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纪处分执行
1. 党的纪律处分决定执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的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2. 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如何执行
答复: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涉及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及时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特殊情况下,经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
3. 请问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分处罚它们之间的区别
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分处罚之间最主要的区别是适用范围不同:
1、组织处理是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机关事业单位涉嫌违规违纪的公职人员,进行必要的岗位、职务调整等处理,包括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停职、调整、责令辞职、引咎辞职、免职等。
2、纪律处分分为党纪处分和政纪处分。党纪处分是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依照规定给予的处分。对党组织的党纪处分为改组、解散;对党员的党纪处分种类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3、政纪处分是指对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依照规定给予的处分。对行政机关公务员的政纪处分种类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4. 党纪处分决定做出后,对执行处分决定有哪些规定
依据抄有关规定,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有以下的规定:
1.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负责向本人宣布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两名,宣布时应向受处分人告知其享有的权利,询问其对处分决定的意见,做好相应的思想教育工作,并请其在处分决定书上签写意见。拒不签署意见或者因其他原因不能签署意见的,要在处分决定上注明。
2.同时,处分决定通知及处分决定书要抄送有关组织、人事部门及相关单位、部门。有关部门负责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需要办理职务、级别、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的,及时予以办理。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一般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
5. 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
六个月。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二条: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的,可以依照党章及有关规定提出申诉。条例总则适用于有党纪处分规定的其他党内法规,但是中共中央发布或者批准发布的其他党内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5)党政纪处分执行扩展阅读: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一条: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是领导班子成员的还应当向所在党组织领导班子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
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工作及其他有关待遇等相应变更手续;涉及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及时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特殊情况下,经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6. 中央纪委审理室: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如何宣布和执行
党纪处分决定的宣布和执行,是党组织审查处理党员违纪问题的必经程序。
依据有关规定,党纪处分作出后,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负责向本人宣布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两名,宣布时应向受处分人告知其享有的权利,询问其对处分决定的意见,做好相应的思想教育工作,并请其在处分决定书上签写意见。拒不签署意见或者因其他原因不能签署意见的,要在处分决定上注明。
同时,处分决定通知及处分决定书要抄送有关组织、人事部门及相关单位、部门。有关部门负责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需要办理职务、级别、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的,及时予以办理。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一般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
7. 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对执行处分决定有哪些规定
依据有关规定,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有以下的规定:
1.一般应在一个内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容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负责向本人宣布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两名,宣布时应向受处分人告知其享有的权利,询问其对处分决定的意见,做好相应的思想教育工作,并请其在处分决定书上签写意见。拒不签署意见或者因其他原因不能签署意见的,要在处分决定上注明。
2.同时,处分决定通知及处分决定书要抄送有关组织、人事部门及相关单位、部门。有关部门负责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需要办理职务、级别、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的,及时予以办理。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一般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