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处分法福建
『壹』 党纪政务处分有哪几种
党纪和政纪不同。
按《纪律处分条例》第十条规定,对dang员的纪律处分种类有五种:(1)警告;(2)严重警告;(3)撤销党内职务;(4)留党察看;(5)开除党籍。
按《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贰』 政务处分法解读
《政务处分法》第三条规定,监察机关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依法给予违法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监察机关发现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应当给予处分而未给予,或者给予的处分违法、不当的,应当及时提出监察建议;
第四条规定,给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集体讨论决定;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给予的政务处分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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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处分法》对现有关于处分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归纳,从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的违法情形中,概括出适用政务处分的违法情形,参考党纪处分条例的处分幅度,根据行为的轻重程度规定了相应的处分档次。
既包括贪污贿赂、收送礼品礼金、滥用职权等较为常见的一些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也对一些应该予以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作出了进一步明确。
其中,“篡改、伪造本人档案资料的”“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诬告陷害,意图使他人受到名誉损害或者责任追究等不良影响的”“拒不按照规定纠正特定关系人违规任职、兼职或者从事经营活动,且不服从职务调整的”“违反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等行为,都被纳入政务处分情形,并规定了其适用的政务处分。
『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立法目的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立法目的是将党的纪律要求中与公职人员相关的内专容转化为公职属人员的法律义务,实现党纪与法律的衔接,发挥党纪和法律的协同作用,对于推进政务处分的规范化、法治化,实现全面从严治党治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监察法对政务处分制度作了原则规定,没有对应当给予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政务处分的适用规则和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因此,有必要根据国家监察的性质和特点,建立健全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制度,为监察机关作出政务处分提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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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家监督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在落实监察全覆盖要求,把法定对象全面纳入政务处分范围的同时,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中有关党员纪律处分。
以及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中有关公职人员违法行为及其处分的规定,进行充实、完善,明确应当给予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政务处分的适用规则和程序等,使政务处分匹配党纪处分、衔接刑事处罚,构筑惩戒职务违法的严密法网。
『肆』 福建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
法律法规中大部份都不会规定具体的数额,是因为全国各地的经济发展不同,那最低限额也就不能都一样,所以一般都是由地方的政策为准
『伍』 违反政务处分法的公职人员,由哪些部门可以做出政务处分
违反政务处分法的公职人员。有哪些部门可以作出政务处分?你做了违法的事情。做的你自己来承担的。
『陆』 政务处分法的争议
纪委是党的纪律组织,只能下达党纪处分。职务处分有监委下达,各司其职
『柒』 适用于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政务处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二章、第三章适用于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处分。处分的程序,申诉等适用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
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依法给予违法的公职人员处分。监察机关发现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应当给予处分而未给予,或者给予的处分违法、不当的应当及时提出监察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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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章第二十八条到四十一条,用十四个条文为公职人员的行为划定了红线。具体是:
1、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2、拒不执行或者变相不执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参加非法组织,非法活动,挑拨,破坏民族关系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对以上行为予以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规定:监察机关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回对公职人员的监督,依法给答予违法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
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依法给予违法的公职人员处分。
监察机关发现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应当给予处分而未给予,或者给予的处分违法、不当的,应当及时提出监察建议。
(8)政务处分法福建扩展阅读:
给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集体讨论决定;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给予的政务处分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当;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
给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公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受政务处分。
『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规定降级撤职的政务处分期间为多少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规定降级撤职的政务处分期间为二十四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八条政务处分的期间为:
(一)警告,六个月;
(二)记过,十二个月;
(三)记大过,十八个月;
(四)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政务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政务处分期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
(9)政务处分法福建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二十条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在政务处分期内,不得晋升职务、岗位和职员等级、职称;
其中,被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不得晋升薪酬待遇等级。被撤职的,降低职务、岗位或者职员等级,同时降低薪酬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