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规定违法
A. 违法企业如何界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何种情形下可认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并未作出规定。这使得在现实中对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无法进行准确的界定。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废止使得企业在其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时对其进行处罚失去了依据。如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则劳动者很有可能提起劳动仲裁主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此企业该如何应对呢?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已经明确规定企业享有自主制定规章制度的权利,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等事项自行作出规定。所以,用人单位应当利用好制定规章制度的权利,根据企业自身的特点就何种情形下员工的行为属于严重违反了企业的规章制度作出规定。这样,主动权就掌握在企业的手中,不至于在发生纠纷时将界定是否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权利直接拱手交给仲裁庭或人民法院。
那么如何在规章制度中界定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呢?首先是规章要有可操作性、量化、明确。企业可以参考原来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部分内容,并结合企业自身的特点来制定具体内容。举个例子来说,规定“员工一个月内连续迟到3次,一个季度累计迟到10次视为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就是明确的、可操作的。如果规定“员工连续多次迟到或多次旷工的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就不明确、无可操作性,适用时仍然会发生争议。其次,应当注意规定的合理性问题,即不能出现明显不合理的规定。至于什么样的规定才算合理,主要还是根据企业的行业特点、工作场所、岗位性质来判断。例如石油公司规定加油站的员工吸烟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就是合理的,如果规定石油公司本部的管理人员吸烟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就过于苛刻,是不合理的。明显不合理的规定在产生争议时也得不到仲裁庭或法院的支持。
最后,企业在制定规则的时候,要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经过公示或告知劳动者,才具备相应法律效力。
B. 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且有法定依据,对企业处以( ) 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当场作出处罚
一千元以下罚款,可当场作出处罚。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析义:当场处罚的条件一是违法事实确凿。二是有法律依据。罚款数额为,个人50元以下,法人或其他组织1000元以下。
(2)企业规定违法扩展阅读:
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
(一)违法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违反行政管理行为,执法人员可当场作出如下处罚:
1、警告;
2、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
3、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有效证件,按规定认真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当场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
(三)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四)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1、依法给予20元以下罚款的;
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3、在水上、本市远郊区县的城镇以外地区的被处罚人,到指定银行交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可以当场交纳罚款的。
当场收缴罚款的,执法人员必须向当事人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C. 企业违法或偷税,监事人有法律责任吗请问
公司违法或偷税,监事一般不需承担法律责任。
监事职责:
1、监事有权了解公司决策、经营情况;有权检查公司财务、账簿和文件,要求董事及公司有关人员提供相关资料;
2、监事有权出席监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
3、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4、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会和经理予以纠正。
(3)企业规定违法扩展阅读: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D. 公司这样规定违法么
其实好多公司的奖惩制度都是自己制定的,只要你想在这个公司干,就得遵守他们的规章制度,也是没办法的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