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㈠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有多少章多少条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布,从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共计十一章,一百四十二条。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简称:纪律处分条例,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的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制定,旨在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第一章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
第三章纪律处分运用规则
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
第五章其他规定
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1)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扩展阅读:
修订历史:
2003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形势发展,该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需要,为此,党中央决定予以修订,
2015年10月正式印发。新修订《条例》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围绕党纪戒尺要求,明确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六类违纪行为,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等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常态化,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条例》分为总则、分则、附则3编,共11章、133条,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2018年7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审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8月26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布,从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
㈡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有哪些情形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二)在组织核实、立案审查过程中,能够配合核实审查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事实的;(三)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四)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五)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六)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㈢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什么原则
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二)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
(三)实事求是。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
(四)民主集中制。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五)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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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对于违犯党的纪律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当责令其作出检查或者进行通报批评。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可以予以:
(一)改组;
(二)解散。
㈣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哪六大纪律
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第四十条明确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使全面从严治党的尺子越来越清晰。
党纪处分有轻重之别,党的六大纪律无软硬之分,党纪就是铁规戒律。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处理党群关系时,必须遵守群众纪律,做好党的各项具体工作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党员干部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必须遵守生活纪律。如若违反了党的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说到底都是破坏了党的政治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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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干在实处强化实绩带动。“六大纪律”执行得好不好,最终还要实绩来检验。这就需要党员干部立足岗位拼实干、比实力、出实绩,努力用自身“辛苦指数”和“实干指数”换取群众“幸福指数”。
中心稳、方向明,大局清、诸事宁。党员干部要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站在全局角度,以自身超常态应对工作新常态,助推中心工作发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党员干部的奋斗目标。
党员干部要把民生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以此为谋事干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让群众收获实实在在的利益。实绩体现在服务常态长效上。要坚持继承和发展,抓好制度的建立、完善、执行和评估,对服务薄弱环节立新规、补漏洞,努力向制度建设要长效,让联系变成常态,让服务成为习惯。
㈤ 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哪几种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
第七条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第八条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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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其程序要根据处分轻重及受处分党员职务的情况确定:
给党员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的处分,一般应由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
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或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
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的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具体是指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的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具体是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
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条,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1、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
2、党纪面前一律平等。
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
3、实事求是。
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
4、民主集中制。
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5、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条,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1、警告;
2、严重警告;
3、撤销党内职务;
4、留党察看;
5、开除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