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行政处分
人事部关于“行政降级处分”问题的复函
人核培函[1995]54号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规定的"降级"处分是指降低级别工资。若本人级别工资为最低等级的,则不实施降级处分,可按降低一个职务工资档次处理;若职务工资档次亦为最低档次的,可给予"记大过"处分。
降级和撤职处分是不一样的,降级处分低于撤职处分,而撤职处分是仅次于开除的处分形式。降级是指降低公务员级别的纪律处分,这里要区分一个误区,级别并不等于职务,平常所说的什么级别的公务员:如科级公务员实际上是个有误的概念,准确的应该是担任科级职务的公务员,公务员级别虽然对应相应的职务,但同一职务并不是对应单一级别的,例如副科二十三级、副科二十二级,降级处分从二十二降到二十三,但职务同样是副科,如果是处于该职务的最低级别也是要相应的降一个级别的差额的。撤职处分是撤销公务员所担任职务的纪律处分,撤职处分撤销的是职务,但是因为级别对应职务,因此级别也会相应降低,可以说撤职是包含了降级的。被撤职的人在处分期内是不能正常晋升工资档次、级别的,并且处分期当年考核是不合格的,之后是不考核,自然也不能晋升,职务当然也一样。只有处分期结束后才能继续考核,其后的职务晋升不受原处分影响。
② 行政处分包括哪些
行政处罚法列举规定了六类行政处罚,分别是:
1、警告。它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做的正式否定评价。
2、罚款。它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
4、责令停产停业。它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它是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
6、行政拘留。它是治安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短期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制裁方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③ 什么是公务员行政处分
根据《行来政机关公务员处分自条例》第二章第六条 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第七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为:
(一)警告,6个月;
(二)记过,12个月;
(三)记大过,18个月;
(四)降级、撤职,24个月。
④ 什么是行政记大过处分
行政记大过处分: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三、违反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造成不良后果的。
四、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选举的。
五、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六、非法出境,或者违反规定滞留境外不归的。
七、未经批准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
八、其他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九、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务员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或者改变集体作出的重大决定的。
十、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命令的。
十一、拒不执行机关的交流决定的。
十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或者监察机关、审计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决定的。
十三、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
十四、离任、辞职或者被辞退时,拒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或者拒不接受审计的。
十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六、其他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
十七、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可以避免的爆炸、火灾、传染病传播流行、严重环境污染、严重人员伤亡等重大事故或者群体性事件发生的。
十八、发生重大事故、灾害、事件或者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不按规定报告、处理的。
十九、对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社会保险、征地补偿等专项款物疏于管理,致使款物被贪污、挪用,或者毁损、灭失的。
二十、其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
二十一、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违反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十二、违法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十三、违法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处罚的。
二十四、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行政委托的。
二十五、对需要政府、政府部门决定的招标投标、征收征用、城市房屋拆迁、拍卖等事项违反规定办理的。
⑤ 什么叫行政处分
行政处分是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对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的内部惩戒措施,它是依据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与工作人员之间的所属关系作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六条,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⑥ 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的区别是什么
属于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是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给予的制裁。行政处分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依据行政管理法规、规章、纪律等对其所属人员违规、违纪行为所作的处罚。
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主要区别在于:
第一,针对的违法行为不同。行政处罚是针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所采取的;行政处分是针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所采取的。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的外部行政行为;行政处分则是行政机关的内部行政行为。
第二,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的关系不同。行政处罚的决定者和实施者是具有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特定的行政机关,它与受处罚人之间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隶属关系,而只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普通行政关系;行政处分的决定者和实施者并不一定是特定的行政机关,它与被处分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基于行政组织关系所产生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第三,适用的法律依据不同。行政处罚依据国家有关行政管理的普通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指行政行为法和行政程序法;行政处分则依据行政组织法。
第四,形式不同。行政处罚的形式主要有警告、罚款、拘留、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劳动教养等,始终与被处罚人的人身自由权、财产所有权等基本权利相关;行政处分的形式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大多与被处分人职务上的权利有关。
第五,两者所产生的法律效果不同,由此产生争议后的救济手段也不一致。对行政处罚不服,相对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对行政处分不服,相对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⑦ 什么是行政处分
行政处分
行政制裁的一种形式。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依照法律和有关规章,给所属的有轻微违法或违纪行为人员的一种制裁,同时又是被处分人的行政责任的体现形式之一。
行政处分属于内部行政行为,由行政主体基于行政隶属关系依法作出。它具有强烈的约束力,管理相对人不服,行政主体可以强制执行。但因其不受司法审查,故被处分人不服行政处分,只能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申诉途径解决,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处分的程序,大致有7个步骤:①处分的提起;②调查对证;③本人申诉;④讨论决定;⑤批准备案;⑥通知本人及归案;⑦处分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的适用范围较广,主要有国家行政机关的公务人员、国家和集体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全民和集体企业的职工。行政处分的种类由不同法规列举,如《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把行政处分规定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一次性罚款(不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20%)。
⑧ 公务员最严重的行政处分是什么
根据《公务员法》规定:(1)警告。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主体提出告诫,使之认识应负的行政责任回,以便加以答警惕,使其注意并改正错误,不再犯此类错误。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轻微的人员。
(2)记过。记载或者登记过错,以示惩处之意。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比较轻微的人员。
(3)记大过。记载或登记较大或较严重的过错,以示严重惩处的意思。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比较严重,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一定损失的人员。
(4)降级。降低其工资等级。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一定损失,但仍然可以继续担任现任职务的人员。
(5)撤职。撤销现任职务。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严重,已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的人员。
(6)开除。取消其公职。这种处分适用于犯有严重错误已丧失国家工作人员基本条件的人员。
公务员受行政处分,有处分期限的规定:(一)警告,6个月;
(二)记过,12个月;
(三)记大过,18个月;
(四)降级、撤职,24个月。
公务员受处分期间不得晋职、晋级;受警告以外行政处分的,并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开除处分的,不得被行政机关重新录用或聘用。
⑨ 什么是行政处分行政处分一般对谁施用
什么叫行政处复分? 行政处分,是指国制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按行政隶属关系,根据国家法律或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规章规定,对犯有轻微违法失职行为尚不够刑事处分或者违反纪律的所属人员,给予一种制裁。有时也叫纪律处分。 处分的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八种。有的在给予行政处分的同时,也可以通过一定时期的考察,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给予处分的部门经审核后,也可以重新作出决定,撤销或变更原处分,以示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