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未造成后果
㈠ 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与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在处罚上有什么不同吗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0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从重处罚:属(一)有较严重后果的;”由此可见,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是决定处罚轻重程度的一条标准。即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在处罚上要重些。
㈡ 有什么例子说明违法行为未导致损害结果的吗
因果关系在侵权行为中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要件,在实务中也是一个证明的难点。举个例子,甲对乙进入辱骂,事后乙越想越难受,想不开自杀了。此时,甲的行为与乙的自杀就很难证明有因果关系了。
㈢ 经营了过期食品,没造成危害后果的如何处罚
你对照下面的规定看看,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2.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其他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二)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三)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四)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五)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的制品;(六)经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七)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八)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九)利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或者从事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产品新品种生产,未经过安全性评估;(十)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
㈣ 恶意举报,但未造成什么影响。是否违法
对于违法修建的房屋,公民有权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不存在恶意投诉的情形。对于违回法修建的房屋,答请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具体情况,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㈤ 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后果并及时整改了,还要进行行政处罚吗
一般不予处罚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版者损毁他权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㈥ 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后果并及时整改了,还要进行行政处罚吗
《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㈦ 不知情参与了违法行为但没造成危害,会有罪吗
参与了违法行为,恐怕不能够简简单单的说不知情吧。你是一个成年人,哪些事情能做,哪些事情不能做,应该是知道的。但现在没有造成什么大的危害,肯定会减轻处罚的。
㈧ 未说明原因的劝说造成后果犯法吗
说明原因的劝说造成后果,你也没有触及到犯法的作用,只是说你应该是自己感到十分的后悔,觉得自己当时那没有劝说的力度更大一些。
㈨ 对《行政处罚法》中“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如何理解
宽大处理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