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驴友违规

发布时间: 2021-01-22 09:37:26

⑴ 驴友违规探险被困,救援费用应该由公共财政买单吗

驴友出事,意外救援费用是否应该用公共财产买单?类似此类救援一般都由消防、武警等负责,而这些部门都是全额拨款单位,换言之,他们的工资由国家全权负责,国家已经为他们的各种行为先行支付了款项,而从根本上来说,这部分款项又是来自于社会的税收。说得更直接一点,我们所有人都已经为自己的生命安全支付了一笔救援费用。
这就如同国家设置的大部分办事部门,难道他们每每完成一项来自于社会公众的事项,就要向社会公众收取一定的费用吗?当然,收费事实上还是存在的,比如与房屋买卖相关的部门,房产证的办理等都需要收取一定的证件办理费用。这是因为这些办理事项本身就涉及金钱的交易,对于个人来说也是一种营利性行为。

再者,如果不用财政买单,这钱应该交给那个部门呢?这个显然不合适,而交给国家吗,似乎国家也没有类似的机构来负责此类费用的收缴。

同时,这不禁让我想起了另一个问题,医院的救护车出动,为什么家属需要自己负责费用。其实,我甚至觉得两者有很大的类比性。或者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医院是一种营利性机构,而对于驴友进行救援的消防、武警等部门属于政府财政拨款单位。本就不需要负担创收的目的,更加无需自负盈亏。

值得注意的是,救援费用应该不包括后期治疗费用,正如上面提到的,医院是一种营利性机构,虽然一直以来医院都因某些见死不救之类的负面新闻而饱受诟病。但平心而论,从本质上来说,医院并非慈善组织啊。

⑵ 驴友违规穿越无人区失联多少天了

驴友刘银川。去年10月23日,他逃票进入西藏羌塘无人区后,失联至今。

违规穿越无人区 驴友失联83天

刘银川进入西藏羌塘无人区,原计划最迟1月1日走出;救援人员至今仍未发现其踪迹

83天过去了,还是没有刘银川的消息。

2017年9月,刘银川(左)和书店老板徐海自驾前往阿里地区。

临时改变的路线

刘银川原本是想趁着下雪走新藏公路的。“走公路的话,没什么危险,主要是考验毅力。但他的边防证过期了,新的又没办下来,便临时改变计划,从双湖县穿越无人区。”徐海说。

徐海是湖南长沙一家书店的老板。2015年12月,刘银川来书店应聘。“他来工作之前,就说好不久后要徒步走川藏线,一来一回就是一两个月。”徐海说,自己平时也爱在各地自驾,两人兴趣相投,一拍即合。

两年来,刘银川近一半的时间都在徒步。他自称“旅人”,还给自己起了个别名:刘夏。

刘银川的女友曾静(化名)说,这寓意着“生如夏花”:惊鸿一般短暂/如夏花一样绚烂/我是这燿眼的瞬间/是划过天边的刹那火焰。

“夏,和我一起自驾去阿里吧,明天一早我去客栈接你!”2017年9月,徐海邀请刘银川结伴自驾去阿里地区。

途经无人区边缘地带时没油,刘银川会主动去寻找住在附近的藏民借。遇到沼泽地或者路不熟,也都是刘银川去协调沟通。

一路上,人,越走越少;景,越来越美。途经高原上的一处湖泊时,两人停了下来。风很大,湖面不住地翻滚着水花,被阳光映得波光粼粼,后面是连绵的群山,山巅上积雪未化,在远处与蓝天白云交接。

“太棒了,好大气啊!”视频中,穿着牛仔上衣、扎起头发的刘银川喊道。他最大幅度地展开双臂,还不断尝试追着时涨时退的湖水。

“那些人迹罕至的地方,风景真的很美”。刘佳说,每次行程结束,哥哥会和家人经历。

美景与危险并存。一位在羌塘呆了一周最终撤出的网友表示,无人区并不是字面上的“无人”,里面完全没路,所有的液态水都冻成冰,几乎每天都要涉过冰面,一天陷车七八次是常事。遇到暴风雪,数米外的人都难以分辨,还有野兽出没。在高寒缺氧的地方负重几十斤,全程没有任何信号和补给。

去年10月初,刘银川和徐海在拉萨道别。徐海表示,刘银川此次徒步穿越无人区,有些仓促和鲁莽。虽然他发朋友圈说准备充足,但毕竟是第一次,还是一个人,准备的还是不够。“他决定好的事情,劝都劝不住。当时可能是想着快点走,早点出来就可以了。”

除了徒步,刘银川最爱的便是养花,尤其郁金香,他还对徐海说,“春节我会回到书店,好好去伺候那些花。”

2017年10月,刘银川为此次进入西藏羌塘无人区做准备。

步入危险之地

“我不知道羌塘是这么危险的地方,之前问他,他也没说得很详细,然后就转移话题。”曾静回忆,男友出发前,曾谈过穿越无人区的想法。

从2010年开始徒步,刘银川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徒步、探险,其他的则去打工挣钱换装备。曾静很想让他安定下来,但看得出男友明知有危险,仍乐在其中。

他的父母也希望孩子能安定下来,有个固定的工作。不出意外的话,年底就结婚。

刘佳说,哥哥虽然很孝顺,但在徒步这件事上不愿妥协。“在他看来,每个人都有权利做出自己的选择,只是所选道路不同。而他恰好爱上了徒步,很执着的那种。”

两难之间,关于徒步的事情,刘银川便选择不向家人细说。再往后,更新朋友圈成了他“报平安”的一种方式。

按刘佳的说法,哥哥爱上徒步,与一次受挫有关。

他回忆,大学毕业后,刘银川筹了十几万,与朋友一起做生意。“那是他非常要好的朋友,但没想到的是,对方把客户资料偷偷转走,导致店直接关门,钱都赔进去了。”刘佳说,从小到大未曾接触过徒步的哥哥,此后开始喜欢徒步。

有次一家人都在,刘银川找个买烟的借口出门。几个小时后,他就从丹江口,走到武当山金顶上了。“说的时候我都不敢相信,他兜里就20块钱,中间隔了100多公里,坐车根本不够,再加上武当山还有4000多米高。”

旅途中,有时是沼泽地,蚂蟥爬得到处都是;有时会看见灵芝,吃个“野味儿”;有时是牦牛的骸骨,还有羚羊角;野驴、藏羚羊、野兔、狼、湖泊、草原、沙地、星空……“他说喜欢沿路上的风景,一个人在路上的感觉,自由自在。”刘佳告诉探员。

去年10月和徐海分别后,刘银川来到拉萨,为此次穿越无人区做准备。10月21日,他一大早就收拾装备,与旅社老板告别。他先去了西郊客运站,发现没有班车;又去了北郊客运站,得知票是三天一班。

刘银川只好暂回旅舍。直到10月23日,他才坐上前往双湖县的班车。

危险与搜救

“选择冬季进入无人区的几乎没有,刘银川是个例外。”双湖县公安局工作人员介绍,来旅游最好是九、十月份,一是避开夏天雪化多沼泽,二是赶在暴风雪前,天气多晴朗。

但是,因为海拔高温度低,游客还是多选择夏天来这里自驾游。“每年这时候,我们发动搜救的次数最多,情况主要是车子陷进沼泽地。”向强讲述。

他提及,有次在搜救陷入沼泽地的车辆时,救援车辆仅行进了五六百米,便陷入沼泽十几次。后来遇到一个大湖,车辆无法过去,便联合附近民警避开湖泊,从另一方向展开搜救。

搜寻刘银川的这几天,双湖县警方发动各科室民警,轮流交替进入无人区寻找。警方表示,因搜救还在进行中,成本目前无法估计。

不仅如此,如遇突发天气,搜救人员自身也面临危险。向强介绍,考虑到队员的身体状况,外出搜救最多七天。除携带糌粑、矿泉水等食物外,还要额外准备装有几百公升油的车辆,以及卫星电话、钢丝绳、铁锹等。“里面气候变幻莫测,有些队员停留时间长了身体都吃不消,出现缺氧、脸色发黑等情况。”

事实上,早在2015年,新疆、青海、西藏就联合发布,禁止一切单位或个人进入阿尔金山、可可西里、羌塘三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非法穿越活动的公告。

“不要觊觎羌塘无人区的美,非法穿越将承担严重后果。”西藏公安厅网络安全总队官方微信公号表示。

2017年5月,西藏林业厅再次重申,并发布《关于禁止在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组织非法穿越活动的公告》,其中提到,为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严禁在羌塘组织或进行非法穿越活动,严禁通过羌塘向阿尔金山、可可西里进行非法穿越活动。如进入均为非法穿越,一经查处将追究刑事责任。

向强介绍,仅双湖县面积就有12万9千多平方公里,羌塘地区更是达40多万平方公里,相当于20多个北京市的面积。徒步穿越,意味着要面临高寒缺氧、涉水过冰、失温迷路、暴风大雪、野兽出没、没有信号和补给等风险。

“很多人对无人区缺乏认识,抱有侥幸心理进入,一旦出事,将危及生命”。向强还记得,三四年前也有一名驴友进入无人区后失联,搜救至今,仍未找到。

⑶ 驴友偷闯普达措国家公园封闭区被逮7次,是否"违规"代价太小

违规代价实在是太小了,普达措国家公园大部分封闭区是常年无人监管的地区,万一真的出事了,摔断个腿或者被野生动物伤害,哭天喊地都不会有人来救你。自己受伤了有生命危险不说,如果因为自己的个人行为导致公园发生巨大事故,比方说发生森林火灾亦或者对景区造成无可挽回的伤害,消防队伍也无法及时拯救,这种行为不应该算是违规了,而是违法犯罪的行为,必须要严惩不贷。

以上是我的回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多谢阅读。

⑷ 浅谈“驴友”“逃票”是违法么

恶意逃票不仅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而且是一种违法违规的行为。

⑸ 驴友遇险后高额的救援费谁来承担

据媒体报道,今年“五一”小长假前后,多支户外队伍试图徒步穿越秦岭第一高峰鳌山和第二高峰太白山。然而,5月2日,40名户外穿行者在穿越“鳌太线”时遭遇暴风雪被困。截至目前,已有3人不幸遇难。

一方面,我们为驴友的不幸离去表示惋惜;但另一方面,驴友在缺乏专业安全保障和未在相关部门办理备案登记的情况下,在禁止登山期擅自进入“无人区”,造成人员伤亡并消耗大量公共管理资源的行为引起网友广泛讨论。户外探险为何事故频发?谁应当为高额的救援费用埋单?驴友“有偿”获救是否合理?记者就此采访了有关专家。



驴友存在过错应承担补偿责任

2015年10月5日,17名驴友在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长滩河自然保护区露营遇险获救。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有关规定,大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对17名“驴友”每人处以1000元罚款。据了解,此次救援当地相关部门紧急出动100余名民警、消防员,派出了200余名干部群众、40余名医护人员及300余名后勤增援人员,出动80多台各种车辆、冲锋舟,跋山涉水51个小时,直接经济支出10万余元。此后,陆续有网友表示,除了对“驴友”进行处罚,还应当对他们收取救援费用。

王天星表示,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政府组织对驴友的应急救援应当是免费的。“政府的职责之一就是保护公民的安全,对处于危难状态的驴友实施救援理应属于政府的安全保障职责。”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朱虎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政府在驴友遇险时提供救助是国家责任的表现。“国家责任包括对受害者和弱势群体的国家救助责任以及保障公民基本生存的社会保障责任。对遇险驴友进行救助,是国家责任中的救助责任的表现,不取决于个体是否因自己的原因遇险或受害。”

但王天星同时认为,对少数人的救援费用由多数纳税人承担也存在着不公平的地方。“因此,美国的一些州采取差别化费用分摊方式。”具体而言,对未成年人的救援,政府承担全部费用;对成年人的救援,如其购买了意外保险则由保险公司承担,没有购买意外保险的,由政府与遇险者依据遇险者自身的过失责任程度分担,一般来说,政府分担的比例不超过60%。

对此,喇明清表示赞同。“我国目前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应急预案体系,在遇到紧急情况时本着尊重生命的原则实施救援是政府和景区的职责。但在游客存在主观过错,违规游览、探险,发生紧急情况后,应当对于救援费用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喇明清说。

朱虎也认为,应当建立一套相互配合的费用承担机制和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我国是分税制,很多补偿和救助费用是从地方财政支出,各地财政收入差异较大,如果完全由政府财政负担,可能会导致救助水平的降低,同时不利于避免公民的盲目冒险行为。”朱虎建议,可以建立国家、社会、个人联合的多元救助机制,如果个人通过公共财政获得了特别受益,个人也要进行费用的分担;社会层面可通过保险机制实现风险共担;对于私人实施的救助,救助人有权依据无因管理等规定向被救助者请求给予补偿费用。

采访的最后,喇明清表示,旅游法规定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这是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旅游者接受救助后应当支付救援费用的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应当对具体救援费用分担比例和内容进行细化。对此,朱虎也表示,应当明确费用的支出是否必要和有效,具体承担比例也应当更加明晰,而对于具体分担标准、比例等这些非法律保留事项,可以由地方立法灵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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