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违法行为如何界定
㈠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何界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为规避劳动法相关规定,通过制定含有“某某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内容的规章制度,并以此为依据解除劳动关系,企图通过合法形式达到单位的非法目的。那么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否合法以及如何界定,笔者将通过本文做简要阐述。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否能够适用于劳动者,要从内容和程序上加以考量,《劳动合同法》第五条的规定,体现了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不仅内容上要合法、合理而且在程序上要经过合法程序产生。 在程序上要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且履行公示或者告知义务。 内容上应合法、符合常理。尤其对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而除名的内容的规定更是如此,除名应该属于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处罚措施,也只有违反规章制度属于严重的情况下才可以出名,而何为严重是不是可以有用人单位自行随意解释,答案是否定的。严重的评判标准,应在客观、公正的法律的框架内来判定,而绝非由用人单位随意解释并强加于劳动者身上;如果单位可以在制定制度,对于哪些行为属于一般违纪哪些行为属于严重违纪,哪些严重违纪行为应开除并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等随意作出规定。劳动法的强制性规定将会通过单位任意制定规章制度的方式来合法规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将失去法律意义。 附:《劳动合同法》第五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㈡ 法律上如何界定违法行为
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如果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达到刑回法追究的答程度的话,那就是犯罪行为。所以说:犯罪一定违法,但违法未必犯罪。犯罪是要受到刑事处罚的,违法的话一般只是受到行政处罚。一般拥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部门,自己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所处罚的行为是违法行为,但是当这种违法行为符合刑事追诉的标准时,行政执法部门就会将案件移送公、检等拥有刑事侦察权的部门进行刑事侦察。
㈢ 严重违纪和严重违法的区别
严重违纪和严重违法的区别:
1.触犯的不同:严重违纪是违反中国共产党的纪律,主要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重违法是违反了法律法规,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等法律法规。
2.主体对象不同。严重违纪主要是指违反一个组织内部纪律的行为,主要是针对党员干部,一般指的是违反党的纪律规定,严重违法针对的是全体公民,包括了党员干部,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
3.处罚措施不同。严重违纪可以依据纪律处分条例,中共党员违纪处分有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而严重违法一般是犯罪行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3)严重违法行为如何界定扩展阅读:
网络-严重违纪行为
网络-严重违法
㈣ 如何界定《劳动法》规定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具体行为
用人单位在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解除劳动合同时,无需考虑劳动纪律是否经过民主制订程序,是否告知员工,只需要审查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是否达到严重程度并通知工会即可。而用人单位在以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时,则需要考虑劳动者的行为是否达到规章制度中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该规章制度是否经过民主程序制订,是否已告知劳动者,是否通知工会等。
劳动纪律又称职业纪律,是劳动者应遵守的最基本行为准则和规范,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所应遵守的劳动规则和劳动秩序——保证劳动合同得以履行,要求全体员工在集体劳动、工作、生活过程中,以及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其他过程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
(4)严重违法行为如何界定扩展阅读
劳动纪律的目的是保证生产、工作的正常运行;劳动纪律的本质是全体员工共同遵守的规则;劳动纪律的作用是实施于集体生产、工作、生活的过程之中。
《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参照原劳动部劳办发【1994】289号《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规定,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可以根据《企业奖惩条例》和《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认定。
上述有关规定虽已失效,但对上述规定进行总结可以看出,劳动纪律的内容大致分为如下两种:一是生产过程方面的纪律,如生产操作规定、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程等;二是日常行为方面的纪律,如日常考勤、工作态度、工作责任等
㈤ 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界定办法,违法违规怎样算是“重大”
不按规定停车,交警有可能贴条。如果有贴条的话,去停车所在地交罚款
㈥ 违法行为有哪些,又是如何界定的
违法行为又称“无效行为”。不合法行为的一种。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回。与客观上不合答法行为不同之处在于,行为人在实施该行为时主观上有过错,从而使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受到侵犯。主观上的过错指故意或过失两种主观状态。根据违法性质,违法行为可分为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经济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等;根据对社会的违害程度,违法行为可分为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
㈦ 违法行为的定义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违法行为是指违反国家现行法律规定,危害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行为。 违法行为中只有违反刑事法规,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才是犯罪。对一切违法行为,都要按其性质和程度依法处理。
㈧ 关于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解释.什么叫严重怎么定义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规章制度在实施前必须经过公示,即让所有职工知道,否则不生效.合法是必须的要件,但是具体严重的标准,则一般按照企业内部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