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行政处分
㈠ 学生处分的种类都有什么
1、对小学生的处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
2、对初中学生的处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
3、对普通高中学生的处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
4、对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学生的处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增设其他处分种类。
学校应在处分决定通过之日起3日内通知被处分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减轻或者免予处分:
1、情节及后果特别轻微的;
2、主动承认错误及时改正的;
3、受他人胁迫或诱骗而违规违纪的;
4、有立功表现的;
5、因检查深刻,得到学校和受害方理解,并且学校有关部门或受害方提出减轻、免除处分建议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加重处分:
1、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
2、对检举人、证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威胁、打击报复的;
3、违纪后向组织隐瞒,故意作伪证的;
4、胁迫、贿买、诱骗和教唆他人违规违纪的;
5、屡犯或屡教不改的;
6、多人违规违纪的主谋或在多人违规违纪中起主要作用的;
7、勾结校外人员进行违反本规定行为的。
有下列不良行为之一的,可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1、无正当理由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超过30课时(含30课时)以上,寄宿制学校学生夜不归宿,行为不轨的;
2、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
3、在校内外不听劝告屡次吸烟、酗酒的;
4、故意损坏公物或他人物品,造成较大损失的;
5、打架斗殴,恶意辱骂他人的;
6、有偷窃行为,或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的;
7、进入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游戏厅等场所,或在校学习期间逃课进入网吧,屡教不改的。
㈡ 学校的纪律处分是行政处分吗
不算的。表现好可以在毕业前删掉的(我们学校是这样的,毕竟各个学校制度不一样,详细的看你们学校的学生守则)记得加分哦
㈢ 关于学校处分
所谓的行政处分是指上级主管给予下级的处分,这里的上下级是一种行政上的版归属管理关系,由权于学生的上级主管部门是学校,因此,学校给予学生处分是属于行政处分。
但是行政处分也是根据情况分为几个级别的:通报批评、警告处分、严重警告处分、记过处分、记大过处分、留校察看处分、开除学籍处分。
前三种处分是小处分,通常不入个人档案,后面的处分就算大处分了,要记入个人的人事档案。虽然对于考研究生和考公务员没有直接影响,但是,一旦面试,需要淘汰人选的时候,就会产生较大的冲击。被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同学,肯定是没有学位证书的,因为,学位条例中明确有规定,就是必须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㈣ 请问学校里给的 行政警告处分 是什么
问题太多了,捡重要的回答。行政警告处分我高中的时候也得过,毕业之前学校就会消除的(当然中间你可得乖点),不会记录档案,也不会影响升学。
㈤ 学校处分分成几个级别
学校处分:抄
1、对小学生的处袭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
2、对初中学生的处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
3、对普通高中学生的处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
4、对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学生的处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
(5)学校行政处分扩展阅读:
第二条对有违反校纪行为的学生,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纪律处分分为以下五种: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
(五)开除学籍。
第三条留校察看一般以一年为期,毕业班学生视情况确定察看期。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察看期内无违纪违规行为者,按期解除察看;有显著进步表现者,提前解除察看;经教育不改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四条被判处管制、拘役、徒刑,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属过失犯罪被判处拘役或徒刑作缓期执行处理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被判处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㈥ 学校对学生的处分都分为哪几级
分五级,具体如下: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五十一条 对有违反法律法版规、本规定以及学权校纪律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如下纪律处分: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
(五)开除学籍。
(6)学校行政处分扩展阅读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五十二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一)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
(二)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
(三)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四)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
(五)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情节严重的,或者代写论文、买卖论文的;
(六)违反本规定和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的;
(七)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八)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㈦ 学校要对我行政处分怎么办
这个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一楼说的太夸张了,初中和高中不一样,中考很少看档案的,高内考才看重档案
我希容望楼主能给老师主动认错,态度诚恳,写份检查保证,老师看你态度好说不定能从轻处理哦!祝你好运
还有啊,以后别干这种傻事了,不过我觉得你以后也不会犯了呵呵
㈧ 学校是不是行政机关是否有权做出行政处罚
学校不是行政机关,有权做出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是一级政府机关的总称,即国家政权组织中执行国家法律,从事国家政务、机关内部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政府机关及其工作部门,故学校不属于行政机关。
我国《行政处罚法》第15条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第17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可见,只有国家行政机关和经授权的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才拥有行政处罚权。学校是事业单位,当然也就没有行政处罚权。
(8)学校行政处分扩展阅读:
行政处罚权的限定范围: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可以设定任何种类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2、国务院是最高行政机关,可以依法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的,行政法规不得超越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另行作出行政处罚规定。
3、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的,地方性法规不得超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另行作出行政处罚规定。
4、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部委规章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可以授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直属机构按照本条的情形规定行政处罚。
5、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及经济特区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上述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级人大常委会规定。
6、除上述规定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㈨ 有关学校处分的
我给你说,着你不用担心,只要你确定你不是那个始作俑者就行,他们的回目的就是处罚始答作俑者,对别的只是吓唬警告(我是过来人),学校不会因为这么一件小事,准却得说不是什么事的事情而毁了一个学生一辈子的,放心吧,认得心都是肉长的。要真的处罚你,也没有依据,一般有重大违法的事情才会被开除的,或者被记过,一般琐事都是以教育为主的,不然这就不是学校,是监狱了。