规定领购发票的;
3.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
4.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
5.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
6.未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
(二)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
(三)对非法携带、邮寄、运输或者存放空白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收缴发票,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倒买倒卖发票,私自制作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的,由税务机关依法予以查封、扣押或者销毁,没收非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一倍以下的罚款。
(六)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不具有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普通发票五十份以上的,应予追诉。”;第六十条规定:“非法出售普通发票五十份以上的,应予追诉。”
(七)刑法第209条规定: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出售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