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违法征地
❶ 政府可以强行征收土地吗,政府违法征地将受到
政府强行征地可以采用取以下几种救济措施:
一农民对征地存有异议,可向有关部版门申请听证。权
二农民认为征地补偿安置不合理,以及征地程序不合法,可以向法院起诉。
三农民可以针对政府强行征地,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向上级部门反映。
四农民可以求助新闻媒体,或将政府强行征地违法行为网络曝光。
❷ 政府强行征用土地犯法吗
政府强行征收土地是否属于违法征收,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被征收土地者,版可向上级政府投诉,并根据上级政权府的答复或处理意见会复甄别是否属于违法征收。
因国家性工程需要而征收土地的,是不需要经村民同意的,可强制征收。但村民对于征收补偿低于国家补偿标准或其它不合理征收情形的,可依法向上级政府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❸ 政府违法征地将会受到哪些处罚
往往政府也是为了完成任务,完成指标,所以只能争取自己最大的利益!
根据《刑法》第228条规定: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例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罚金。”
❹ 请问政府这样征地违法吗
你好,这个问题属于土地纠纷。如果你购买凭证上有注名是居住用地,即非农业用地可质询律师事务所。现在很多地方都存在政府与人民群众土地纠纷问题,有的群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有的忍气吞声。民告官现在社会上的例子举不胜数,成功不是不可能的。我国是一个言论自由的社会主义国家,你可以联系省内著名媒体进行曝光,从而引起社会、引起上一级政府重视
下面我转载一篇同样是龙安开发区征地的新闻文章
"屿前"缘何变"杨歧":福鼎龙安管委会征地怪事
东南网-法制今报9月15日讯(本网记者 蔡开元)事情发生在福鼎市龙安管委会杨歧自然村。
2010年8月8日上午,龙安管委会联合当地有关部门,对该村仅存的一片80余亩农田进行强征,引起了当地三十余户尚未签下征地补偿协议的村民的极度愤懑。在此之前,那些尚未签下征地补偿协议的村民更是无一例外地受到了一群全身上下纹身的社会青年的恐吓,村民家里的玻璃门窗一夜之间遭到了人为砸毁。这是偶然巧合还是人为蓄意?村民们强烈质疑龙安管委会在没有合法的征地批文的情况下,采取非正常手段强行毁坏农田。
80余亩农作物被强行推平
看着眼前一大片绿油油的豆苗被强行填平,杨歧村一位上了年纪的农妇噙着泪花说:“真不知今后的生活该怎么维持下去!”
杨歧村的农田主要种植豆苗,一亩地的豆苗一季就可增收1000多元,这对乡下的农民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我家有2亩多农地,每年两季豆苗可为家里增加4000多元的收入。”杨歧村一位王姓村民告诉记者。可是田没了,不仅眼前的收入没了,就连基本的生活保障也没了。
今年8月8日那天发生的事,杨歧村村民至今历历在目:下午三点多钟,龙安管委会发动当地有关部门300多人来到杨歧村,准备对久征不下的80余亩地进行最后“总攻”。现场还有多辆警车及120急救车。
村民们纷纷质疑,管委会征地要不要讲程序?没有拿出任何批文,村民也没有签字,这地怎么说征就征呢?
据记者了解,杨岐村委会于2006年征用该村农田30余亩, 2008年又征用该村农地110亩。目前80亩是这个村硕果仅存的农田。
日前,记者来到现场,看到当初长着绿油油豆苗的农田如今基本上已被黄土填平。
征地批文是否偷梁换柱
杨歧村村支书告诉记者,征地用途除了安置本村村民外,主要是当作乡镇建设的配套设施用地,建医院、学校及市场等。
村支书还告诉记者,龙安管委会有一份征地批文的复印件。在龙安管委会,工作人员说保管那份征地批文的领导不在单位,建议记者去福鼎市国土资源局查阅原件。
在福鼎市国土资源局,记者终于看到一份省政府于2003年下发的227号征地红头文件。文件中有这样一段话:“同意核定征用福鼎市店下镇屿前村水田、旱地、林地累计征用集体土地13.872公顷;划拨国有其他土地0.227公顷,合计征(拨)用土地14.149公顷(约212亩),作为福鼎市2003年度第六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看完批文,记者心中疑窦丛生:省政府批文中的征地地点在屿前村,为何龙安管委会在杨歧村大面积征地?
据了解,杨岐村原隶属店下镇屿前村,1993年成立店下镇杨岐村,1999年划转龙安管委会管辖。省政府2003年下达的征地批文指的是屿前村而不是杨歧村,此时的杨歧村从行政隶属上已与屿前村毫无关系。
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一位姓朱的副主任科员表示,该地原批准用途为“安钢”项目涵头村移民安置点用地,当时因拆迁户嫌该地风水不好,不同意安置在这里,只好另行选址安置。至于后来文件中会用店下镇屿前村进行报批,好像是因为省里并未承认“龙安管委会杨岐村”这一说法,但审批的应该是同一块土地。
政府批文是征屿前村的地,而龙安管委会跑到杨歧村来征地,理由竟是省里不认同杨歧村的存在,这怎么能让人信服?”杨歧村的村民怀疑是当地有关部门将省政府的批文“偷梁换柱”了。
记者在省民政厅的区域地名表中发现,福鼎市店下镇目前共有22个村,其中屿前村和杨歧村的称谓都是独立存在的。而福鼎市民政局的答复则是:屿前和杨歧目前统一叫做寺前村,但对外仍沿用屿前村这一名称。
“纹身青年”上门施暴
杨歧村从2006年便开始强制征地,但因为一直没有公示,村民也没有看到批文,除了部分村民在征地补偿协议书上签字外,还有30余户村民一直拒绝在征地补偿协议书上签字。
今年7月底,村里那批没有签字的村民,竟然无一例外地受到一批身份不明的“纹身青年”的威胁。据杨歧村村民回忆,当时“纹身青年”来到村里,挨家挨户扬言要给这些不签字的村民 “颜色看看”。几天后,这些村民家里的玻璃门窗竟然在一夜之间遭到不同程度的砸毁。一时之间,全村上下人心惶惶。
记者在现场看到,有些村民家中大门玻璃被砸,有些村民二楼窗户玻璃被敲。
在龙安管委会,记者被告知管委会书记郑建瑜不在单位。于是,记者多次拨打其手机,但始终无人接听。党政办主任黄兆明告诉记者,杨歧村前不久的确发生过村民描述的事情。他表示,“究竟何人所为,现在不敢妄下定论,听说公安机关已经介入调查,具体结果还需留待有关部门查实。”
黄兆明还表示,只要征地手续合法,可以采取“某些强制手段”。显然,所谓“某些强制手段”就包含强行推平80余亩农作物在内。而这些引发沸腾民怨的手段,有悖我们执政的初衷,也为党纪国法所不容!
❺ 拆迁中有哪些常见问题,政府违法违规征地拆迁怎么办
您好:
一、 针对非法强征强拆,农民的策略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不合理,无论是地方政府怎么折腾,农民就是不签字。只要是不签字,土地、房屋的合法使用权就是农民自己的,农民就可以依法来阻止地方政府、开发商的非法施工。如果有农民的家的房屋被政府以这种名义强拆了,房屋被水给淹倒掉了,农民应伸出有爱的手,做到互相帮助、互相支持、互相团结。只有坚持到最后,政府、开发商施工不了。同时还可以通过法律渠道,由律师来争取维权,争取合理的补偿。
二、 “株连九族”,怎么办?
在征地拆迁中,因你没有得到合理的补偿,没有在出让协议上签字。地方政府威胁你说,你要是不签字,就停止你的子女的工作,或者是冻结你的经营权。遇到这种情况是你也不要怕。事实上,谁也没有权为剥夺公民的合法工作的权利,剥夺你的合法经营的权利。事实上,这只是政府玩的一种心里战术,这招只是在吓唬人,只要你不怕,蒙不住你,就不会被骗签,就可以通过合法的诉讼渠道争取维权。
三、非法征地拆迁干部住村进行软磨硬泡无赖式地逼农民在土地出让协议上签字,农民怎么办?
如果上述招数地方政府都用尽了,地方政府将改变策略,用采用软招数,政府会派征地干部进村入住,软磨硬泡,同农民进行感情沟通。
征地干部在工作中会说,叔呀、婶呀,要是你不签字,我们工作就保不住了什么的。还对农民进行一些许诺,说什么,要是签了字,你会另外得到什么、什么好处的。这是农民应当格外小心,不要轻信这些人的花言巧语,这些人只在哄骗你,取得你的信任,然后让你在土地出让协议书上签字。农民仔细想想,若是象征地干部说的那么好,为什么在征地拆迁中不用货币兑现呢?当时承诺的是都不会兑现的。到时,将主管征地的干部一调走,新来的干部说,不是我答应的,我不知道,谁答应的,你去找谁,进行扯皮。
总之,在应对政府的各种强拆强征中一定不要被政府的各种手段,各种花言巧语所蒙骗,一定要坚持真理,相信法律,通过合法的诉讼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取合理的补偿。
❻ 有什么法律法规不可惩治政府的违法征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
3.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联合通知
4.关于加快推进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制度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6]133号
5.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6.《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
第42号)
7.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农田保护有关工作的意见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
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
9.国土资源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和实施《限制供地项目目录》《禁止供地项目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10.冻结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规定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12.
❼ 政府可以强行征收土地吗,政府违法征地将受到哪些处罚
征地必须要经过省政府或者国务院的批准,必须有征地批文才能进行征地,如果没有做,涉嫌违法征地,如果违法征地,作为被征收人,应当及时向法院起诉,或者提起行政复议程序,这样的话,政府的非法征地行为就会以法律判决的形式固定下来,对对于你们的维权有很大的帮助。认真回答望采纳。
❽ 地方政府非法征地的形式有哪些
违反以下规定的不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
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偿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偿费支付给其他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偿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土地管理法》第49条规定,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79条规定,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土地管理法》第16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 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 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有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直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❾ 如何判断政府征收土地是否违法
违反一下规定的不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
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偿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偿费支付给其他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偿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土地管理法》第49条规定,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79条规定,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❿ 政府违法征地如何处理
只有到人民法院去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