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监测违法
『壹』 卫星可以检测地上的人吗 可以私人用吗 用来监控吗
卫星能检测地上的人。
美国最先进的军用间谍卫星最高0.01一0.05米分辨率的影像,足以“描述”地面上的士兵手中枪的型号,“看见”报纸的标题。
『贰』 卫星到处偷拍,那么被监视的国家能否将其打下来
美国使用F-15战斗机在12公里高空发射1枚ASM-135反卫星导弹成功将轨道高度接近600公里的"P78-1"卫星击毁,卫星裂解成1000多块碎片。而ASM-135反卫星导弹标称最大射高560公里,但是据推测他的控制高度可能达到1000公里以上,最大攻击速度每秒6.6公里。
技术上我们证明了击落卫星的可能性,那么为什么我们不把我们认为有威胁的卫星直接打掉呢?1.关于卫星很难对其鉴别真正的用途。就比如我们上面提到的谷歌地球,他所使用的卫星全部为商业卫星,虽然他的分辨率很高,但是并没有指向他是军用侦查卫星并进行军事目标照射侦查。而包括其他的通讯、定位、气象卫星也都是有民用和商用领域,就比如GPS,他可以引导“战斧”导弹攻击目标,但是我们平时拿他来导航和定位。
2.关于1966年12月所签订的《关于各国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的外层空间活动所应遵守原则的条约》(简称《和平利用外层空间条约》)中第3和第4原则有过明确规定:
(3)不得据为己有原则:不得通过提出主权要求,使用、占领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把外层空间据为己有;(4)限制军事化原则:不在绕地球轨道及天体外放置或部署核武器或任何其他大规模毁灭性武器;
『叁』 卫星扫描违章建筑的房屋是怎么回事
违章建筑,就是政府认为是不符合政府规划,没有经过政府批准的建筑。
违章建筑大多都是靠卫星图片发现的,特别是农村,即方便又高效,执法人员不可能天天开着车四处转,如果有手续的话,只是现场核实一下。如果没有手续的话属于违建,要拆除。一般农村在宅基地上建房没有什么问题,补手续就可以了。如果在林地、耕地建房,那就不行了。
国土资源部卫星图片执法,是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对同一区域获取前后两个时相的遥感数据,经图像处理,将前后时相的影像叠加,从而发现变化图斑。
(3)卫星监测违法扩展阅读
违建简介
国家没有统一的定义,各地方政府则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相关内容建设的建筑。违章建筑主要包括: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肆』 卫星监测违建多久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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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烧秸秆被卫星监控看见犯法吗
烧火看在哪里烧,反正我们这里哪怕是被人看见也是不要紧的,更不要说卫星了。烧火要注意防火,不要引起火灾,再有就是环境保护的问题。
『陆』 黑布能防止卫星监测违法建筑
那是遮阴网吧!没听过是放卫星监测的。
『柒』 卫星监测违法建筑需要考虑建筑用地吗
需要,广义的违法建筑是未取得规划许可而进行建设,监测后,发现建筑物的建设虽然在建设用地上,但按照规划的法律规定,需要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手续,没有取得规划许可的,就是违法建筑。
『捌』 谁能提供私自安装卫星地面接收器违法的法律依据
从中国的国内法来看,禁止公民个人收看境外卫星电视广播的做法是与中国宪法的精神相抵触的。中国现行宪法对于公民是否有自由接收信息的权利没有作出过明确的条款规定,然而从相关条款的中国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讯自由和通讯秘密受法律保护”来看,笔者认为这一条款暗含了公民享有自由地接受信息的自由。所谓“通讯自由”在传统的观念上往往理解为公民享有信函、电话方面的交流和勾通而不受干扰的自由。随着科技的发展“通信的自由”理所当然地包括了无线电广播的收信、国际互联网的信息交流以及卫星电视广播的接收之自由,之所以这样理解是因为“通信”的概念其内涵和外延均包括了信息勾通和信息交流自由的意念,宪法对“通信自由”并没有在手段和方法上作出过任何限制性的解释。
国务院和地方行政机关在特种领域中规定申请许可制度应该十分慎重和考虑全面的,如果以许可制度为手段,本质上禁止公民个人的通信自由则显然是违反中国宪法的。而国务院129号令以及其他一些行政机关所作的公告或解释是与中国宪法第40条规定的精神相违背的。
国务院129号令人规定只有下列单位和场所才可以申请接收境外卫星电视广播节目:(一)级别较高、规模较大的教育、科研、新闻、金融、经贸等确因业务需要的单位;(二)三星级或国家标准二级以上的涉外宾馆;(三)专供外国人和港、澳、台人士办公室或居住的公寓等。笔者认为这些条款问题很多,虽然是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外商投资环境,但是该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相抵触,尤其是第三款的规定从本质上来说具有歧视本国国民的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至少香港、澳门(1999年12月20日回归祖国后)的华人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他们在中国大陆是没有任何理由在法律上有优越于大陆公民的权利的。同样“台湾人”在中国大陆也必须服从中国法律的管辖。没有什么“台湾人”可以在法律地位上优越于大陆公民的道理。外国人在中国大陆除部分享有外交特权者以外,所有的外国人应服从属地管辖。中国宪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这部分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必须与中国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但是按照国际惯例,在他国的普通外国人其最高的权利享受是国民待遇。而保护普通外国人享有在中国境内其法律地位超越中国公民的特权,反映了国家的政府机关管理层次的民主法制意识的匮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很显然国务院第129号令及广电部第11号令、北京市政府部门的联合公告、上海市音像管理处的“告示”等,其内容形式上是许可制度,本质上是禁止中国公民享有宪法所保障的权利。因此,上述行政法规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精神相违背的,是应该废除的。
『玖』 警察能用卫星监测到小偷吗
成本太高,不会用的。
『拾』 北斗卫星三号卫星可以查出不需要接收器和不用嘴发出人的语言组织的违法技术务必查实。。
围绕行星运动的天体叫卫星。我主要说地球卫星,地球的卫星有月亮和人造卫星。
先说人造地球卫星,一般说来,太空中是无空气的真空状态,所以,人造地球卫星,其运动的状态一直保持着从运载火箭获得的能量(惯性)不变,运动方向为弧线的切线方向。因为卫星在运动时还受到地球引力(万有引力)的作用,这个力和卫星的运动方向有一个夹角,它的作用是不断地改变卫星的运动方向,所以,卫星应该是二个力(万有引力、惯性"力")作用的合运动,合运动的轨迹运用物理和数学方法可以推出其曲线方程是(开普勒)椭圆形曲线(近似),其运动轨迹和地球连线扫过的面积(范围)大小与入轨点的位置和入轨时的速度有关,一般情况可以用开普勒椭圆形轨道来描述卫星运动的。在此基础上辅以轨道摄动的方法,给卫星精确定位,以满足传递信息的需要。
理论上卫星的总机械能是守恒的,所以,近地点运动的速度要大些(高度低些),远地点运动的速度要小些(高度高些)。但由于地球的大气层与太空没有明显界限,所以,在人造地球卫星的高度范围内还存在有稀薄空气,卫星在克服空气阻力做功时,需要消耗掉少许能量,使卫星的轨道有偏离(高度下降)。实际上,长寿命的卫星都要经常给卫星补充能量,以微调其运动轨道。如携带一些小型发动机燃料、太阳能电池板提供电能等。一旦恢复原来轨道的高度,发动机(电动机)就会关闭,一般是周期性补充能量的。
卫星月亮和人造地球卫星的区别就是月亮是在真空中绕地球转动的。其轨道稳定度好,近年来发现月球的轨道有偏离2一3cm现象,主要是地球异常气侯引起摆动造成的,总体上是稳定的,即使有少量的能量损失,也从太阳的引力波或宇宙中的暗能量得到补充,不必要担心月亮会"溜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