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考评
Ⅰ 违章行车记分考核办法 中a,b,c类违章行为的具体内容包括哪些
、A类违章记10分,罚款200元
1、不规范处理问题造成的有责投诉。
2、未按公司规定或制度执行,造成新闻媒体曝光,并在社会上给总公司造成严重影响的。
3、因车长不文明行为发生服务纠纷。
4、拒绝检查人员检查。
二、B类违章记5分,罚款100元
1、未使用“十字文明用语”或说服务禁语的。
2、GPS电脑报站器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用口语报站、预报站、报转乘。
3、拒载和刁难持B、C卡和免费证件乘客乘车的。
4、车辆达不到(地板净、机器净、前风挡净)整洁要求的或车长未做到督导外保洁义务的。
5、不照顾需要照顾的乘客的,未用口语和文明宣传用语提示为“老、幼、病、残、孕、及需要照顾的乘客”让座的。
6、未按规定耐心、热情解答乘客询问。
7、未使用普通话服务。
8、人多时,不疏导乘客的。
三、C类违章记3分,罚款30元
1、未按车长仪表仪态要求上岗的。
2、疏导乘客时,不按规定使用宣传用语的。
3、车厢标志不规范、意见箱损坏未及时报修的。
4、不服从调度指挥,未按时发车的。
5、在工作中,不能约束和规范个人行为的。
四、考核办法:
1、为切实提高服务管理质量,形成长效的基础考核机制,各路队须结合各级检查结果,规范梳理所属驾驶员当月记分情况,及时在违章记分栏上张贴公示,并按违章类别进行处罚。
2、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作为一个计分周期,一个周期结束时,计分从新计算。
3、出现A类违章的待岗培训一周,并经过总公司营运安全处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车长在一个周期内记分达到10分的,在达到之日起,参加分公司培训两天,并经过总公司营运安全处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5、一个周期结束时,车长在一个周期内记分超过10分的,下车参加分公司培训两天;累计记分超过20分者,下车参加分公司培训五天,并写出书面认识及措施;累计记分超过30分者,由分公司将名单报总公司营运安全处,在教培中心进行待岗培训一周。并交纳培训费,通过营运安全处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Ⅱ 公司违规考评,强行调岗,本人不同意就算旷工,合规不
不合理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的。
Ⅲ 《违章行车记分考核办法》中a,b,c类违章行为的具体内容包括哪些
你问的是《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第二章吧:
第二章 记分分值
第五条 一次记分的分值,
依据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 分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第六条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2分:
(一)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三)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的;
(四)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者驾驶证的;
(五)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的;
(六)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七)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转弯的;
(八)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
(九)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第七条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6分:
(一)不按规定停车或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将车移开,造成交通严重堵塞的;
(二)逆向行驶的;
(三)饮酒后驾驶车辆的;
(四)驾车穿插、超越警车护卫的车队的;
(五)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
(六)驾车下陡坡时熄火、空挡滑行的;
(七)行经铁路道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八)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九)在高速公路上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
(十)在高速公路上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的;
(十一)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超车或者变更车道的;
(十二)在高速公路上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等机件不 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十三)在高速公路上载运危险物品未经审批或者未按规定行驶 的。
第八条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3分:
(一)不按规定超车或者让车的;
(二)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三)路口遇有交通堵塞,强行驶入的;
(四)驾驶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车辆的;
(五)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等机件不附合安全要求的 车辆的;
(六)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
(七)不避让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 的;
(八)在禁行的时间、道路上行驶的;
(九)违反停车规定,临时停车、停放的;
(十)不按规定掉头的;
(十一)驾驶噪声和排放有害气体超过国家标准的车辆的;
(十二)不按规定使用喇叭或喇叭音量超过标准的;
(十三)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十四)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
(十五)在高速公路上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十六)在高速公路上违反其他载人规定的;
(十七)在高速公路上机动车载物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 未经审批或者未按规定行驶的;
(十八)在高速公路上驾车超过规定最高时速二十公里以上的;
(十九)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保持行车间距的;
(二十)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况下驾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二十一)在高速公路上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二十二)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二十三)实施高速公路交通管制后,违反管制措施的。
第九条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2分:
(一)违反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指示的;
(二)违反车速规定的;
(三)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后视镜、刮水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五)向右转弯遇同车道内前方有车等候放行信号时,强行转弯 的;
(六)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七)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的;
(八)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
(九)不按规定使用防眩目近光灯、远光灯、示宽灯、尾灯、雾 灯的;
(十)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停车、减速、避让行人的;
(十一)驶入或者驶出非机动车道,不避让非机动车的;
(十二)不按规定安装、使用警报器或标志灯具的;
(十三)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
(十四)不按规定申领和使用机动车临时号牌、试车号牌或移动 证的;
(十五)在高速公路上骑、压车道分界线行驶和在超车道上连续 行驶的;
(十六)在高速公路上违反规定拖曳故障车、肇事车的;
(十七)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第十条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分:
(一)不按规定会车、倒车的;
(二)驾驶员在实习期间不按规定驾驶大型客车、电车、起重车 或带挂车的汽车的;
(三)不按规定拖带挂车或牵引车辆的;
(四)不按规定安装车辆号牌的;
(五)不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的;
(六)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七)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或驾驶二轮、侧三轮摩托车后座附载 不满十二岁儿童的;
(八)驾车没有关好车门、车厢的;
(九)驾车时吸烟、饮食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
(十)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 按规定行驶的;
(十一)小型客车行驶中,驾驶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十二)其他违反车辆装载规定的。
第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员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
除按照交通法规处理和对违章行为记分外,还应按照下列规定追加 记分:
(一)造成重大事故,负次要责任的,追加记分3分;
(二)造成一般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追加记分2分;
(三)造成轻微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追加记分1分。
造成交通事故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不予记分。
Ⅳ 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存在虚假违规行为该怎么办
可以向集团高层举报的,在举报的时候需要强调这样的状况会给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
Ⅳ 用人单位没有根据并且本人没有任何违规年度考核评定为最低档怎么维权
一般来情况下,年度考评源被评定为最低档次应该为合格,或基本合格,这种情况,只能向给你评定档次的部门或领导反应,没有办法维权,如果你指的最低档次是不称职,你可以让他们拿出具体实例,正常不会出现这种情况,除非你得罪人,得罪的到家了。
Ⅵ 公务员开车违规被扣分影响年终考评吗
一般是不会的,除非你违规影响较大,而且交警部门发函到你单位去了。否则是没事的。
Ⅶ 如何看待工作中违纪违规考核
在工作中一定会存在违纪违规的现象,对他们进行考核,那是很合理的出现违规违纪的时候,单位应该提出相应的处罚。
Ⅷ 考试作弊,考试违纪和影响考试的行为分别指什么
考试作弊行为:
是指在监考者通过书面、口头提问或实际操作等方式考查参试者所掌握的知识和技能时,参试者通过不正当途径参试、考核过程中在考核不允许的范围内寻求或者试图寻求答案,与公平、公正原则相悖的行为。
考试违纪行为: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Ⅸ 受党纪处分的干部年度考核如何定等次
根据中央纪委、中组部、人部部相关文件:
《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
为了进一步完善年度考核制度,做好年度考核工作,现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机关工作人员和政府机关公务员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 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 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确定为不称职;因其他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三、 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第二年按其新任职务参加年度考核,按规定条件确定等次。
四、 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五、 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六、 涉嫌违犯党纪被立案检查的,可以参加年度考核,但在其受检查期间不确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党纪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给予党纪处分的,按规定上述一、二、三、四、五条的规定办理。
七、 受党纪处分同时又受行政处分的,按受党纪处分的情况确定其考核等次。
企业、事业单位对受党纪处分人中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可参照本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