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党的纪律处理措施
①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对严重违犯当机的党组织纪律处理措施有什么
1.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
(一)内改组;
(二)解散。
2.改组处分容
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改组适用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的领导机构。受到改组处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中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者外,均作为自然免职。由上级党组织任命或者由相应的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选举新的领导机构成员。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党组织的领导成员集体作出错误决定或者采取错误行动,违反党的纪律,属于故意违纪的,按共同违纪处理;属于过失违纪的,按照党员干部在集体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党纪处分。
3.解散处分
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对于全体或者多数党员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应当予以解散。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宣布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
② 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有哪几种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条规定,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
1、改组;
2、解散。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 六条对改组和解散作出了具体规定。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 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领导机构,应当予以改组。对于全体或者 多数党员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应当予以解散。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四条规定,党组织如果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失职,必须问责。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应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作出进行改组或予以解散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这是本条规定的改 组、解散两种处理措施的渊源。
(2)违法党的纪律处理措施扩展阅读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九条对于违犯党的纪律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当责令其作出检查或者进行通报批评。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可以予以:
(一)改组;
(二)解散。
第十五条对于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第十六条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对其进行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劝退或者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四十四条党组织如果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失职,必须问责。
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应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作出进行改组或予以解散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③ 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有哪些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 》第十一条规定, 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包括:(一)改组;(二)解散。
④ 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有哪些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条对于违犯党的纪律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当责令其作出检查或者进行通报批评。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可以予以:
(一)改组;
(二)解散。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简称:纪律处分条例,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的党内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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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制定,旨在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⑤ 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可以予以
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有改组和解散两种处理方式。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条: 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
(一)改组;
(二)解散。
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领导机构,应当予以改组。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对于全体或者多数党员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应当予以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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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一个或者几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一个职务,必须撤销其担任的最高职务。
如果决定撤销其两个以上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者依照前款规定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⑥ 什么是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
改组、解散是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九回条对于违犯答党的纪律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当责令其作出检查或者进行通报批评。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可以予以:
(一)改组;
(二)解散。
(6)违法党的纪律处理措施扩展阅读: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十五条对于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第十六条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对其进行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劝退或者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
⑦ 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有哪些
《党章》第三十九条规定,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五种,即: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各级党代表大会代表的处分是:在其受到留党察看(含留党察看)以上的处分时,要终止其代表资格。对那些严重违反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的组织,要给与“改组”。对全体或多数党员严重违反党纪的党组织,要给与“解散”。
⑧ 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有哪些
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有: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
(一)改组;
(二)解散。
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领导机构,应当予以改组。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对于全体或者多数党员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应当予以解散。
(8)违法党的纪律处理措施扩展阅读:
处分原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实施党纪处分的原则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处理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准确地认定错误性质,区别不同情况,依照条例的规定,恰当地给犯错误的党员和党组织以纪律处分。
1、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
党的各级组织必须维护党的纪律。对于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和党组织,必须依照《条例》严肃处理,不得姑息迁就。
2、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对违犯党纪行为的处理必须经党委或者纪委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
3、坚持党员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党内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任何党员违犯了党的纪律,都必须受到追究,应当受到党的纪律处分的,都必须依照《条例》给予相应的处分。
4、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处理违犯党纪的党员和党组织要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⑨ 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有哪几种
有改组和解散抄两种。 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领导机构,应当予以改组。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对于全体或者多数党员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应当予以解散。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宣布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