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国籍法
1. 双重国籍犯法吗
①韩国:2010年修正后的国籍法规定,以提交“不行使外国国籍誓约书”代替"放弃外国国籍",从2011年1月1日起,最终可以同时保有韩国国籍及外国国籍。
②菲律宾: 依据菲国新的两层国籍法案,在菲律宾本乡出世但已参加其它国籍的菲律宾人,在发誓忠于菲律宾后,仍然能够保存或从头取得菲律宾国籍。
这个经菲律宾总统阿罗约签署的新两层国籍法,使 350 万原已失去国籍的海外菲律宾人从头取得菲律宾籍,他们在菲律宾享有投票、就业、出资、竞选公职等国民待遇 (在海外从事公职或在外国军队执役的人在外)。
③柬埔寨:柬埔寨政府负责国际关系的高级官员11日表示,为了表彰好莱坞女星、《古墓丽影》女主角安吉丽娜·朱莉对该国环保工作所作的贡献,柬埔寨国王决定授予她柬埔寨国籍。
④乌兹别克斯坦:该国现在是世界第6大棉花生产国和第2大棉花出口国,世界第7大黄金生产国,同时乌国也是区域内重要的天然气、煤、铜、石油、银和铀生产国。该国亦为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道路平稳转型的独特范例。
⑤爱尔兰:根据报告,截至2016年4月人口普查日,爱尔兰约有53万多非爱尔兰籍移民,比2011年减少了1.6%。非爱尔兰籍移民的人口比例也从2011年的12.2%缩减到2016年的11.6%。非爱尔兰籍移民人口减少的部分原因是许多移民选择了双重国籍。
2. 如何认定违规取得外国国籍,国(境)外居留资格行为
公务员一旦复取得了外制国国籍,就意味着失掉了中国国籍,倘如此,还有资格继续在中国当公务员吗?如果在违规取得外国国籍的同时,还想保留中国国籍,纯属痴心妄想。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六条违反有关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八条未经批准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是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任何一个党员干部,都应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做到遵纪守法,尤其在国籍问题上,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决不能有半点含糊。
身为党员干部,入了党的门,就是党的人,无论何时何地都应该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真正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落实到工作生活各个环节,敢于同违反党的纪律和规矩的各种歪风邪气作斗争。
3. 依照国籍法外国人在中国犯罪如何处理
我国是属地管辖。在我国犯罪,除有外交豁免权的部分人外,均依我国法律进行处理
4. 在中国犯什么法会被开除国籍啊
在具有另一国国籍情况下自然不具有中国国籍,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我国国籍是按出生地兼不承认双重国籍标准,开除国籍可以理解为具有另一国国籍的情形。
5. 请问中国公民使用双重国籍的这种违法情况,国内法律怎么规定惩罚的
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其中国国籍已经自动丧失,并不存在处罚的问题。
根据我国《国籍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5)违法国籍法扩展阅读:
“主要是为了打击‘裸官’腐败”
看到7月15日公安部公开强调要严查双重国籍的消息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便敏锐地感觉到,这除了是对中国国籍法的严格执行外,背后更有着深层的含义,那就是打击贪腐。
“清查双重国籍主要是为了打击‘裸官’腐败。”任建明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所谓“裸官”是指那些把妻子和儿女都迁居到国外,钱也带到国外,而自己一个人留在国内的官员,还有一些官员自己也办理了外国国籍。
“如今通过取得外国国籍等手段将非法资产转移国外已经逐渐成为了官员腐败的新特点”。
2013年9月,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曙光因涉嫌受贿被检方提起公诉后,其在美国的豪华别墅和大量资产也被曝光,一时间舆论哗然。但这只是冰山一角。
中国社科院2011年的一份报告显示,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包括“裸官”在内的各种贪官等有1.8万人外逃,携带款项8000亿元人民币,公安部的一项统计数据也显示,2013年中国至少有500名官员逃往国外,其中大多数人藏在美国、加拿大以及欧洲等一些国家。
官员们选择用外国国籍来进行贪腐,在任建明看来原因是多方面的。他认为这一方面体现了中国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大,令这些贪官人人自危,选择到海外“避难”;同时利用外国国籍身份进行贪腐,将更加隐蔽,且可以规避法律的惩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院长乔新生对此表示认同,他向法治周末记者解释称,一个官员贪腐大量资产,如果放入自己的银行户头中,则不明资产会很容易被查出,如果他把家人全部送到国外并让她们取得外国国籍,则该官员可以很方便地把不明资产转移到他们的国外户口。
还有些官员让家人在国外注册公司,将国内的大量资产转移到国外的公司,这些资产将更难被追查到。
6. 关于国籍的法律问题
不可以。
《国籍法》第七条规定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一、中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中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由于“叔叔”属于三代内旁系血亲,不属于近亲属。如果没有“定居在中国”或“有其它正当理由”的条件,就不能申请加入中国国籍。
7. 具有双重国籍被查处,违反了什么法
具有双重国籍被查处,违反了《国籍法》
《国籍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专有双重国属籍。
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所以你的朋友并没有中国国籍,他的中国国籍已经自动丧失,并不存在处罚的问题。
8. 一个拿了别国国籍的中国人在中国犯了法,该怎么处理
有别国国籍,就不能再叫中国人了。 属地原则,适用中国法律,但程专序较复杂。属属于涉外程序,一般由公安机关涉外部门参与处理。对外国人采取各种的措施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内部通报、对外通知等各项制度。 对外国人作出行政拘留、拘留审查、监视居住或者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决定后,决定或者批准机关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将外国人的姓名、性别、入境时间、护照或者其他身份证件号码,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有关情况,违法的主要事实,已采取的措施及其法律依据等情况报告省级公安机关;省级公安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将有关情况通知该外国人所属国家的驻华使馆、领馆,并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违法行为人为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办案机关应当将其身份、证件及违法行为等基本情况记录在案,保存好有关证据,并尽快将有关情况层报省级公安机关,由省级公安机关商同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处理。对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不得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和查封、扣押财物的强制措施。
9. 外国国籍在中国犯法怎么处理
1,按照中国法律处理,在中国服刑,但是会出现一些特殊的情况,譬如该人祖国(专国籍)驻华领事来属探望,根据国籍国与中国签署的相关协议,可能会出现引渡回国继续服刑的特殊情况。还有的情况譬如该人生病,且对中国的医院不满意,要求回国就医,并在本国继续服刑的情况也存在。
2,你这个问题有毛病。中国人是外国籍的概念其实他根本和中国无关。
而是和入国籍的国家法律有关联。所以就不会出现你所说的ABC三个国家的事情。只可能出现两个国家。但是,在有的国家当中会出现承认双重国籍的情况。具体情况会根据入籍国与当事国之间的司法引渡协议而处理。
10. 国籍法与刑法有什么关系
这是完全不同的法律。从法系学上讲,二者并没有直接联系。
但是,具体到某回一个人来说,他答可能同时涉及两种法律。如,
外国人,包括生在中国,加入外国籍的人,在中国境内违犯了中国法律法令,中国政府的法律机关,就要依据相关法律,对其进行相关的拘捕、审讯、判决和关押等程序。
与此同时,该人所属国籍的国家(如韩国、日本、法国、美国、英国等)驻中国的领事机关,就可以依照相关国际法规定,对该人提供相关的保护和支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